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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8章 碑海北(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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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没有名字,没有人知道他们是谁。

他们只是活着。

活着,然后带着更多的人活。

后来人越来越多,地盘越来越大,名字越来越响。

玄武门,成了北境最大的民间组织。

再后来,玄武门改编成审查局。

他成了局长。

但那块碑,他一直留着。

他站在那里,看着那块碑。

阳光照在碑上,把那三个字照得发亮。

他想起那些跟着他的人。

有的还活着,有的死了,有的走了。

但都还在他记忆里。

他伸手,摸了摸那块碑。

凉的。

但很踏实。

他轻声说:

“兄弟们,你们看见了吗?”

“咱们活下来了。”

“咱们还在一起。”

风吹过来,吹动他的衣角。

像有人在回应。

他笑了。

转身,走了。

---

傍晚六时,圣辉城东区,一家叫“老地方”的小酒馆。

酒馆不大,只有五六张桌子。

但今天被包场了。

门口站着两个士兵,背着枪,站得笔直。

里面,五个人围坐在一张方桌前。

安东尼多斯坐在上首,面前放着一瓶酒。

德尔文坐在他左边,手里还端着那杯没喝完的烧刀子。

阿贾克斯坐在他右边,面前摆着一碟花生米,正一颗一颗剥着吃。

杰克逊坐在阿贾克斯旁边,身上还穿着军装,风纪扣松着,露出里面的旧衬衫。

列奥尼达斯坐在德尔文对面,脸上那道从嘴角拉到耳根的伤疤在灯光下格外显眼。他刚回来两天,身上的伤还没好利索,但精神很好,眼睛里亮得像两盏灯。

多斯给每个人倒了一杯酒。

他举起杯。

“第一杯,敬北原之狼。”

“敬列奥尼达斯那个疯子,带着二十万人,迷路迷到敌人老窝,炸了人家总部,然后失踪两个月,又全活着回来。”

他看着列奥尼达斯。

“你他妈怎么做到的?”

列奥尼达斯笑了。

笑得很响。

“运气。”

“纯粹的运气。”

“我们在山里迷了路,饿得啃树皮,渴得喝露水。后来碰到一个猎人,他带我们穿过了一道峡谷,就看见敌人的老窝了。”

他顿了顿。

“那猎人后来也加入了我们。”

“他说,他娘死在黑金手里,他要报仇。”

多斯点点头。

“好。”

他举起杯。

五个人,同时喝了一口。

酒很烈,辣得列奥尼达斯直咧嘴。

但他喝完了。

多斯又倒了一杯。

“第二杯,敬阿贾克斯,敬杰克逊,敬德尔文。”

“敬那些还在打仗的人。”

他看着阿贾克斯。

“你打了多少年了?”

阿贾克斯想了想。

“四十年。”

“累吗?”

“累。”

“后悔吗?”

阿贾克斯看着他。

“不后悔。”

“为什么?”

阿贾克斯端起酒杯,喝了一口。

“因为身后有人。”

多斯点点头。

他又看着德尔文。

“你呢?”

德尔文笑了。

“我?我就喜欢海。”

“海好看。”

“兵也好看。”

“看着他们活着,我就高兴。”

多斯也笑了。

“好。”

他举起杯。

五个人,又喝了一口。

多斯倒第三杯。

“第三杯,本来想敬雷诺伊尔主席的。”

他看着那杯酒。

“但他说他不来。”

列奥尼达斯问:

“为什么?”

多斯沉默了几秒。

然后他说:

“他说,你们喝吧。”

“我在这儿,你们放不开。”

“让我替你们活着就行。”

沉默。

德尔文端起那杯酒,放在自己面前。

“那我替他喝。”

他一口喝完。

列奥尼达斯也端起一杯。

“我也替他喝。”

他也喝完。

阿贾克斯和杰克逊对视一眼。

阿贾克斯说:

“我喝两杯。”

他喝了两杯。

杰克逊也喝了两杯。

多斯看着他们,眼眶有点红。

但他没哭。

只是站起来,举起最后一杯。

“第四杯,敬那些死了的人。”

“敬我父母,敬我族人,敬阿特琉斯,敬所有没回来的人。”

五个人,同时站起来。

同时举起杯。

同时喝下。

酒很辣。

但没人皱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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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八时,圣辉城政务院,雷诺伊尔的办公室。

雷诺伊尔一个人坐在办公桌前。

面前放着一份文件。

那是叶云鸿提交的申请。

“关于组建地狱尖兵战团的请示”

他翻开文件,一页一页看。

申请里写:

“为保障东部战区战略安全,应对可能出现的极端情况,拟组建一支精锐突击战团,代号‘地狱尖兵’。该战团将选拔自各部队最优秀的士兵,配备最先进的装备,执行最高风险的任务。首批编制五万人,后续视情况扩编。请主席批准。”

后面是叶云鸿的亲笔签名。

雷诺伊尔看着那个签名,看了很久。

他想起两年前,叶云鸿来找他。

那是在一场战斗之后,东部战区损失惨重。叶云鸿站在他面前,浑身是血,眼睛红得像烧红的炭。

“主席,”他说,“我要一支兵。”

“什么兵?”

“能打的兵。”

“能打硬仗的兵。”

“能去最危险的地方,干最危险的事的兵。”

雷诺伊尔看着他。

“你有想法?”

叶云鸿点点头。

“有。”

“名字都想好了。”

“叫什么?”

“地狱尖兵。”

雷诺伊尔当时没说话。

只是看着他。

看了很久。

然后他说:

“去写申请。”

“写好了,我批。”

现在那份申请,就在他手里。

他看着那几行字,想起叶云鸿当时的样子。

那个浑身是血的人,眼睛红得像烧红的炭。

但眼睛里,有光。

那种只有真正想保护什么的人,才会有的光。

他拿起笔。

在最后一页,签下自己的名字。

雷诺伊尔。

然后他合上文件,放在一边。

站起来,走到窗前。

窗外,城市的灯火一片一片。

他看着那些灯火。

看着那些还在亮着的光。

他忽然想起多斯说的那句话:

“我在这儿,你们放不开。”

他笑了。

笑得很轻。

“你们喝吧。”

“我替你们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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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十时,圣辉城烈士陵园。

月光很好。

照在一排排墓碑上,把白色的石头照得发亮。

小梅一个人蹲在王婶的碑前。

她手里拿着一根蜡烛,点燃,插在土里。

火苗跳动着,照在王婶的碑上。

“王婶,”她说,“北原之狼回来了。二十万人,都活着。”

“山阿姨还没回来。但她托人带信,说快了。”

“她说,等打完仗,就回来看我。”

她顿了顿。

“你呢?”

“你什么时候回来看我?”

火苗跳了跳。

没有回答。

她等了一会儿。

然后她站起来,拍了拍膝盖上的土。

“王婶,我走了。”

“下周再来。”

她转身,往山下走。

走了几步,又回头。

那根蜡烛还在烧。

小小的火苗,在夜色中,像一个眼睛。

看着那些墓碑。

看着那些名字。

看着那些还在等的人。

她笑了笑。

挥挥手。

继续走。

走进夜色里。

走进那个还在亮着灯火的城市。

走进那个还有人在等她明天。

远处,风吹过碑林。

发出低沉的呜咽声。

像无数人在说话。

又像只是风。

但那些碑,一座一座,在月光下静静矗立。

像无数沉默的人。

在看着这片土地。

在看着那些还活着的人。

碑海。

碑海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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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卷·繁星之下·第二十八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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