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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6章 陆相的愤怒(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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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家连忙上前,将陆成洲的庚帖双手奉上。

“这是犬子的庚帖,还请摄政王过目。”陆相说道。

裴云铮接过庚帖收好,却没立刻拿出裴云菁的庚帖回赠,反而从一旁取过一份装订规整的册子,册子封皮烫着暗纹,瞧着竟有几分像朝堂递呈的奏折。

她面带浅笑地看向陆成洲,将册子递了过去:“这个东西,还请陆家二位过目。”

陆成洲满心疑惑地接过册子,指尖摩挲着厚实的纸面,缓缓翻开。

只见首页之上,一行楷书笔力遒劲,墨迹沉凝,直直撞入眼帘。

结契书。

今男方与女方经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缔结婚约。

为固夫妻之情,明权责之分,免日后争端,特立此契约,双方及见证人均须恪守遵行。

一、自订婚之日起,男方须对女方一心一意,忠贞不二。

此生不得纳妾、置通房,亦不得与外室私通。

二、婚后夫妻相处男方不得对女方有打骂等行为。

三、婚后女方所生子女,长子(长女)从男方之姓,次子(次女)须从母姓裴氏,男方及男方宗族不得阻拦。

四、若男方违背本契约第一条、第二条所列条款,女方有权提出和离。

一经女方提出,男方不得推诿拖延,须于三日内出具和离书,和离生效后,双方所生子女无论长幼,均归女方抚养,男方不得争夺抚养权,亦不得干涉女方对子女的教养、婚配等事宜。

违约第一条例,赔付女方嫁妆三倍之财物。

女方嫁妆清单另附,由双方及见证人核对签字,赔付时按清单所载价值核算三倍给付,不得短少、抵赖。

陆相凑过来看得真切,脸色从最初的错愕转为铁青,胡须都气得微微颤抖。

他猛地拍了下桌子,沉声道:“摄政王此举太过荒谬!提亲讲究的是两情相悦、门当户对,哪有逼着男方签这种保证书的道理?这是拿捏我陆家,还是不信任我儿?”

他本就瞧不上裴云铮与皇上的传闻,此刻见她这般“得寸进尺”,更是怒火中烧:“我陆家乃名门望族,成洲更是状元郎,怎能受此苛责?”

裴云铮脸上的笑容淡了几分,语气却依旧平静:“陆相此言差矣。我裴家虽不比陆家底蕴深厚,但菁菁是我唯一的妹妹,自小娇养长大,从未受过半点委屈。她要嫁的,是能护她一生的良人。”

“这些条款,不是苛责而是底线。勉之若真心爱菁菁,便知这些不过是为人夫者该尽的本分。若连这点承诺都不愿给,那这门亲事不谈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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