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7章 周朝的贵族(2/2)
-**文武兼备**:接受“六艺”(礼、乐、射、御、书、数)教育,是军队的主力(如战车甲士)和官僚体系的后备力量。
-**流动性**:无固定封地,常为卿大夫家臣,或依靠学识、武艺效力于诸侯。战国时期“士”阶层崛起,成为官僚、谋士、侠客的重要来源(如孔子、孟子、商鞅等)。
###**五、其他贵族相关群体**
1.**宗室贵族**:
-周天子和诸侯的家族成员,包括未受封的王子、公子等,享有特权但无实权。
2.**外戚**:
-通过婚姻关系联结的贵族(如王后、夫人的家族),可能参与政治(如西周后期申侯势力)。
3.**附庸与小领主**:
-依附于大国的小贵族或部落首领,地位低于诸侯,需向宗主国纳贡。
###**六、贵族的特权与义务**
-**特权**:
-**世袭制**:爵位、官职、采邑在家族内部传承(“世卿世禄”)。
-**司法豁免**:“刑不上大夫”,贵族犯罪可减免刑罚或由宗主裁决。
-**祭祀权**:只有贵族有权祭祀祖先和社稷,平民无此资格。
-**义务**:
-对上级宗主(如诸侯对天子、卿大夫对诸侯)承担纳贡、从军、朝觐等义务。
-维护宗法礼仪,确保等级秩序(“礼不下庶人”)。
###**总结**
周朝贵族体系以“周天子—诸侯—卿大夫—士”为核心层级,通过**分封制**和**宗法制**维系,形成“家国同构”的政治结构。这一体系在西周较为稳定,但随着东周时期生产力发展、兼并战争加剧,逐渐瓦解,最终被秦汉的官僚制度取代。其中,“士”阶层的崛起和贵族政治的崩溃,成为春秋战国社会变革的重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