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7章 你把我吃掉吧(1/2)
他步行回家。
从皮姆利科出来,天已经全黑了。罗莎蒙德选的那家馆子在一条小巷尽头,门面极小,但菜确实好。
他们谈了三个小时,从法案的条款一直聊到可能的反对意见,最后又绕回贝斯纳尔绿地那些死者的名字。
埃德蒙走出巷子,冷空气扑在脸上,清醒了一点。
他不急着打车,就这么走着。
皮姆利科的街道很安静。灯火管制让每一扇窗户都拉紧了窗帘,只从缝隙里透出几丝光,细细的,像垂死的萤火虫。偶尔有汽车驶过,车灯蒙着遮光罩,像两只眯起的眼睛。
他沿着泰晤士河的方向走。
河水是黑色的,只有对岸的灯火在水面上投下几块模糊的光斑,颤颤的,像随时要沉下去。
他想起肯特郡的海,也是这样的黑,也是这样的无边无际。
走了很久。
街道越来越陌生。皮姆利科那种整齐的乔治亚式排屋变成了一些低矮的平房,灰墙灰瓦,电线杆歪歪扭扭地立着。
空气里的味道也变了,不再是河水的腥气,而是干燥的、带着尘土和麦秸的味道。
麦秸?
他停下脚步。
眼前是一片麦田。
无边无际的麦田,麦子已经黄了,沉甸甸的穗子在夜风里轻轻晃动。天边有一抹橙红色的晚霞,还没有完全暗下去,把整片麦田染成暖洋洋的金色。
这是研究生时候的试验田。他在这里做了两个月的观测,记录小麦灌浆期的数据。
那时候每天傍晚从实验室出来,都会从田埂上走回去,鞋子沾满泥土,脑子里还转着那些数字。
但现在是三月。
麦子不该黄。
他继续往前走。
田埂很窄,只能容一个人走过。两边的麦穗擦着他的裤腿,发出沙沙的声响。晚霞在慢慢褪去,头顶开始出现星星,一颗两颗,越来越多。
他走了很久。
田埂的尽头是一条小路,两边种着白杨树,笔直的树干在暮色里像一排沉默的哨兵。
县城边上的村子,春天杨树抽芽,夏天蝉鸣聒噪,秋天落叶铺满路面,踩上去沙沙响。冬天最安静,树枝光秃秃的,能看见远处村庄的炊烟。
晚风温热,带着泥土和野草的味道。远处的村庄已经亮起了灯,零零星星的,一点一点,像散落在地上的星星。
他往前走。
脚下是熟悉的泥土路,坑坑洼洼的,有自行车碾过的痕迹。路边有一丛丛野草,狗尾巴草在风里摇晃。
他忽然想起,这个时间,应该是放学的时候。
背着书包,走在这条路上,想着晚饭吃什么。有时候会在路边摘几个野果,酸得眯起眼睛。有时候会遇到村里的狗,追着他跑,他就跑得更快,边跑边笑。
他已经很久没有想起这些了。
太久了。
久到像另一个人的记忆。
路的拐角处,有什么东西动了一下。
他停下来。
是一只猫。
黑猫。
它蹲在路边的草丛里,两只眼睛在暮色里发着幽光,定定地看着他。
他蹲下,伸出手。
“过来。”
黑猫没有动。
只是看着他,眼睛亮得惊人。
他又叫了一声。
黑猫动了。
它从草丛里站起来,慢悠悠地走向他,尾巴竖得笔直,在暮色里像一根黑色的旗杆。走到他面前,它停下来,仰着头看他。
他伸手摸它的头。
毛很软,很暖,带着阳光晒过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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