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都市重生 > 渊天世界 > 第522章 无上常融天(2)

第522章 无上常融天(2)(1/1)

目录

“鬼”是看不见的、邪恶的,由此进一步引申表示错误、胡乱,例如“鬼话”。“鬼”既然是人身后的一种魂魄,那就有一种无形的力量,因此和天上的神灵一样,也被认为是神灵,只是是一种具有邪恶色彩、恐惧色彩、阴暗的神灵。

《唐韵》《集韵》《韵会》竝居伟切,音诡。《说文》:人所归为鬼。从人,象鬼头。鬼阴气贼害,从厶。《尔雅·释训》:鬼之为言归也。《诗·小雅》:为鬼为蜮。《礼·礼运》:列于鬼神。注:鬼者精魂所归。《列子·天瑞篇》:精神离形。各归其真,故谓之鬼。鬼,归也。归其真宅。

又《易·既济》:高宗伐鬼方。《诗·大雅》:覃及鬼方。传:鬼方,远方也。

又星名。《史记·天官书》:舆鬼鬼祠事,中白者为质。注:舆鬼,五星,其中白者为质。

又姓。《前汉·郊祀志》:黄帝得宝鼎,冕侯问于鬼臾区。注:黄帝臣也。

又国名。《山海经》:鬼国在负二之尸北。

又乌鬼。杜甫《遣闷》诗:家家养乌鬼。《漫叟诗话》:川人家家养猪,每呼猪作乌鬼声,故谓之乌鬼。《梦溪笔谈》:《夔州图经》称,峡中人皆养鸬鹚,以绳系颈使捕鱼,得则倒提出之,谓之乌鬼。元微之《江陵》诗:病赛乌称鬼。自注:南人染病,竞赛乌鬼。

又扬子《方言》:虔儇,慧也。自关而东赵魏之闲谓之黠。或谓之鬼。

鬼,根据道教典籍记载,鬼,是一个笼统的概念,它包括三种含义。第一种是精神现象;第二种是灵异现象;第三种是玄幻现象。人被此类事件侵害后,分为显性和隐性两种。

“鬼”在华夏本土哲学中作为宗教与文化符号延续,其内涵与商周时期“先鬼而后礼”的传统密切相关。墨家思想继承商代尊鬼传统,将鬼神信仰纳入其学说体系,通过“天志”观念强化社会伦理的约束力。宋地的地域文化进一步巩固了“鬼”在哲学体系中的符号属性,成为先秦多元思想互动的重要载体。

商代宗教实践以鬼神崇拜为核心,至西周转向“敬天保民”的礼制体系。墨家通过重构鬼神信仰,既保留商文化基因,又回应周文疲敝的社会现实。这种转化体现于《墨子·明鬼》对鬼神赏罚功能的系统阐述。

宋地作为殷商遗民聚居区,其尊鬼习俗直接塑造墨家思想特质。地域文化中的祭祀仪式与鬼神叙事,为哲学层面的鬼神观提供了实践基础。这种地域性特征使墨家鬼神论区别于儒家“敬鬼神而远之”的理性态度。

“鬼”概念的演变契合华夏哲学“创化日新”的动态特征,其从原始信仰到哲学符号的转型,展现了华夏文明“事实与价值联结”的思维模式。在当代语境中,这一符号为理解传统宗教与伦理的关系提供了关键视角,特别是墨家以天志、鬼神为学说推行工具的特点。

非鬼魂的鬼怪在早期宗教中被认为是邪恶的象征。

女青鬼律卷之一律曰:天地初生,元气施行,万神布气,无有丑逆祆邪不正之鬼,男孝女贞,君礼臣忠,六合如一,无有患害。

早期道教存在妖鬼邪魅祸害世间的说法,与后来的魔逐渐混同,魔取代了妖鬼中邪恶的意思。

天志是华夏古代墨家核心哲学概念,最早由墨子提出并系统阐述,指天的意志作为最高行为准则,要求践行兼爱非攻原则,汉代董仲舒将其融入天人感应理论。

墨子在《天志》三篇中将天志确立为超越人间权威的终极法度,主张“天之志者,义之经也”,通过“规矩”比喻其作为衡量善恶的普遍标准,反对大国攻小国、强暴弱等行为。天志通过赏善罚恶机制规范伦理,要求效法天的仁德属性,构建以“三利”利天、利鬼、利人为准则的社会秩序。

该思想肇始于战国墨家学派的政治主张,墨子弟子记录整理为《天志》上中下三篇。至汉代,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中吸收天志概念,发展出以天人感应为框架的“天之意志”学说,其论证路径与墨子基于功利主义的现实约束力呈现显着差异。

墨子·天志,天志上:子墨子言曰:“今天下之士君子,知小而不知大。”何以知之?以其处家者知之。若处家得罪于家长,犹有邻家所避逃之;然且亲戚、兄弟、所知识,共相儆戒,皆曰:“不可不戒矣!不可不慎矣!恶有处家而得罪于家长而可为也?”非独处家者为然,虽处国亦然。处国得罪于国君,犹有邻国所避逃之;然且亲戚、兄弟、所知识,共相儆戒,皆曰:“不可不戒矣!不可不慎矣!谁亦有处国得罪于国君而可为也?”此有所避逃之者也,相儆戒犹若此其厚,况无所逃避之者,相儆戒岂不愈厚,然后可哉?且语言有之曰:“焉而晏日焉而得罪,将恶避逃之?”曰:“无所避逃之。”夫天,不可为林谷幽门无人,明必见之;然而天下之士君子之于天也,忽然不知以相儆戒。此我所以知天下士君子知小而不知大也。

然则天亦何欲何恶?天欲义而恶不义。然则率天下之百姓,以从事于义,则我乃为天之所欲也。我为天之所欲,天亦为我所欲。然则我何欲何恶?我欲福禄而恶祸祟。若我不为天之所欲,而为天之所不欲,然则我率天下之百姓,以从事于祸祟中也。然则何以知天之欲义而恶不义?曰:天下有义则生,无义则死;有义则富,无义则贫;有义则治,无义则乱。然则天欲其生而恶其死,欲其富而恶其贫,欲其治而恶其乱。此我所以知天欲义而恶不义也。

曰:“且夫义者,政也。无从下之政上,必从上之政下。是故庶人竭力从事,未得次己而为政,有士政之;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