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8章 陈群铁腕定水乡(2/2)
“蒯良,你扣押使者、封锁渡口、威胁百姓,已触犯《刑法》‘谋逆作乱’条款。”陈群声音洪亮,传遍整个渡口,“伏完在长安已被斩首,其党羽尽数被擒,你以为凭这点私兵,就能撼动新政?别做梦了!”
蒯良大怒,刚要下令动手,蒯祺突然上前,指着他骂道:“父亲!你为了一己私欲,连累全族,还要害死这些佃户!请您收手吧!”
混乱中,佃户们趁机扔下武器,往渡口外围跑去。蒯良的私兵本就人心涣散,见佃户逃跑,也纷纷放下弯刀,不再抵抗。蒯良见状,又惊又怒,想拔剑自刎,却被冲上来的郡兵当场按住。
从封渡到平叛,不过五日,荆楚郡的乱局便被彻底平定。被扣押的使者安然返回,渡口也重新开放,江面上的商船渐渐多了起来,百姓的恐慌也随之消散。
平叛后,陈群在襄阳县城的广场上召开“公审大会”,将蒯良的罪证一一公示:隐瞒田产五千顷、胁迫佃户作乱、扣押朝廷使者、封锁粮道……每一条都有确凿证据,百姓们围在广场上,看着罪证清单,纷纷唾骂:“原来蒯家占了这么多田!活该被抓!”
根据《刑法》与《民法典》,陈群定下“分阶处置”方案:
首恶蒯良:判处“无期徒刑”,其隐瞒的五千顷田产尽数充公,分给荆楚无地佃户;
蒯氏核心党羽:共二十三人,剥夺士族身份,贬为佃户,流放荆南开垦荒地;
被胁迫的私兵与佃户:一律赦免,每人发放半石粟米作为安抚,还可优先申请“佃户赎身”,减免三成赎身银;
蒯氏温和派:如蒯祺,因协助平叛有功,保留其士族身份,还被任命为江陵县丞,协助推行新政。
公审结束后,陈群又下令:荆楚郡今年的赋税减免四成,襄阳、江陵两县的佃户,可额外分到一亩“平叛奖励田”;同时,修复被蒯氏破坏的渡口设施,派郡兵驻守,确保粮道与商路畅通。
百姓们拿着粟米、领到田契,脸上满是感激。襄阳佃户王二柱,早年被蒯氏逼迫卖了女儿,如今分到三亩田,还收到了郡府补发的“赎女费”,他特意带着女儿来太守府道谢:“陈太守,您真是百姓的青天大老爷!往后我们一定遵行新政,好好种田!”
陈群扶起他,笑着道:“这是我该做的。新政就是要让百姓有田种、有饭吃,谁要是敢破坏这个规矩,无论他是哪个士族,朝廷都不会轻饶。”
平叛后,陈群并未放松,而是立刻着手“新政微调”——荆楚多水乡,长江支流纵横,之前推行的“土地限额”按“每户五十亩良田”计算,可水乡多滩涂、少良田,佃户们难以达到标准。陈群便上书董琰,请求将荆楚的“土地限额”改为“良田五十亩和滩涂二十亩”,滩涂不计入赋税,还鼓励百姓开垦滩涂种桑养蚕。
他还在襄阳、江陵设了“水乡实务课”,邀请当地经验丰富的老农、船工,向太学学子与地方小吏传授“水田耕种”“水上运输”的技巧,让新政更贴合荆楚的地理特色。短短一个月,便有百余户百姓开垦滩涂,种上了桑树;长江支流上的小型粮船也多了起来,粮道比之前更畅通。
董牧得知荆楚的平乱与新政推进情况后,特意写信称赞:“长文出身士族,却能摒弃私念,铁腕平叛、温情抚民,实乃新政之幸。荆楚为水乡重地,你能因地制宜微调新政,让律法扎根于民间,便是最大的功绩。”
陈群拿着书信,站在太守府的窗前,望着长江上穿梭的商船与田间劳作的佃户,眼中满是坚定。他虽为颍川士族,却早已看清:士族的特权早已不符合时代,唯有新政能让天下安定、百姓富足。如今荆楚已定,他要做的,便是让新政在这片水乡土地上,扎得更深、更稳,为董牧、董琰的新政大业,筑牢荆楚的根基。
永隆二年的深秋,荆楚郡的长江水渐渐平缓,渡口的喧嚣、田间的笑语、市集的热闹,交织成一幅太平景象。陈群知道,这场平叛不仅是镇压了一场叛乱,更是让荆楚百姓真正认可了新政——而这,便是他身为荆楚太守,对这片土地最好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