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历史军事 > 忆梦:海涯鞘生 > 第322章 给未来另一本书完本聊天的一点小小展望

第322章 给未来另一本书完本聊天的一点小小展望(1/2)

目录

[第一幕第三百二十二场]

我想买个打字机,复古的那种。

(一)

深夜两点,台灯的光在稿纸上投下一小片暖黄,笔尖悬在“清风”两个字上方,迟迟没落下。窗外的路灯坏了一盏,剩下的那盏忽明忽暗,像极了我此刻的心思——困在这钢筋水泥的城市里,手机刷着宇宙探测器传回的星云照片,手指却连楼下便利店的门都懒得推,可脑子里偏生装着比银河系还大的念头:要是能像书里的人那样,去看看九叔画的符纸有没有朱砂香,去摸摸三体人发来的水滴是不是凉的,去问问战锤40K里的帝皇,他守着黄金王座时,会不会想起曾经的人间烟火?

于是,“清风”就这么诞生了。我没给他起什么威风的名字,就叫陈风,和我邻居家那个总爱蹲在楼下修自行车的小伙子一个名。我让他死在21世纪末,不是死于意外,是死于一场没人在意的“认知饥荒”——他是最后一个坚持手写稿子的人,算法给所有人喂着定制化的短视频和爽文,没人再看他写的“妈妈的排骨汤”“菜市场的讨价还价”,他的笔杆在抽屉里锈成了废铁,最后在出租屋的晨光里,盯着天花板上的霉斑,没了呼吸。

我以为这就是结局,可写着写着,笔下的霉斑忽然动了,像无数细小的虫子,聚成一道光,拽着陈风的意识往黑暗里坠。后来我才知道,那是“虫引”,是卷I里写的“宇宙的邀请函”。他醒过来时,在一片飘着纸钱的巷子里,听见有人喊“九叔”,青灰色的砖墙上贴着黄符,符纸的朱砂味混着雨水的腥气,钻进他的鼻子——那是他的第一个世界,不是什么高维战场,就是个连电灯都时亮时暗的民国小镇,他跟着九叔学画符,第一次用指尖捏出符纸时,手抖得像得了帕金森,九叔拍他的肩膀说“心不静,符不灵”,他忽然想起自己死前,妈妈也是这么拍他的背,说“饭不热,胃不舒服”。

那时候的陈风还很弱,弱到在《一人之下》的世界里,被张楚岚的“老农功”震得吐了血,躺在龙虎山的草地上看云,觉得这云跟地球的没两样;弱到在《我为苍生》的坟地里,被尸气熏得三天吃不下饭,半夜醒来看见远处村落的灯火,竟哭了——他想回家,想喝那碗没喝完的排骨汤。可他回不去,只能接着走,在《斗厌神》里学会了“辨人心”,在《中国惊奇先生》里懂了“平凡人的勇”,在《尸兄》的废墟里,把最后一块面包分给了一个陌生的小女孩,看着她的眼睛,忽然明白九叔说的“心不静”是什么意思:他的“心”,从来不在这些打打杀杀的副本里,在那个他再也回不去的地球。

我看着陈风一点点变强,强到能在《漫威》的世界里接住雷神的锤子,强到能在《群星》的星系间凿开通道,强到在《道诡异仙》的世界里,哪怕被“san值掉光”的幻觉围着,也能守住最后一丝清明——因为他总在口袋里揣着一片梧桐叶,是他小时候在老家院子里捡的,叶脉的纹路被他摸得发亮。终于,在《云修罗曼史》的最后一章,他斩碎了那个世界的“天道规则”,力量失控的前一秒,他听见了妈妈喊他吃饭的声音,再睁眼时,躺在医院的婴儿床上,身边是年轻的父母,窗外的梧桐树上,落着一片和他口袋里一模一样的叶子。

那是他第一次回归地球,我写了整整三章。写他学走路时,总爱往厨房跑,闻妈妈炖排骨的香味;写他上小学时,数学考了58分,爸爸没骂他,只是蹲下来,用带茧的手帮他擦掉眼泪,说“慢慢来,下次再考”;写他成年后,在小区里帮邻居修水管,扳手拧到第三圈时,水流溅湿了袖口,邻居阿姨递来毛巾,笑着说“小伙子手挺巧”,他看着自己的手——这双手曾捏碎过星系,此刻却在拧水管时发紧,因为他怕自己的力量失控,弄坏了这平凡的水管,就像他怕自己忘了,曾经的陈风,就是个会因为修不好水管而脸红的普通人。

父母老去的那天,我没让他用力量留住时间。他坐在病床边,握着妈妈枯瘦的手,听她絮絮叨叨说“冰箱里还有你爱吃的桃酥”,看着爸爸坐在旁边,偷偷抹眼泪。窗外的梧桐叶落了一地,像他在无数个世界里见过的星云坍缩,可这一次,他没觉得壮观,只觉得疼——疼到连能量都凝聚不起来。离开时,他把那片梧桐叶留在了父母的墓碑前,转身跃入时空裂隙,我在稿纸上写:“他以为自己会哭,可没有,因为他知道,这不是告别,是回家的路。”

后来的陈风,开始了“循环”。在《流浪宗卷》里,他在克苏鲁的“疯狂图书馆”里力竭,意识溃散成量子微粒,却在地球的菜市场里重新凝聚,刚站稳就被卖菜的大妈拉住,说“小伙子,你上次买的白菜还没给钱呢”;在《超新纪元传》里,他在某个高维文明的实验室里,被当成“宇宙异类”研究,挣脱束缚后第一时间回了地球,坐在外滩的长椅上,看黄浦江的浪拍碎在脚下,喝着便利店买的啤酒,觉得比宇宙酒馆里的“类星体特调”还好喝。

我写过他在宇宙酒馆的那段日子,就是番外里的那个场景。吧台后的招待用星云织的抹布擦杯子,酒单上写着“含127个星系的角动量”“倒酒时投影平行宇宙生灭”,邻座的旅人吹嘘自己见过“中央有限曲线的尽头”,陈风没搭话,点了杯“星团气泡酒”,酒液入喉时,无数星系在他体内展开又坍缩,可他盯着杯底的暗物质冰晶,看见的却是自己出租屋的天花板——那天他没写完的稿子,还摊在桌子上,妈妈打来的电话,他没接。

“本店不售永恒,只借时光下酒”,酒馆的招牌在闪烁,陈风喝完最后一口酒,化作流光离开了。我在稿纸上批注:“永恒是什么?是无限的星系,还是妈妈没说完的话?”那时候我忽然懂了,我写陈风的无限漫游,根本不是想写一个“爽文主角”,是想借他的眼睛,看清楚我自己——我困在地球,却向往星河;我怕自己平凡,却又贪恋平凡的温暖;我总说“盒子外有盒子,套娃外有套娃”,可真正让我舍不得的,从来不是那些没见过的高维文明,是楼下便利店的热包子,是妈妈织的毛衣,是我熬夜写稿时,猫跳上桌子踩脏的稿纸。

陈风最后一次出现在我的稿子里,是在《无尽藏》的章节里。他站在“规则之海”的尽头,看见无数个“自己”在不同的套娃宇宙里漫游,有的在和SCP基金会的怪物战斗,有的在《寂静岭》的雾里找出口,有的在《黑神话:悟空》的山巅看日出——可每个“自己”的口袋里,都揣着一样东西,有的是梧桐叶,有的是排骨汤的勺子,有的是修水管的扳手。就在这时,远方忽然泛起暖意,不是恒星的炽烈,是温柔的光,穿透了所有维度壁垒。

他看见那是一颗红太阳,光晕里没有宫殿,没有神迹,只有无数身影在劳作:是田垄上弯腰的农夫,裤脚沾着泥;是实验室里伏案的研究者,眼镜片反光;是雪山间戍边的战士,帽子上落着雪;是南湖红船上的人,在灯光下写着什么;是长征路上的人,拄着拐杖往前走;是建设工地上的人,挥着锤子喊号子——千千万万的身影,织成了光芒的底色。而在那光芒最澄澈处,他看见了一个微笑,没有威压,没有威严,只有一种穿透时空的力量,像爸爸当年拍他肩膀的手,像妈妈炖排骨的香味,像他在地球见过的所有温暖。

陈风忽然明白了,他找了这么久的“超越大道”,从来不在虚无的顶端,在这束光照亮的每一寸土地上。他的能量轮廓被染成金色,口袋里的纪念章(是他在地球建国七十周年阅兵式上捡的)发烫,他朝着光芒的方向,轻轻颔首。我在稿纸上写下最后一句:“他终于停下了漫游的脚步,却知道,这不是终点,是新的起点——因为这束光,会带着他的故事,在无限的宇宙里,一直走下去。”

放下笔时,天已经亮了,晨光透过窗户,照在稿纸上,“清风”两个字泛着光。我走到阳台,看见楼下的便利店开门了,老板在摆包子笼,蒸汽冒得很高,像极了陈风在宇宙酒馆里见过的星云。我忽然想起自己之前总说“我们是阴沟里的虫子,是虫子身上的尘埃”,可此刻看着那团蒸汽,看着远处升起的太阳,忽然觉得,哪怕是尘埃,只要愿意抬头,也能看见属于自己的星空。

我知道,陈风的故事写不完,就像宇宙没有尽头。我可能这辈子也只能写完他的前几卷,只能写到他在九叔的世界里学画符,在三体的世界里看水滴,在地球的菜市场里被大妈催着给钱——可那又怎么样呢?就像陈风说的,“重要的不是走了多远,是有没有带着初心走”。我的初心,就是想写一个“平凡人”的宇宙漫游记,写他在无限里,没忘了妈妈的排骨汤,没忘了修水管的肥皂水,没忘了那片梧桐叶。

或许有一天,我老了,写不动了,会把这本稿子交给某个喜欢看星星的年轻人,告诉他:“这里面有个叫陈风的人,他去了很多很多世界,最后找到了一束光。你要是也向往星河,别忘了,先尝尝家里的饭,先帮邻居修修水管,因为那些平凡的温暖,才是你在无限里,永远不会迷路的锚点。”

此刻,稿纸上的“清风”两个字,好像动了一下,我仿佛看见他站在红太阳的光芒里,朝着我挥手,身后是无数个正在展开的宇宙,每个宇宙里,都有一片梧桐叶,都有一碗排骨汤,都有一个正在抬头看星空的人。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