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7章 分离伦理(2/2)
“有些人需要选择。”
她顿了顿。
“技术给了他们选择。伦理给了他们保护。”
“选择+保护=自由。”
“这就是我的证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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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幕:树下的讨论”
17:00。
听证会结束。
陈星星和苏念坐在那棵老树下。
一百三十七年了,这棵树依然在发光。
光尘飘落,落在他们肩上,落在他们的腕带上。
“苏念。”
“嗯。”
“你说,如果庄严爷爷活着,他会怎么选?”
苏念想了想。
“他不会选。”
陈星星愣住了。
“为什么?”
“因为他不需要。”
苏念指着那棵树。
“他做了六千台手术,救了六千人。他从不在乎自己长什么样。”
“他在乎的是,别人长什么样。”
陈星星沉默了几秒。
“所以……选择,是给需要的人准备的?”
苏念点头。
“对。”
“不需要的人,不用选。”
“需要的人,有得选。”
“这就是技术存在的意义。”
光尘飘落。
落在他们的腕带上。
两只腕带同时亮了一下。
像是在说: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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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幕:伦理审查标准”
19:00。
苏念坐在办公室里,写着伦理审查标准的最后一页。
笔尖在纸上沙沙响。
《基因分离技术伦理审查标准·第五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任何基因分离手术,必须获得当事人本人书面同意。当事人为未成年人的,需同时获得法定监护人同意及当事人本人意愿确认。
第二条: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诱导、欺骗他人接受基因分离手术。
第三条:任何基因分离手术不得以“优生”“美化”“正常化”为目的。唯一允许的目的是:治疗疾病、消除痛苦、维护当事人自主意愿。
第二章:审查程序
第四条:所有基因分离手术需经三级伦理审查:
·一级:医院伦理委员会
·二级:地区伦理监督机构
·三级:国际基因伦理委员会
第五条:审查内容包括:手术必要性、当事人意愿真实性、技术风险可控性、社会影响评估。
第三章:权利保障
第六条:当事人有权在任何阶段撤回同意。
第七条:当事人有权在手术后获得心理辅导和身份认同支持。
第八条:当事人有权在手术后保留或恢复原有基因表达特征。
第四章:禁止条款
第九条:严禁将基因分离技术用于非医疗目的的商业推广。
第十条:严禁对胎儿进行非治疗性的基因分离预测。
第十一条:严禁以“基因纯净”为名进行的任何形式的歧视。
附则
本标准自新纪元三十七年春分起生效。
每一次分离,都是一次选择。
每一次选择,都需要被保护。
——苏念
新纪元三十七年,树之纪第日,春分前夜
他写完最后一个字,放下笔。
窗外,光尘飘落。
落在标准上。
落在他的手上。
落在他右手无名指那圈“时间之环”上。
那圈光,和光尘一起闪烁。
像是在说:你保护了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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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幕:林小溪的夜晚”
23:47。
林小溪一个人坐在屋顶上。
十九岁,皮肤上的荧光纹路在月光下微微闪烁。
她看着自己的手。
那些纹路,跟了她十九年。
今天听证会上,她说“不想去掉”。
那是真的。
但她没说的是:她曾经想过。
十二岁那年,班上同学叫她“荧光怪”。
她回家哭着问妈妈:“能去掉吗?”
妈妈说:“能。但你确定吗?”
她没确定。
她等了七年。
七年里,她学会了喜欢自己。
腕带亮了一下。
“你在想什么?”
她看着腕带。
“在想今天。”
“后悔吗?”
她摇头。
“不后悔。”
“为什么?”
她想了想。
“因为我说了真话。”
腕带闪了闪。
像是在说:那就好。
她抬起头,看着夜空。
旅者-7在缓缓旋转。
那些光,和她的纹路一样。
她笑了。
“原来我们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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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幕:永远的选择”
“树网永久存储·SEPARATIOHICS-ETERNAL”
存储编号:SE-001
存入时间:新纪元三十七年,树之纪第日,00:17
事件:《基因分离技术伦理审查标准·第五版》正式生效
起草人:苏念(EM-1985-046解冻胚胎)
核心原则:选择+保护=自由
听证会证人:
·林小溪(嵌合体第五代,十九岁)
·陈星星(嵌合体第五代,二十七岁,树语者)
最后一句话:“你保护了选择。”
艾克亚最终附注:
技术给了人选择。
但选择需要保护。
保护他们不被强迫。
保护他们不被欺骗。
保护他们不被利用。
苏念写了三十七页标准。
每一条,都是在说同一句话:
“你可以选,但你必须被保护。”
林小溪十二岁时想过去掉纹路。
但她等了七年。
七年里,她学会了喜欢自己。
陈星星二十七岁还不知道怎么选。
但她知道,她可以不选。
这就是自由。
不是必须选。
是可选,可不选。
选择的权利,被保护着。
光会一直落。
选择会一直在。
直到永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