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0章 汉朝的容积单位(1/2)
汉朝的容积单位体系继承了秦制,并在实际应用中逐步规范化,主要用于计量粮食、液体等物资。以下是汉朝主要的容积单位及其换算关系:
###**一、基本单位与换算**
汉朝容积单位以**“龠(yuè)”**为最小单位,向上依次为**合(gě)、升、斗、斛(hú)**,形成十进制系统。具体换算如下:
1**斛**=10**斗**
1**斗**=10**升**
1**升**=10**合**
1**合**=2**龠**
(注:“龠”是最小单位,两龠为一合,其余均为十进制。)
###**二、核心单位“斛”与“石”的关系**
-**斛**:汉朝最常用的大容量单位,常用于计量粮食。
-**石(dàn)**:原为重量单位(1石=120斤),但在汉朝常被用作容积单位,与“斛”通用,即**1石(容积)=1斛**。
这种“石”与“斛”的混用延续至后世,导致“石”兼具重量和容积双重含义(需结合语境判断)。
###**三、实际容积与现代换算**
汉朝的容积单位通过出土文物(如量器)可推算出实际容量。根据考古测量(如西汉铜方升、新莽嘉量等):
-**1升**≈**200毫升**(现代标准)。
由此可推:
-1合=20毫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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