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孟德尔的豌豆:种瓜得瓜的秘密(2/2)
在遗传学的指导下,第一批定向培育的“大秦重挽马”胚胎,在母马的肚子里悄然孕育。
虽然它们出生还需要时间,但蒙恬看著那些严谨的数据表格,第一次感觉到,原来生孩子(马)这事儿,也是可以算出来的。
科学的浪潮,总是会拍打到一些奇怪的角落。
自从听了“显性隱性”和“遗传因子”的理论后,赵高就陷入了一种深深的焦虑。
赵府,书房。
赵高对著镜子,看著自己那张虽然不再年轻、但依然保养得宜(全是胶原蛋白)的脸,又摸了摸自己那颗据说很聪明的脑袋。
“咱家这么聪明,这么会赚钱,这么会伺候人……”赵高自言自语,“这优秀的『因子』,若是断了,岂不是大秦的损失天下的损失”
他想起了王建国说的话:“把好的因子拼在一起,把坏的因子踢出去。”
“若是咱家能有个后代,再找个漂亮的公主配一下,那生出来的孩子,岂不是又聪明又好看,还能当大官”赵高越想越美,嘴角流出了口水。
但他很快意识到一个严峻的问题。
他是宦官。
物理上的残缺,是任何生物学理论都无法弥补的硬伤。
“不行!咱家不甘心!”
赵高一咬牙,跑去找王建国。
科学院实验室里,王建国正在显微镜下观察花粉。
“国师!救命啊!”赵高扑通一声跪下,把王建国嚇了一跳。
“赵侯爷,怎么了股票又跌了”
“不!是比钱还大的事!”赵高拉著王建国的袖子,“国师,您既然能让豌豆生豌豆,让马生马,那能不能……能不能帮帮奴婢”
王建国一脸懵逼:“帮你什么帮你生孩子”
“对啊!”赵高眼泪汪汪,“奴婢虽然……那个……身子不方便,但奴婢的『气』还在啊!有没有那种……不用那个……就能生的法子比如像神话里那样,感应受孕或者用奴婢的一滴血,变出个孩子”
王建国看著赵高,眼神变得极其复杂。
这老太监,居然想到了“克隆”技术
“赵侯爷,”王建国嘆了口气,拍了拍赵高的肩膀,“你的想法很超前。在两千年后,或许真的可以用你的一根头髮造出一个你。但是现在……”
“现在怎么样”赵高满怀希望。
“现在,遗传学的第一定律就是——有性繁殖必须要有『性』。”王建国无情地戳破了他的幻想,“而且,就算有了孩子,聪明这种东西,属於『多基因控制』的复杂性状,还得看环境,看教育。並不是你聪明,孩子就一定聪明。”
“再说了,”王建国补了一刀,“你的聪明,大部分是『后天习得』的生存智慧(奸诈),这玩意儿……不遗传。”
赵高愣住了。
如同一道晴天霹雳打在头顶。
“不……不遗传”赵高瘫坐在地上,面如死灰,“那咱家这满腹的经纶(坏水),这泼天的富贵,这……这一身炼胶、炼油的绝技,以后传给谁啊”
“传给徒弟唄。”王建国安慰道,“科学的传承,靠的是书本和教育,不是血缘。孔子也没靠儿子传道啊,靠的是三千弟子。”
赵高眨巴著眼睛,似乎在消化这句话。
“徒弟……”
他想起了自己那个不成器的弟弟赵成,还有那一帮只会拍马屁的乾儿子。
“罢了罢了。”赵高从地上爬起来,拍了拍屁股上的土,一脸萧索,“看来咱家这优秀的基因,註定是这世间的绝响了。这就是天妒英才啊!”
说完,他迈著悲壮的步伐走了出去,背影看起来像是一个孤独的艺术家。
王建国看著他的背影,忍不住摇了摇头:“这老太监,戏真多。”
秋天到了。
皇家试验田里,第一批经过遗传改良的小麦和水稻获得了丰收。虽然產量还没有达到后世那种恐怖的程度,但比以前足足提高了两成。
而在另一块地里,一种来自新大陆的作物——玉米,也结出了金黄的棒子。这是徐福第二次出海带回来的(虽然他还没找到美洲,但在某些岛屿上通过贸易换到了种子)。
嬴政站在玉米地里,剥开一个棒子,看著那排列整齐、金光闪闪的颗粒。
“像牙齿。”嬴政评价道。
“陛下,这是『玉蜀黍』。”王建国介绍道,“它的產量极高,耐旱耐贫瘠。而且,它非常適合做遗传实验。它的花粉多,变异快。”
嬴政掰下一粒生玉米放进嘴里嚼了嚼,一股甜甜的浆液流出。
“甜的。”
嬴政看著这一望无际的庄稼,突然问道:
“建国,如果按照那个孟德尔的道理,朕的江山,是不是也像这庄稼一样”
“陛下何意”
“朕是始皇帝。朕希望大秦万世。但朕的子孙,真的能一代比一代强吗”嬴政的眼神中闪过一丝忧虑,“若是像那些劣等豌豆一样,隔代就出了个『皱皮』的(昏君),大秦岂不是完了”
这是一个千古难题。封建王朝的“家天下”,最大的bug就是皇位继承人的基因抽奖。
王建国沉默了片刻。
他不能直接说“你儿子胡亥就是个极品皱皮豆”。
“陛下,”王建国斟酌著词句,“遗传学告诉我们要『优选优育』。但对於治国来说,血统只是一部分。更重要的是——环境。”
“就算是最好的良种,种在盐碱地里,也长不出好庄稼。就算是普通的种子,若是有肥沃的土壤、充足的阳光雨露,也能结出硕果。”
“大秦的制度,就是土壤。大秦的法律,就是阳光。只要制度好,哪怕继任者不是天才,只要他守规矩,大秦这架机器就能运转下去。”
“反之,若是制度烂了,就算是神仙下凡,也救不了。”
嬴政听完,久久没有说话。
他看著手中的玉米,似乎悟到了什么。
“土壤……”嬴政喃喃自语,“朕修法度,书同文,车同轨,不就是为了把这片土地,改成最好的良田吗”
“只要田好,长什么庄稼,朕管不了那么远。但至少,朕要把这地基打得比石头还硬。”
尾声:生命的礼讚
夕阳西下,给金黄的田野镀上了一层圣光。
农学院的学生们终於数完了最后一颗豌豆,欢呼著冲向食堂(虽然今晚的菜还是豌豆)。
马场里,那匹刚刚被选中的“种马王”发出了嘹亮的嘶鸣,它將把强壮的基因播撒下去,孕育出未来横扫亚欧大陆的铁骑。
赵高虽然还在为“绝后”而伤感,但他很快就找到了新的乐趣——他开始研究如何给自己的宠物狗配种,试图培育出一种“长得像狮子、听话像兔子”的新品种(后来成了大秦贵妇圈的爆款)。
而在御书房的灯光下,嬴政在那本《大秦农业发展纲要》上,重重地批下了一行字:
“知天命,而改天命。此乃大秦之道。”
遗传学,这把解开生命密码的钥匙,虽然现在只是用来数豌豆和配马,但它已经在古人的心中,种下了一颗关於“规律”和“掌控”的种子。
这颗种子,终將长成参天大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