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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6章 法典诞生,权利基石(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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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院的灯光彻夜不熄,知识的碎片在碰撞中寻求拼合;前哨站的围墙在荒野中拔地而起,资源的命脉被牢牢握在手中;新居住区的蓝图在晨光中展开,希望的种子正在夯实的土地下萌发。然而,在这一切有形建设高歌猛进的同时,另一项关乎方舟根基的无形工程,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并且终于迎来了瓜熟蒂落的时刻。

人口的膨胀、生产生活的复杂化、新老矛盾的浮现、外部压力的与日俱增……所有这些,都让最初那套相对粗放、主要依靠林澈个人威信和几位老兄弟带头、以及后来建立的贡献积分制度来维持运转的管理模式,感到了越来越大的压力。“分房风波”的警钟犹在耳边,日常的摩擦、资源的争夺、贡献评定的争议层出不穷,民政部和几个管理部门的干部疲于调解,许多决定也因缺乏明确的依据而备受质疑,甚至引发新的矛盾。

方舟,需要一部真正的“根本大法”。一部能够明确权利与义务、规范行为与奖惩、提供稳定预期、将“人治”色彩逐渐转向“法治”轨道的成文法典。

这项工作,自“分房风波”后便已启动,由林澈亲自挂帅,民政部(老陈)、防卫军(老周)、商务部(铁岩)以及后来成立的研究院(李爱国)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了“法典起草委员会”。他们参考了系统蓝图包中关于“简易法典框架”的指导,反复研究方舟自建立以来的所有规章制度、奖惩案例、纠纷记录,并多次召开由不同阶层、不同岗位居民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广泛征求意见。

历时近两个月,数易其稿,一部厚厚的、用简陋纸张和方舟自产墨水工整誊写的《方舟贡献法典(试行版)》,终于在万众瞩目下,完成了最终的审议。

法典颁布的仪式,被刻意安排在“第二居住区”奠基仪式之后不久,地点依然是中央广场。这一次,没有歌舞表演,没有盛宴欢庆,只有庄严肃穆的气氛。广场前方,搭起了一座更高、更稳固的木台,台上摆放着一张铺着深色粗布的长桌。桌上,摆放着那部凝聚了无数人心血的、用皮革封面装订的法典正本,以及数份供居民传阅的副本。

林澈、老陈、老周、铁岩、李爱国、王娟、赵大山等所有核心成员,身着相对正式的服装(洗净的深色布衣),肃立在台上。台下,是全体能够到场的居民,人人屏息凝神。

老陈作为民政部长,被推举为主持人。他走到台前,用微微发颤但尽量清晰的声音宣布:“经方舟管理委员会审议,居民代表听证通过,现正式颁布,《方舟贡献法典(试行版)》!自即日起,方舟所有成员,无论新老,无论职务高低,均需遵守本法典!法典面前,人人平等!”

没有华丽的辞藻,直截了当。然后,老陈开始高声宣读法典的总纲和核心章节摘要:

法典开宗明义,明确了方舟的根本目标是“保障所有成员之生存与发展,建立秩序、公正、进取之家园”。所有加入方舟、遵守法典、履行义务的成员,自动享有三项基本权利:

生存权:获得维持基本生命所需之食物、饮水、衣物及最基本之医疗救助。

受保护权:人身与合法财产不受无故侵犯,在遭受外部威胁时,享有获得集体武力保护之权利。

申诉与监督权:对管理决定、奖惩评定、资源分配等存有异议时,有权向指定部门或新成立的“居民仲裁庭”提出申诉;对管理人员之行为,有权进行监督与举报。

权利与义务对等。法典明确规定了所有成员的三项核心义务:

劳动义务:凡有劳动能力者,必须从事集体分配或认可之工作,以劳动换取生存资料与贡献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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