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5章 真相(1/1)
“是,市长!”赵东来点头记下。
法制办主任补充道:“还有一个争议点,是关于‘重大过失’的界定。虽然条例有列举,但实际案例千差万别。比如,有市民在救助心脏骤停者时,因操作紧张导致肋骨骨折,家属情绪激动,认为这是‘重大过失’。这就需要非常专业的医学鉴定和事实认定,对我们基层执法人员和司法裁判者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这个问题很关键。”祁同伟沉吟道,“立即以市法治办的名义,牵头组织卫健委、法院、检察院、法学界的专家,成立一个‘见义勇为行为认定指导专家库’,针对这类疑难、边缘案例进行会商,尽快形成一批具有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例,下发各区县参考执行。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我们需要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细化它的内涵。”
果然,怕什么来什么。条例实施两个月后,一起备受关注的案件,将京州和这部“好人法”推上了全国舆论的风口浪尖。
案情并不复杂,但极具争议性。一名外卖骑手小李,在送餐途中看到一名老人晕倒在人行道上,他立即停车上前查看,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在等待救护车的过程中,他根据自己有限的急救知识,对老人进行了简单的救护,包括松开衣领、保持呼吸道通畅等。然而,当救护车赶到,老人被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老人本身患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此次是突发性脑溢血。
事情到此,本应是一起令人遗憾但体现人间温情的救助事件。然而,死者家属在悲痛之余,却将矛头指向了外卖骑手小李。他们声称,是小李“不当的移动和摇晃”,可能加速了老人的死亡,要求小李承担部分责任。尽管医院专家初步判断,小李的简单救护行为与老人死亡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决定性的因果关系,但家属情绪激动,坚持认为小李“好心办了坏事”,甚至在一些自媒体上发声,质疑京州的“好人法”是否成了“肇事免责”的借口。
“是救人还是害人?京州‘好人法’面临伦理拷问!”
“外卖小哥的善举,为何换来死者家属的追责?”
“法律保护了善意,但谁为生命负责?”
诸如此类的标题,开始在网络蔓延。一些原本就对条例持怀疑态度的网络大V和媒体,开始大肆渲染,将个案上升到对整部法律合理性的质疑。之前被压制下去的反对声音,似乎找到了新的突破口,再次活跃起来。
公安局副局长赵东来第一时间赶到祁同伟办公室,脸色铁青:“市长,这件事背后恐怕不简单。死者家属的态度转变很突然,他们聘请的律师之前就是专门替那些讹诈者们打官司的。”
祁同伟站在窗前,看着楼下聚集的几家媒体采访车,目光深邃:“树大招风,这是意料之中的。也是我们断了一些人的财路,有人想看看我们这部法到底是真金还是废铁,有人想等着我们出丑。越是这样,我们越要沉着应对,依法办事,用事实和证据说话。”
他转身,对赵东来下达指令:“第一,公安机关要继续深入调查,务必查清老人死亡的真实原因,以及外卖骑手小李的救助行为是否存在重大过失。要委托最权威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尸检和因果关系鉴定。第二,主动与家属沟通,耐心解释法律和政策,引导他们依法维权,但绝不接受无理的指责和胁迫。第三,宣传部门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发布权威信息,澄清事实,防止谣言扩散。邀请医学、法学专家在主流媒体上发表客观专业的分析,回应公众关切。”
“是!”赵东来领命而去。
祁同伟又拿起电话,打给了正在外地出差的小马哥。电话接通后,他没多寒暄,直接说道:“小马,又得来麻烦你了。网上的舆论,你看到了吧?”
小马哥的声音传来,带着一丝疲惫但很清醒:“祁哥,我正想跟你联系。我们舆情监控系统已经捕捉到了,热度上升很快,而且负面情绪占比较高。需要我们从平台角度做些什么吗?”
祁同伟思考了一下,说道:“这次情况不同上次。上次是明显的诬陷,我们可以理直气壮地压制。这次涉及更复杂的医学和法律伦理问题,简单的压制反而会适得其反。我希望企鹅平台能够发挥你们的技术和渠道优势,一是确保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能够得到优先推送和展示;二是利用你们的大数据分析,精准识别和限制那些明显造谣、煽动对立的极端言论;三是……是否可以开放一些平台资源,组织一些理性的、建设性的线上讨论?比如邀请权威专家进行在线问答,或者设置专题,引导公众进行深度思考,而不是停留在情绪宣泄层面。”
小马哥立刻明白了祁同伟的意图,这是要将舆论战场从简单的“支持/反对”对立,引向更深入、更专业的公共讨论,从而争取中间派和理性民众的理解。他由衷赞道:“祁哥,你这个思路高明!我马上安排!我们会利用新闻客户端、短视频平台、知识社区等全渠道资源,配合你们打好这场舆论引导战。”
在巨大的舆论压力下,京州市政府各部门高效运转起来。公安机关顶住压力,加快了调查进度;卫健委协调了省内顶尖的神经内科、法医学专家参与鉴定;法制办和法院的专家则提前介入,对案件中可能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研判。
经过一周紧张而细致的工作,关键证据终于浮出水面。权威司法鉴定机构的最终报告显示:老人的直接死因是突发性、大面积脑溢血,属于自身疾病发展的自然结果。外卖骑手小李进行的简单救护,如松开衣领、保持侧卧位等,是符合基本急救常识的,并未对老人造成任何新的、致命的伤害。相反,他及时拨打120的行为,为老人争取到了宝贵的抢救时间,尽管最终未能挽回生命,但其行为本身是积极、正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