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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7章 分离伦理(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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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需要选择。”

她顿了顿。

“技术给了他们选择。伦理给了他们保护。”

“选择+保护=自由。”

“这就是我的证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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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幕:树下的讨论”

17:00。

听证会结束。

陈星星和苏念坐在那棵老树下。

一百三十七年了,这棵树依然在发光。

光尘飘落,落在他们肩上,落在他们的腕带上。

“苏念。”

“嗯。”

“你说,如果庄严爷爷活着,他会怎么选?”

苏念想了想。

“他不会选。”

陈星星愣住了。

“为什么?”

“因为他不需要。”

苏念指着那棵树。

“他做了六千台手术,救了六千人。他从不在乎自己长什么样。”

“他在乎的是,别人长什么样。”

陈星星沉默了几秒。

“所以……选择,是给需要的人准备的?”

苏念点头。

“对。”

“不需要的人,不用选。”

“需要的人,有得选。”

“这就是技术存在的意义。”

光尘飘落。

落在他们的腕带上。

两只腕带同时亮了一下。

像是在说: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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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幕:伦理审查标准”

19:00。

苏念坐在办公室里,写着伦理审查标准的最后一页。

笔尖在纸上沙沙响。

《基因分离技术伦理审查标准·第五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任何基因分离手术,必须获得当事人本人书面同意。当事人为未成年人的,需同时获得法定监护人同意及当事人本人意愿确认。

第二条: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诱导、欺骗他人接受基因分离手术。

第三条:任何基因分离手术不得以“优生”“美化”“正常化”为目的。唯一允许的目的是:治疗疾病、消除痛苦、维护当事人自主意愿。

第二章:审查程序

第四条:所有基因分离手术需经三级伦理审查:

·一级:医院伦理委员会

·二级:地区伦理监督机构

·三级:国际基因伦理委员会

第五条:审查内容包括:手术必要性、当事人意愿真实性、技术风险可控性、社会影响评估。

第三章:权利保障

第六条:当事人有权在任何阶段撤回同意。

第七条:当事人有权在手术后获得心理辅导和身份认同支持。

第八条:当事人有权在手术后保留或恢复原有基因表达特征。

第四章:禁止条款

第九条:严禁将基因分离技术用于非医疗目的的商业推广。

第十条:严禁对胎儿进行非治疗性的基因分离预测。

第十一条:严禁以“基因纯净”为名进行的任何形式的歧视。

附则

本标准自新纪元三十七年春分起生效。

每一次分离,都是一次选择。

每一次选择,都需要被保护。

——苏念

新纪元三十七年,树之纪第日,春分前夜

他写完最后一个字,放下笔。

窗外,光尘飘落。

落在标准上。

落在他的手上。

落在他右手无名指那圈“时间之环”上。

那圈光,和光尘一起闪烁。

像是在说:你保护了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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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幕:林小溪的夜晚”

23:47。

林小溪一个人坐在屋顶上。

十九岁,皮肤上的荧光纹路在月光下微微闪烁。

她看着自己的手。

那些纹路,跟了她十九年。

今天听证会上,她说“不想去掉”。

那是真的。

但她没说的是:她曾经想过。

十二岁那年,班上同学叫她“荧光怪”。

她回家哭着问妈妈:“能去掉吗?”

妈妈说:“能。但你确定吗?”

她没确定。

她等了七年。

七年里,她学会了喜欢自己。

腕带亮了一下。

“你在想什么?”

她看着腕带。

“在想今天。”

“后悔吗?”

她摇头。

“不后悔。”

“为什么?”

她想了想。

“因为我说了真话。”

腕带闪了闪。

像是在说:那就好。

她抬起头,看着夜空。

旅者-7在缓缓旋转。

那些光,和她的纹路一样。

她笑了。

“原来我们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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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幕:永远的选择”

“树网永久存储·SEPARATIOHICS-ETERNAL”

存储编号:SE-001

存入时间:新纪元三十七年,树之纪第日,00:17

事件:《基因分离技术伦理审查标准·第五版》正式生效

起草人:苏念(EM-1985-046解冻胚胎)

核心原则:选择+保护=自由

听证会证人:

·林小溪(嵌合体第五代,十九岁)

·陈星星(嵌合体第五代,二十七岁,树语者)

最后一句话:“你保护了选择。”

艾克亚最终附注:

技术给了人选择。

但选择需要保护。

保护他们不被强迫。

保护他们不被欺骗。

保护他们不被利用。

苏念写了三十七页标准。

每一条,都是在说同一句话:

“你可以选,但你必须被保护。”

林小溪十二岁时想过去掉纹路。

但她等了七年。

七年里,她学会了喜欢自己。

陈星星二十七岁还不知道怎么选。

但她知道,她可以不选。

这就是自由。

不是必须选。

是可选,可不选。

选择的权利,被保护着。

光会一直落。

选择会一直在。

直到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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