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我要给孩子改姓(2/2)
他妈也真是的,只按照她自己的心意来,好处还能都是她的?想啥呢?这下子好,把她自己折腾进去了,还不知道会怎么样呢?还连累了他!不然大嫂怎么会跟他翻脸?李洪江懊恼地想着,慢慢往家里走着。
左大妮挟持幼童一案即将开庭,法院征求了刘淑芳的意见,刘淑芳说尊重法律,认可法庭的审判。李立恒还太小,就不参加庭审了。
这下子左大妮才慌了,强烈要求要见刘淑芳!刘淑芳拒绝了她的请求。因为她几次三番地强迫刘淑芳及其子女做她的血包,这令刘淑芳非常厌烦,不想跟她来往,但仍维持着表面上的关系。但她挟持伤害了李立恒,这令刘淑芳不能容忍。
李铁柱还是有一些见识的,他看刘淑芳不为所动,完全不念旧情,就找到武装部,拿李洪海的名誉说事,说如果左大妮判刑,会有辱李洪海的英雄形象,是给烈士抹黑!他再三恳求武装部出面,说服刘淑芳为左大妮出具谅解书,使其免于刑事处罚。
武装部的领导觉得李铁柱所言有一定的道理,就让王科长去做刘淑芳的思想工作。经过王科长的协调,刘淑芳提出三个条件,如果李铁柱左大妮同意了,她就出具谅解书。
第一,以后刘淑芳跟老宅断绝关系,他们不得接近刘淑芳及其子女。
第二,刘淑芳的三个子女改姓刘。
第三,归还属于刘淑芳和三个子女的抚恤金。
对于这三个条件,李铁柱和左大妮答应了第三条,归还了刘淑芳四百元钱抚恤金。另外两条没有答应。王科长也觉得给孩子改姓这一条完全没有必要,也有碍军民情谊。至于第一条,组织上一定会约束左大妮的行为,不让她随意打扰刘淑芳和几个孩子的生活。
其实刘淑芳就是想给左大妮他们一个深刻地教训,不然就这样不痛不痒地揭过去,他们以后还会再犯,甚至会变本加厉!只有让他们付出沉重的代价,他们才会引以为戒,不再重蹈覆辙。
拿到四百元钱和左大妮写的书面承诺书,刘淑芳这才在法院开庭前一天,给左大妮出具了谅解书。
左大妮从看守所出来,看到只有老伴李铁柱站在那里接她,顿时就不乐意了,“怎么就你一个人来了?老二和老三怎么没来?我闹成这样是为了谁?还不是想给他们多攒两个?那两个白眼狼!真是没有良心!我算是白心疼他们了!”
李铁柱不耐烦地说道,“你可消停点儿吧!搁里头还没待够啊?你看看这是什么地方?你还敢大放厥词!麻溜跟我回家去吧,以后不该惦记的东西,咱也不要惦记了。走吧!”说着,拍拍自行车的后座,那上面绑了一个小棉垫子。左大妮的眼圈一红,总是老伴还知道心疼她。
如果刘淑芳知道这一幕,只会冷笑一声,“亏她还理直气壮的,她那是挖肉补疮!被挖的人肯定不会老老实实地等着被她挖;被补贴的人也未必会感激她。像她那种奇葩的人,如果一直顺风顺水,天理难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