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8章 美食直播行业自律公约(1/2)
深秋的夜晚,林小满躺在床上刷美食直播,屏幕里的场景却让他越看越气愤:一位主播拿着号称“手工现做”的牛肉酱,镜头前展示的是油润饱满的成品,可弹幕里满是“收到的酱里有杂质”“日期是临期的”的投诉;另一位主播边吃边吆喝“这款饼干无添加蔗糖,糖尿病患者也能吃”,却绝口不提配料表中的麦芽糖浆,有消费者留言质疑,还被主播拉黑;更有主播承诺“不好吃全额退款”,可消费者申请售后时,却被客服以“个人口味差异”为由拒绝,投诉无门。
“这样的直播,根本不是在卖美食,是在欺骗消费者!”林小满烦躁地关掉手机,手指在膝盖上无意识地敲击。他想起之前朋友的遭遇:在某主播直播间买了“深海大虾”,收到货后发现虾头发黑、肉质松散,联系主播售后,对方却推诿责任,最后只能自认倒霉。“美食直播行业再不管管,就彻底失去消费者信任了!”林小满心里满是担忧,他知道,当下美食直播行业乱象丛生,虚假宣传、货不对板、售后缺位等问题频发,不仅损害消费者权益,还让整个行业陷入“野蛮生长”的恶性循环。
第二天,林小满召集行业协会、头部主播、食品企业代表,召开“美食直播行业规范座谈会”。会上,代表们纷纷吐槽行业乱象:有的主播为了流量,夸大食品功效;有的主播“剧本式试吃”,只吃镜头前的样品,对实际销售的产品质量不管不顾;有的主播与商家勾结,销售三无产品,售后完全没有保障。
“我们也想规范,可没有统一的标准,怕自己规范了,别人还在乱搞,最后失去竞争力。”一位头部主播无奈地说。林小满接过话茬:“正是因为没有标准,我们才要制定《直播带货自律公约》,明确行业红线,让所有从业者都在规范的框架内竞争,这样才能让行业健康发展。”
经过三个月的调研与讨论,林小满牵头制定的《美食直播行业自律公约》正式出台,公约涵盖“产品审核”“直播过程”“售后保障”三大核心板块,明确了12条关键条款:
1.产品审核义务:主播需查验食品生产许可证、检测报告,禁止销售三无产品、临期食品(距保质期不足1/3),进口食品需提供报关单;
试吃全程直播:主播试吃食品时,需全程对着镜头,不得切换镜头、剪辑画面,确保试吃的样品与销售的产品一致;
3.宣传真实义务:禁止使用“最”“第一”“包治百病”等绝对化用语,不得夸大食品功效(如“吃了能减肥”“能治病”),需如实标注食品成分、保质期;
4.售后24小时响应:主播需建立售后团队,消费者投诉需在24小时内响应,72小时内给出解决方案,不得推诿、拉黑消费者;
5.价格透明义务:直播中需明确标注食品原价、优惠价、优惠期限,禁止“先涨价后降价”“虚假折扣”;
6.退换货保障:消费者收到货后,如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如变质、过期、货不对板),主播需无条件退换货,并承担运费;
7.未成年人保护:禁止向未成年人推销高糖、高油、高盐食品,直播中不得诱导未成年人消费;
8.知识产权保护:禁止销售侵权食品(如仿冒知名品牌),不得盗用他人产品图片、视频;
9.数据真实义务:禁止刷销量、刷好评,不得虚构直播间人数、互动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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