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第一舔狗(2/2)
程砚洲对她的爱,在程砚洲看来是刻骨铭心的。都没有丝毫质疑过沈梦溪这个“早产”的儿子,是不是他的种。
却第一时间对沈梦溪承诺——“我会一辈子照顾你和孩子。”
这一切,在沈梦溪眼里,却一文不值。
现在想来,沈梦溪都有些恍惚。
她当然知道,程砚洲肯定是爱她的。
程砚洲就是她沈梦溪的舔狗。
什么华国第一赘婿?
明明是宇宙第一舔狗。
——
黑色宾利平稳地行驶在滨海市的主干道上,窗外的霓虹一闪而过,映在沈梦溪的脸上,忽明忽暗。
郭俊辰在一旁絮絮叨叨地说着话。
一会儿说最近新出的一款手表很适合她,一会儿说下周要带她去马尔代夫度假,语气里的讨好几乎要溢出来。
沈梦溪有一搭没一搭地应着,心思却飘得很远——她在想,程砚洲如果真的重生了,会怎么做?他会不会像她一样,想要改变前世的结局?
这个念头刚冒出来,就被她压了下去。
不管程砚洲是不是重生,她都不会再让程砚洲有机会掌控一切。
沈家是她的,郭俊辰是她的,孩子也是她和郭俊辰的,至于程砚洲……他最好识相点,离她远远的。
车子很快就到了云顶会馆门口。
门童穿着笔挺的制服,殷勤地跑过来拉开车门,看到沈梦溪时,眼睛里闪过一丝了然的笑意。
谁都知道,沈家家主沈丘就这么一个独生女,是沈家名正言顺的继承人。
最关键的是,沈梦溪出手阔绰。
只要把她伺候好了,小费少则几百,多则几万。
郭俊辰显然是这里的常客,熟门熟路地领着沈梦溪往里走,一路上跟相熟的服务员打着招呼,语气里带着几分刻意的炫耀。
沈梦溪跟在郭俊身后,看着他轻车熟路的样子,心里没什么波澜。
她见多了这样的场面。
只不过,前一世对她鞍前马后的男人换成了程砚洲。
程砚洲知道沈梦溪喜欢来云顶会馆,就算是自己手头再忙,都会抽出时间来陪她。
程砚洲那时候已经在商界呼风唤雨,来到这里总是一副霸道总裁的模样。
哪怕坐着,都给人一种压迫感。
不像郭俊辰,总是这样,喜欢借着她的身份,在旁人面前刷存在感。
郭俊辰订的是二楼的“听松阁”。
一个带独立露台的包间,视野极好,可以看到会馆里的花园。郭俊辰换了裤子……
刚推开门,服务员就跟了上来。
手里拿着菜单,服务员的脸上堆着职业化的笑容:“沈小姐,郭先生,今天还是按照老样子来吗?”
“老样子哪够。”郭俊辰接过菜单,随手翻了几页,语气大方,“把你们这里最好的鱼子酱给我们上两份,再来一份澳洲和牛,三分熟。”
顿了一顿,菜单也翻了两页,郭俊辰接着说道:“嗯……还有那个松露烩饭,也来一份。对了,酒的话,要一瓶罗曼尼康帝,86年的……”
服务员脸上的笑意更浓了,连忙应道:“好的郭先生,您稍等,马上就给您安排。”
说完,又殷勤地给两人倒了杯茶,才轻手轻脚地退了出去。
沈梦溪坐在沙发上,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杯沿。
包间里奢华的装修,沈梦溪恍如隔世。
水晶吊灯折射出璀璨的光芒,墙上挂着当代名家的字画,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香薰味——这一切,都和前一世她最后落魄时的景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前一世,沈氏集团破产后,沈梦溪带着沈翊四处躲藏。
仇家追得紧,他们母子俩只能藏身在桥洞下、废弃的仓库里,捡别人剩下的食物,饥一顿饱一顿的苟延残喘着。
可谓是,风风光光了几十年,却晚节不保。死得比“老狗”程砚洲还要凄惨千倍、万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