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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0章 唐朝的各个地方(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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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的地方行政区划在不同时期有所调整,主要分为**道、州(府)、县**三级,同时还存在特殊的军政区域如节度使辖区。以下是唐朝主要地方行政单位的概述:

###**一、道制(监察区/行政区)**

唐朝初期设“道”为监察区,玄宗时期逐渐演变为实际行政区,全国分为**15道**(开元二十一年,733年定型):

1.**关内道**:今陕西中北部、甘肃东部、宁夏、内蒙古部分地区,治所长安(今西安)。

2.**河南道**:今河南、山东、安徽北部、江苏北部,治所洛阳(今河南洛阳)。

3.**河东道**:今山西、河北西部,治所蒲州(今山西永济)。

4.**河北道**:今河北、北京、天津、辽宁西部,治所魏州(今河北大名)。

5.**山南东道**:今湖北大部、河南南部、重庆东部,治所襄州(今湖北襄阳)。

6.**山南西道**:今陕西南部、四川东部、甘肃东南部,治所梁州(今陕西汉中)。

7.**陇右道**:今甘肃西部、青海东部、新疆东部,治所鄯州(今青海乐都)。

8.**淮南道**:今安徽南部、江苏南部、湖北东部,治所扬州(今江苏扬州)。

9.**江南东道**:今浙江、福建、江苏南部、安徽东南部,治所苏州(今江苏苏州)。

10.**江南西道**:今江西、湖南大部、湖北南部,治所洪州(今江西南昌)。

11.**黔中道**:今贵州大部、重庆南部、湖南西部,治所黔州(今重庆彭水)。

12.**剑南道**:今四川大部、云南北部,治所益州(今四川成都)。

13.**岭南道**:今广东、广西、海南、越南北部,治所广州(今广东广州)。

14.**京畿道**:长安周边核心区(由关内道析出,治所长安)。

15.**都畿道**:洛阳周边核心区(由河南道析出,治所洛阳)。

###**二、州与府(二级行政区)**

道下设**州**(或**府**),州的长官为刺史,府的地位高于州,多为首都、陪都或军事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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