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篇 慕霄的讲述(上)(2/2)
就……让我消失。彻底地,安静地,像一粒尘埃一样消失。
可我知道,这不可能。李辛不会允许。她费了这么大劲,不就是为了让我“看着”吗?让我活着感受这一切。消失?太便宜我了。
至于遗憾?
(我嗤笑一声。遗憾?我这种人配有遗憾吗?)
硬要说有的话……
大概就是,没能真正弄明白,李辛那女人,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她做这一切,真的只是为了所谓的“正义”?为了给那些被我害了的人“讨公道”?还是……她本身就享受这种将人玩弄于股掌、尤其是将我这样的人彻底颠覆的过程?
还有……那天晚上,她靠在我怀里,那微微颤抖的睫毛,那句“抱抱”……到底有几分是真,几分是假?哪怕只有万分之一呢?
不,不能再想了。
那点微不足道的、或许根本不存在的“真心”,已经把我坑得够惨了。再去想,就是自取其辱,是嫌自己死得不够透。
(我抬起被镣铐磨出厚茧的手腕,挡住眼前屏幕刺目的光。那些欢声笑语,那些感谢的话语,像无数细小的虫子,钻进我的耳朵,啃噬着我所剩无几的神经。)
算了。
笔给我?让我写结局?
(我扯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
我这种人,能有什么好结局?配有什么好结局?
要么,就在这笼子里,看着“慕霄”这个名字慢慢变成别人茶余饭后的谈资,变成慈善广告上的一个符号,直到我老死,或者疯掉。这是我应得的“果”,李辛说得对。
要么……就让我在某个她松懈的瞬间,找到机会。不是逃跑,那没意义。是结束。用我自己的方式结束。哪怕最后,她还是能把我的死包装成“幡然醒悟”或“畏罪自杀”,用来给她那该死的基金再添一笔“悲情色彩”。
看,连我想要的“结局”,都被她算计得明明白白。
这就是我的故事,我的结局。烂泥里爬出来,鲜血里泡大,好不容易爬到高处,然后被一个更疯、更不按常理出牌的女人,用最讽刺的方式踹下来,再踩上一万只脚,顺便把我的名字拿去做慈善。
公平?去他妈的公平。
我慕霄,认了。
(屏幕的光,终于暗了下去。一天的“简报”结束了。房间重新陷入寂静,只有我手腕上镣铐冰冷的触感,和心脏在胸腔里缓慢、沉重、了无生趣的跳动声。)
就这样吧。
烂人,烂命,烂结局。
挺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