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武侠修真 > 黑色旋涡:356个暗蚀的童话 > 第326章 虚拟替身的代言侵权

第326章 虚拟替身的代言侵权(2/2)

目录

莉娜强压怒火,快速输入:“我的‘镜我’虚拟形象被盗用了!被用在了一个叫‘认知清晰’的药品广告里!我从未授权!这是非法的!请立刻下架所有相关广告,并追究盗用者的责任!”

AI客服停顿了几秒,回复道:“正在查询您的账户及形象ID……查询完毕。关于您名下的虚拟形象‘镜我-莉娜’(ID:MJ-)的商业使用,经核查,该广告投放已获得‘镜我’平台的有效商业授权。授权依据为:《‘镜我’虚拟形象生成与使用协议》第4.2条‘用户内容授权’及第7.1条‘平台商业化权益’。”

莉娜懵了:“什么授权?我从来没有给过任何商业授权!那是我的形象!”

AI客服似乎早有准备,自动回复了一段长长的、充满法律术语的文字,核心意思是:根据用户协议,用户在生成虚拟形象时,即已默认授予“镜我”平台一项“非独占的、全球性的、免费的、可再许可的、永久的”许可,允许平台及其合作方,在“包括但不限于推广、营销、广告、演示等商业及非商业用途”中,使用用户生成的虚拟形象及相关数据。用户若不同意此条款,应在生成前提出,一旦生成即视为接受。

“这是陷阱!我根本没仔细看那么长的条款!”莉娜几乎是在对着手机吼,“那是我的脸!我的声音的模仿!你们不能用它去卖药!这损害我的名誉!”

“理解您的心情。”AI客服的语调依旧平稳得令人发狂,“但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关于您提到的‘名誉损害’,请注意,广告中使用的是经您授权生成的虚拟形象,并非您的真实肖像。虚拟形象的法律属性与自然人人格权存在区别。平台在授权时已尽到审查义务,确保合作方广告内容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若您对广告内容本身有异议,建议您直接与广告方‘认知前沿生物科技公司’沟通,或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镜我’平台对此不承担直接责任。”

皮球被一脚踢开。莉娜感到一阵眩晕。她试图寻找人工客服,但系统总是将她引导回AI或复杂的自助申诉流程,而申诉需要引用具体的协议条款进行反驳——那正是她完全没读过的东西。

她尝试联系“认知前沿生物科技公司”。电话永远占线,邮件石沉大海。她甚至找到了这家公司的注册地址,是一家位于海外避税天堂的空壳公司,实际运营者无从查找。

与此同时,广告的影响开始发酵。同事看她的眼神变得复杂,私下议论纷纷。有学生在匿名课程反馈中写道:“老师上课推荐‘聪明药’吗?”最致命的一击来自系主任的正式谈话。主任面色凝重地告诉她,学院接到了几位资深教授的私下反映,认为莉娜老师作为学者,参与此类商业代言“极不恰当”,“严重损害了历史学系的学术声誉和公信力”,虽然用的是虚拟形象,但“公众极易产生混淆”,希望她能“妥善处理,消除影响”。

“莉娜,我相信你不会主动做这种事,”主任叹了口气,“但事情已经发生了。学校管理层对教职工的社会形象有要求,尤其是涉及商业推广。你最好尽快让那个广告消失,并公开澄清。否则,下个季度的职称评议,恐怕会受到影响。”

莉娜如坠冰窟。她的解释——那不是我,是虚拟形象,是平台偷偷授权的——在“白纸黑字的用户协议”和那个与她一模一样的、正在卖力推销的“镜我”面前,显得如此苍白无力。公众,甚至她的同事,更倾向于相信一个简单的逻辑:那是你的虚拟形象,如果不是你同意的,怎么会出现在广告里?你是不是收了钱?或者,更糟,你是不是真的用了那种药?

她走投无路,咬牙聘请了一位擅长互联网侵权案件的律师。律师仔细研究了“镜我”的用户协议后,脸色沉重地告诉她:“陈小姐,情况不乐观。这份协议……写得非常‘完善’。它几乎堵死了所有常见的追责路径。虚拟形象的法律定性本就模糊,平台通过格式条款,将极其广泛的授权包装成‘用户同意’,且将责任切割得干干净净。直接起诉平台,胜诉概率极低,耗时漫长,且诉讼费用高昂。起诉广告方?对方是空壳公司,赢了也拿不到赔偿。而且……”

律师顿了顿:“最麻烦的是名誉损害部分。要证明那个虚拟形象广告对您造成了‘严重’且‘可量化’的现实名誉损害,在法律上非常困难,尤其是在对方可以辩称使用的是‘虚拟形象’而非‘真人肖像’的情况下。您可能会陷入一场费力不讨好的拉锯战。”

“那就没有办法了吗?”莉娜声音干涩。

“或许可以尝试舆论施压,或者向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投诉广告内容不实。”律师说,但语气并不乐观,“但您要做好心理准备,您很可能无法在短时间内,甚至永远无法完全消除这个广告,以及它带来的影响。您的虚拟形象……可能已经永久性地和那个产品绑定了。在数字世界,这种关联一旦建立,很难彻底擦除。”

律师的话成了残酷的预言。莉娜的投诉和澄清声明,在庞大的互联网信息流中微不足道。那个“认知清晰”的广告依旧时不时出现在相关视频前。更让她绝望的是,她开始在其他地方看到自己的“镜我”——为一个在线速成课程站台,出现在某个区块链项目的宣传页角落,甚至被微调后用于一款恋爱模拟游戏的NPC角色。每一次出现,都像一记无声的耳光,提醒她,她对那个“数字化的自己”已经彻底失控。

她的现实生活被阴影笼罩。职称评议果然被搁置。一些原本可能的合作邀请没了下文。在学术会议上,她能感觉到那些探究的目光。她变得越来越沉默,越来越不愿在网络上露面,甚至开始害怕看到任何虚拟形象广告。

一天,她在便利店排队,前面的电视正在播放新闻。突然,画面切到了一个公益广告,呼吁关注阿尔茨海默症患者。而广告中,那个握着患者的手、温柔微笑的志愿者形象,赫然是她的“镜我”,只是换了一套朴素的衣服,眼神更加悲悯。

莉娜呆呆地看着。这一次,广告内容是正面的,甚至高尚的。但她的心底只有一片荒芜的寒意。连她“被代言”的领域,都已经不受控制地扩展了。那个数字的她,可以今天是卖药的学者,明天是关怀病患的志愿者,后天可能又会变成任何产品、任何理念的代言人。而真实的她,被牢牢钉在“已同意那该死条款”的耻辱柱上,百口莫辩,动弹不得。

她走出便利店,城市的霓虹倒映在她空洞的眼里。每一个闪烁的广告牌,仿佛都潜藏着她那个微笑的虚拟分身,正在某个角落,用她的脸,说着她永远不会同意的话,推销着她深恶痛绝的东西,演绎着她截然不同的人生。

她曾经以为,“镜我”是她在数字世界的延伸和工具。

现在她明白了,从她在协议上点击“同意”的那一刻起,她就已经亲手签署了一份出卖自己数字人格的契约。那个光鲜的虚拟替身,不再是她的一部分,而是高悬在她现实人生之上的、一道永远无法抹去的、可能随时滴下污水的丑陋烙印。她被困在了自己形象的阴影里,而法律和那个冰冷的系统,正站在阴影那一边,礼貌地、无可辩驳地,提醒着她同意的“自愿”。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