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3章 星府定鼎 三司分权(1/2)
第二百二十三章星府定鼎三司分权
“将星如雨,新制定鼎”的军事改革浪潮余波未平,另一场关乎山海界联盟长治久安、文明根基稳固的、更加宏大而精密的顶层设计,已悄然在“绝渊守望”与“祖地”核心的智慧殿堂中,酝酿成熟,并随着林浩的一道“定鼎”诏令,如同无形的风暴,迅速席卷了新纳入版图的五千余星云星系,并反向深刻影响着联盟原有的核心疆域。
疆域的爆炸式增长,人口的指数级涌入(尤其是“归乡者”),文明的多样性在“祖地”与新土同时迸发出前所未有的活力,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令人头皮发麻的治理难题。此前,联盟的行政管理模式,很大程度上沿袭了“矩阵”时代以“祖地”为核心、向周边星域进行有限辐射的、相对粗放且高度依赖“万象”网络与“天工”统筹的中央集权模式。这套模式在疆域有限、人口构成相对单一、且长期处于战争紧急状态下,尚能勉强维持高效运转。
然而,当管理的对象骤然变成了五千多个大小不一、环境迥异、文明背景千差万别、发展水平参差不齐的星云星系,以及其内难以计数的、正经历着剧烈社会变迁与心灵重建的亿万生灵时,原有的管理模式立刻显露出力不从心的窘态。中央指令传递延迟,地方情况反馈失真,资源调配顾此失彼,社会矛盾在局部区域有发酵趋势,而“万象”系统再强大,也无法完全替代“人”的治理、协调与对复杂民情的细腻把握。
“不能将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更不能指望一套僵化的中央指令能治理好如此广袤、多元的疆土。”在一次最高级别的内政会议上,刚刚被授予“文渊阁大学士”衔、主要负责制度设计与战略咨询的诸葛亮(更完整版),轻摇羽扇,一语道破关键,“必须分权,必须建立层级清晰、权责明确、兼具地方活力与中央调控的地方治理体系。此乃大国长治久安之基石。”
萧何(信息补全体)亦补充道:“分权,非分崩离析。需有制衡,防尾大不掉;需有监察,防腐化滥权;更需有强军坐镇,保境安民,震慑不轨。此三者,如鼎之三足,缺一不可。”
荀彧、张良、王猛、房玄龄、杜如晦等一众被“唤醒”并顺利通过“文治”试炼的龙国顶尖谋臣、治国能臣,纷纷建言,其智慧在新时代的背景下碰撞融合,迅速形成了一套系统、周密、且极具可操作性的地方行政与军事镇守改革方案。
林浩审阅了这份凝聚了无数治国智慧的方案,结合自己对宇宙格局、文明本质及“葬宙之弈”潜在威胁的深刻理解,最终拍板定案。旨意既出,乾坤震动:
“即日起,于联盟全境,推行‘星府-云系’两级地方治理新制,并同步调整军事镇守体系,以求‘军政分离、以文治民、以武卫国、监察并举、定鼎山河’!”
第一级:星云府。
以单个星云(通常包含数个至数十个恒星系,具备相对独立的地理与资源单元)为基本行政单位,设立“星云府”,为地方最高行政机构。
每府设三司,平行并列,互不统属,各司其职,互相监督:
1.统民司:掌管一切民政、经济、文教、民生事务。具体包括:户籍管理、民生保障(住房、医疗、教育基础)、经济发展规划、资源(非军事)勘探开发与分配、基础建设、商业贸易、科技推广、文化事业、以及与“天工”、“万商会”等中央部门在民用领域的对接。其核心目标是“富民”、“安民”、“教化”,提升辖区内生灵福祉与文明程度,为联盟提供稳定的税收与人力资源。司长称“统民使”,需具备出色的行政管理能力、经济头脑与民生情怀。
2.军政司:掌管本星云一切军事防务、治安维稳、动员训练及与军事相关的事务。负责统辖驻防本星云的一个标准军(10亿兵力),负责星云内部及周边战略节点的日常巡逻、防御工事建设与维护、应对突发性安全威胁(如小股流寇、混沌生物残余、内部骚乱等)、组织预备役训练、并执行最高统帅部或上级“云系府”军政司下达的作战指令。其核心目标是“卫土”、“安境”、“强兵”,确保辖区绝对安全,并为更高层级的军事行动提供支持。司长称“军政使”,通常由驻防该星云的“军”的军长兼任,但需接受“星云府”制度框架与上级“云系府”军政司的双重领导(军事指挥权重更高)。
3.监政司:掌管监察、律法、审计、情报(非军事情报)及部分特殊内务。负责监督“统民司”、“军政司”及其下属所有官吏,是否依法、合规、廉洁行政;审理重大民刑事案件;审计地方财政收支;收集社情民意与潜在风险信息;并拥有在证据确凿时,对同级“统民使”、“军政使”(需报请上级及最高监察机构批准)进行停职调查的建议权。其核心目标是“肃贪”、“明法”、“纠偏”,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联盟法度权威。司长称“监政使”,需由铁面无私、精通律法、且对联盟与“人皇”绝对忠诚者担任,其任命与考核通常由中央直管,独立性极强。
三司司长品级相同,皆为正三品(对应新的文官/技术将官体系)。府内重大决策,通常需三司合议,报上级“云系府”及中央相关部门备案或批准。日常事务,各司其职,但互相拥有知情权与建议权。任何一司的重大决策,若涉及其他两司职权范围,必须会签。这种设计,意在形成“行政-军事-监察”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的稳定三角结构,既能提高行政效率(专业分工),又能有效防止地方权力过于集中而产生割据、腐败或暴政。
每个星云府,常驻一个标准“军”的兵力(10亿)。该军军部与“星云府”军政司通常合署办公,军长兼任军政使,但军事指挥体系保持独立垂直。驻军不仅负责防务,也作为重要的社会稳定力量,并在必要时协助“统民司”进行大型工程建设或救灾,“监政司”执行特殊勤务。
第二级:云系府。
鉴于星云数量过于庞大,为加强区域统筹协调、提高管理效率、并应对可能跨越星云的区域性事件(如大规模混沌侵袭、跨星云犯罪、重大经济项目),在星云府之上,设立“云系府”。
通常,每一百个左右地理相邻、经济文化联系密切的星云,组成一个“云系”,设立一个“云系府”。云系府并非星云府的直接上级,而是更高层级的区域协调、统筹与监督机构,其职能与下设部门,与星云府类似,但管理范围和权限更大。
云系府同样分设三府(为示区别,不称“司”):
1.统民府:统筹整个云系内的宏观经济发展规划、跨星云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资源战略调配、高等文教与科研中心布局、以及协调解决各星云府“统民司”无法独立处理的区域性民生问题。府主称“统民总督”,从一品或正二品。
2.军政府:统辖驻扎于本云系的一个标准“集团军”(100亿兵力),负责整个云系范围内的战略防务规划、大型军事演习组织、跨星云联合剿匪或作战行动指挥、协调各星云驻军的后勤与支援。府主称“军政总督”,通常由驻防该云系的“集团军”司令(上将)兼任,权责更重。
3.监政府:负责对整个云系内所有“星云府”三司、及云系府自身“统民府”、“军政府”官吏进行监察;审理跨星云重大案件;进行区域性财政审计与社会风险综合评估。府主称“监政总督”,通常为从一品,由中央直派,权势极重,拥有对云系内所有官员(包括军政总督)的先调查后奏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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