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8章 火政司的设立(1/2)
万历三十一年冬,北京的第一场瑞雪落下,正阳门外的夜市依旧灯火通明,只是商贩们的摊位旁,都多了一个铁皮防火罩和一小桶黄沙,巡捕巡逻时,也会特意叮嘱商户注意灯火安全。而在京城的东南隅,一座崭新的衙署拔地而起,朱漆大门上,悬挂着一块由朱翊钧亲笔题写的匾额——“火政司”。
《城市防火条例》颁布后,朱翊钧便意识到,光有条例远远不够。以往火灾发生后,全靠百姓自发救火,巡捕临时调度,既无组织,又无专业技能,往往错失救火良机。南京大火的教训更是证明,没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再好的条例也只是一纸空文。
“治火如治军,必须有专门的营伍,专门的将官,才能做到有备无患,遇险不乱。”
在御书房的朝会上,朱翊钧对着内阁和工部群臣,说出了自己的决定:“朕决意,先在京师、留都南京设立火政司,作为管理城市消防的专门机构。待试办有成,再推广至各府州商业重镇。”
旨意一出,工部立刻行动。李辅之亲自牵头,选拔火政司官员——从工部营缮清吏司中,挑选熟悉建筑构造、通晓防火知识的司官,担任火政司的郎中、员外郎;同时,行文兵部,请求从退役士兵中招募专职消防员。
“退役士兵身强力壮,历经军旅训练,懂得协同作战,比临时召集的百姓管用多了。”李辅之在奏报中写道,“且其熟悉号令,易于训练,能快速形成战斗力。”
兵部尚书欣然应允,从各地退役的卫所士兵中,筛选出三百名年龄在二十至四十岁之间、身无残疾、身手矫健的汉子,送往北京和南京。其中一百五十人留驻京师,一百五十人前往南京,成为大明第一批专职消防员。
火政司的设立,有着严格的规制。京师火政司下辖五所,分别对应京城的五城,每所设巡官一人,消防员三十人;南京火政司因秦淮河畔商铺稠密,火灾隐患大,下辖六所,每所巡官一人,消防员二十五人。
消防员的训练,由工部聘请的老工匠和退役的百户共同负责,分为理论与实操两部分。理论上,学习《城市防火条例》,熟记各类建筑的防火要点、易燃物品的处置方法;实操上,演练消防水车的推动、灭火器的投掷、防火巷的清理,甚至模拟夜间火灾场景,训练快速集结、协同救火的能力。
“水车推不动,就练臂力;灭火器投不准,就练瞄准;集结慢了,就罚绕营跑十圈!”
京师火政司的训练场上,寒风凛冽,消防员们却练得汗流浃背。他们穿着统一制作的红色制服,上身是短打红袍,绣着白色的“火”字,下身是黑色绑腿,脚蹬厚底布鞋,远远望去,像一团团跃动的火焰。
除了统一的制服,工部还为消防员配备了更先进的消防工具。在原有消防水车的基础上,改良了齿轮传动装置,只需五人便能推动,出水速度比旧水车快了三倍;灭火器也从陶坛升级为铁皮罐,密封性更好,石灰粉与盐水的配比也经过反复试验,灭火效果更佳;此外,还配备了铁制钩镰、云梯、防火斗篷等工具,钩镰用于拆除燃烧的木质建筑,开辟防火带,云梯用于救助被困高处的百姓,防火斗篷则能保护消防员在火中短时间穿行。
万历三十二年正月,北京火政司正式挂牌办公。挂牌当日,朱翊钧特意派小李子前往宣读圣旨,赏赐消防员们每人二两银子、两匹棉布。百姓们纷纷围在火政司门口,看着身着红袍的消防员们列队操练,消防水车轰隆隆驶过,无不拍手称赞。
“有了这些红袍官爷,以后再着火,就不用怕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