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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学而篇:言而有信(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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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夏曰:“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

一:逐字逐句大白话详解:

⒈“贤贤易色”:

⑴:逐字解释:

①第一个“贤”:动词,意思是尊重、看重、珍视。

②第二个“贤”:名词,指有道德、有才能、品行好的贤人。

③“易”:取代、改变、看轻。不是“容易”的意思。

④“色”:字面指外貌、美色,引申为对外在容貌、感官欲望(比如美色、物质追求)的本能喜好。

⑵:大白话详解:

把看重品德才能放在首位,改变(看轻)那种对外貌美色的偏好。这句话通常理解是指对待配偶(妻子)的态度:

在择偶或与配偶相处时,不是把长得好看不好看放在第一位,而是把对方是否贤惠、有德行、有教养(内在美)放在最重要的位置。用对内在品德(贤)的尊重,取代对美色(色)的追求。

2.“事父母能竭其力”:

⑴:逐字解释:

①“事”:侍奉、服侍。

②“竭其力”:尽自己最大的能力。

⑵:大白话详解:

侍奉自己的父母时,能够尽心尽力,用尽自己所有力量去孝顺、赡养他们。关键在“竭其力”——无论父母家是否贫穷、自己能力大小如何,都毫无保留地付出自己能付出的,这叫“竭其力”。结果不一定完美(比如穷小子给父母住好房子),但态度和心意必须竭尽全力。

3.“事君能致其身”:

⑴:逐字解释:

①“事”:侍奉、效力。

②“君”:原指君主、君王,引申为上级、领导者,泛指所效力的对象(如国家、组织、团队)。

③“致”:奉献、献出。

④“其身”:自己的生命、自身的一切。

⑵:大白话详解:

效力于君主(或上级、职责)时,能够有献身的担当和决心,关键时刻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强调的是尽职尽责的彻底性和忠诚度,为了职责和道义可以奋不顾身。用今天的话说,就是对待工作和职责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4.“与朋友交,言而有信”:

⑴:逐句解释:

①“与朋友交”:和朋友交往、打交道。

②“言而有信”:说出话来就要守信用,承诺的事情就一定要做到。

⑵:大白话详解:

和朋友打交道,讲话一定要诚实守信,说到做到。这是人际交往中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原则,是建立和维持友谊的基石。

5.“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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