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回窟窿河(2/2)
“这……”我心里清楚,于老板肯定是对涛子他们打听老鸦的事好奇,于是转头看向涛子,想听听他的意见。
涛子微微颔首,脸上露出一抹浅笑,算是同意了。
“那行,那就先谢谢于老板了!”我也笑着应下,“不过现在时间还早,我先带他们在镇上转转,等快到饭点了,我们再回来找你,你看咋样?”
“可以,可以!”于老板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看他那神情,想来是已经猜到了涛子他们的身份不一般。
离开纸火店后,小振臻继续开车,我则坐到了副驾上,给他指路。
那时候的小镇经济还不算发达,十来万的家用轿车都少见,更别说小振臻这辆价值百几十万的卡宴豪车了。
车子一上路,就成了镇上的“焦点”,赚足了回头率。
不少年轻人盯着豪车,眼里满是艳羡;街上的姑娘们则不自觉地端正了姿态,连走路的姿势都刻意调整了几分,想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现出来。
这一幕幕落在我们眼里,车里顿时响起一阵哄笑声,气氛也轻松了不少。
路过倒石桥时,我指了指桥下的河道,跟他们说起小时候的事:“以前我们总偷偷跑到这儿以前游泳。”
“小表叔,就是在这里,你们七个人数出了八个脑袋?”小振臻盯着不算宽的河道,语气里满是好奇。
“嗯,就是这桥下。”我点点头。
“啧啧,现在这水看着也不黑啊。”小振臻嘀咕了一句。
我白了他一眼:“你忘了之前那哥们的事了?”
“哦!对哦,他跟那东西同归于尽了!”小振臻这才反应过来,连忙点头。
车子继续往前开,没多久就到了三岔河。“小表叔,这里就是你和你那把子兄弟救人的地方吧?”小振臻指着河边的一棵大桉树,问道。
“嗯,就是那棵树
小振臻也跟着看向桉树,轻声叹了口气:“真是岁月如梭,物是人非啊。”
我们停了车,黑哥推着我的轮椅,几人沿着河边慢慢走着,一直走到了河街的大桥下。
站在桥洞里,看着上河河堤口急流而下的河水,耳边满是水流撞击石头的声音。
“这一段的水深应该不深吧?”黑哥望着河面,问道。
“嗯,这一段不深。”我解释道,“不过离堤坝
“这么说,这里就是那个‘哥们’出事的地方?”涛子环顾了一圈桥洞四周,语气严肃了几分。
就在这时,冈子突然在一旁喊了一声:“大师兄,你快过来看看!”
黑哥推着我快步走了过去。只见冈子指着桥墩住过,这几块石头上有长期被烟熏过的痕迹。”
我仔细一看,那几块石头的表面黑乎乎的,确实像是被人用石头垒了个简易灶台,长期生火留下的痕迹。
涛子、小振臻也凑了过来,沿着桥墩细细查看,连一丝缝隙都没放过。
没过多久,小振臻突然眼前一亮,指着桥墩的一个缝隙说道:“咦,这里有红绳,还有一枚铜钱!”
几人立马围了过去,蹲在地上仔细观察。
“这东西应该不能随便取出来吧?”涛子看向小振臻,问道。
“我再找找其他地方,如果其他地方也有,那就真不能动了。”小振臻语气肯定地说道。
“这红绳和铜钱,应该是用来化煞的吧?”黑哥忍不住问道。
“要是其他地方也有,那就是了。”小振臻若有所思地说道。
“不过我现在好奇的是,这东西是不是那个‘哥们’布置的——如果是他,那他恐怕就不只是个普通的守村人;如果不是,那这事就更有意思了。”
他的话里带着几分深意,让在场的人都陷入了沉思。
“这些疑问,等见到老鸦,估计就能有答案了。”涛子站起身,朝着小振臻指的一个方向走去,“我去那边看看。”
冈子则朝着另一个方向走去,继续搜寻线索。
没过多久,两人先后传来了发现——他们都在桥墩的其他缝隙里找到了红绳和铜钱。
“看来没错,这确实是用来化煞的。”涛子语气凝重地说道,“而且这河很可能就是之前躲在这里的溺水鬼。”
“这么说,老鸦他们之前应该是处理过这里的事,只是没彻底解决干净?”
冈子皱了皱眉,“这小镇的地理位置本就特殊,是个九宫八庙聚阴的地方,要是不彻底清理干净,将来很可能会养虎为患。”难得他主动提出要出手处理。
“你说得对,这个懒不能偷。”涛子蹲下身,从河边抓了一把淤泥,小心翼翼地抹在那些露出的红绳和铜钱上,把它们彻底埋进了石头缝里,“得把这些痕迹盖住,免得被外人发现后好奇乱动。”
冈子和小振臻也学着涛子的样子,各抓了一把淤泥,仔细地抹在红绳和铜钱上。
为了保险起见,几人还特意多抠了几把淤泥,随意地扔在石头上,把痕迹彻底掩盖住。
看看时间,已经快到中午了。几人收拾好东西,开车去了小镇上唯一一家稍微大些的超市,买了些水果和牛奶——毕竟要去于老板家吃饭,空着手去总不太好。
到了于老板家,看到我们手里拎着的东西,于老板笑得更开心了,一边说着“客气啥”,一边热情地过来帮忙接东西。
他领着我们上了二楼,刚走到楼梯口,一股浓郁的火锅香味就扑面而来。看来这位于老板,也是个讲究口腹之欲的实在人。
于老板把我们让到座位上,又踮起脚尖,从橱窗最上面一层取下两瓶老沱牌白酒,放在桌上。
坐下后,他拧开酒瓶,一股醇厚的酒香瞬间在屋里散开,让人闻着就有些醉了。
“几位,想来应该不忌酒吧?”于老板笑着说道,“这两瓶酒虽不是什么名贵的好酒,但胜在年份足,放了有些年头了,你们尝尝。”说着,他就拿起酒杯,给几人一一斟满。
可惜,小振臻要开车,不能喝酒;我这腿伤还没好,也不敢碰酒,只能笑着谢绝了。
“我也不知道你们的口味,也没问你们有没有忌口,就自作主张做了清油火锅,没敢用牛油,也没弄牛肉和黑鱼这些食材。”
于老板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还双手作揖拱了拱,“就弄了些家常小菜,你们别嫌弃。”
几人连忙摆手,连说“客气了”。这就是独属于国人的酒桌文化——几句寒暄,几杯薄酒,一来二去之间,彼此的距离就拉近了不少。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涛子几人也不再绕弯子,开始向于老板打听关于“哥们”的事。于老板喝得脸上泛红,话也多了起来,一五一十地说着自己知道的情况。
当我再次向于老板介绍涛子他们的真实身份后,于老板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说话的语气也更热情了。
“说起那个‘哥们’,我第一次见他的时候,就觉得他跟其他流浪汉不一样。”于老板放下酒杯,回忆道,“他虽然穿得破旧,但身上收拾得干干净净,一点都不邋遢。”
“他的脖颈、手腕这些地方,都干净得很,身上也没有其他流浪汉身上那种难闻的怪味,更没有那些乱七八糟的怪癖……”于老板滔滔不绝地说着。
他顿了顿,又想起了什么,笑着说道:“哦对了,他还特别喜欢吃猪蹄!一顿能吃好几斤呢!我家那口砂锅,剁成块的猪蹄能装四根,结果他一顿就能吃掉大半,吃得那叫一个香。”
说着说着,于老板的声音突然低了下去,一时间竟是红了眼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