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武侠修真 > 从螃蟹开始种田修仙 > 第108章 力战群妖

第108章 力战群妖(1/2)

目录

“这才哪到哪,不过牛刀小试,汪淼,你且好好看著,一座真正运转起来的五行仙城,在面对这等场面时,该是如何应对。”

听到汪淼那带著震撼的感慨,净莲仙子操控著水影化身,只是淡淡地回了一句,声音空灵,却带著毋庸置疑的自信。

她话音刚落,五色湖映照出的失落洞天景象中,原本相对平静的海水骤然剧烈翻涌。

这片古老洞天內的原生海兽,已然察觉到了这突兀闯入的不速之客。

五行仙城那庞大而规整的形態,以及其自然散发的、与洞天原始混乱气息格格不入的凝练灵气与五行道韵,如同在滚烫的油锅中滴入了冷水,瞬间引发了剧烈的反应。

起初是躁动,无数隱藏在珊瑚丛中、蛰伏在海沟深处、潜伏在幽暗洞穴中的猩红或幽绿眼瞳,齐齐聚焦到了悬浮於海水中的五行仙城之上。

那是一种纯粹基於领地意识与对未知能量体本能的警惕与攻击欲的注视。

紧接著,如同得到了某种无形的驱策,第一波试探性的攻击,如同海底暗流般汹涌袭来。

率先发难的,是数量最为庞大的一阶、二阶海兽。

它们遵循著猎食与毁灭的本能,以及可能来自更高层级存在的威压驱使。

只见成群结队、形如长矛的雷光枪鱼,以极快的速度衝刺而来,尖锐的吻部闪烁著危险的雷光。

密密麻麻的裂齿食人鱼如黑色旋风般席捲而至,锋利的牙齿足以啃噬金石。

潜伏在海底沙地中的毒刺海胆纷纷竖起长刺,喷射出蕴含剧毒的墨汁。

更有体型庞大的巨螯巨蟹挥动堪比房屋的巨钳,带起狂暴的水流砸向仙城。

这些攻击铺天盖地,声势骇妖,足以让任何一支人类修士船队或寻常海族部落瞬间覆灭。

然而,面对这足以撕裂海床的第一波狂潮,净莲仙子甚至连眉头都未曾动一下。

她只是静静地悬浮在五色湖上空,仿佛一位端坐於中军帐內,运筹帷幄的无上统帅。

就在那些雷光、毒刺、巨钳衝击即將触及仙城外壳的瞬间。

“嗡!”

仙城最外围,一层看似薄弱、近乎透明的五色光晕悄然浮现。

这光晕在海水中流转不息,蕴含著五行相生,循环往復的至理。

雷光枪鱼的衝刺撞上光晕,其內蕴含的狂暴雷电之力,竟被光晕中的水行之力瞬间引导、分化。

一部分被导入周围海水消散,另一部分反而被转化为精纯的灵气,补充入光晕之中。

裂齿食人鱼群撞上光晕,如同撞在无形的铜墙铁壁上,锋利的牙齿无法留下丝毫痕跡。

反而被反震之力震得晕头转向。

毒刺海胆喷射的毒液,在触碰到光晕的剎那,被流转的木行生机之气与火行净化之力瞬间中和、蒸发。

巨螯巨蟹的钳击带起的狂暴水流,则被厚土之力稳稳镇住,无法撼动仙城分毫。

五行轮转,防御自成。

攻守之势,能量流转,竟在这看似简单的光晕之上,演绎得淋漓尽致。

第一波攻击,如同泥牛入海,未能撼动仙城分毫,甚至连让其显露出具体形態都做不到。

洞天內的海兽似乎被这结果激怒了,也更加確认了这异物蕴含著难以想像的能量。

短暂的停滯之后,更为狂暴的嘶吼从洞天深处传来,伴隨著更加汹涌的海流。

显然,隱藏在幕后的指挥者,失去了耐心。

第二波攻击,主力变成了三阶海兽。

一头体型堪比小山,背负厚重甲壳,形如远古海龟,却长著狰狞龙首的覆海龙龟,发出沉闷如雷的咆哮。

四肢猛地拍击海底。

轰隆——

一道道巨大的暗流衝击波,如同水下地震般,从海底悍然撞向五行仙城的基础部位。

与此同时,深海之中,三只体型修长、通体覆盖著赤红鳞片,头生独角的烈焰海蟒,蜿蜒游动。

它们张开巨口,喷吐出三道炽热的高温水流。

这水流並非普通海水,蕴含著恐怖火灵之力,所过之处海水沸腾汽化,形成真空通道,直袭仙城。

侧面,一片茂密的巨型海藻林中,猛地伸出数十条粗如水桶、布满吸盘、色泽幽蓝的触手。

那是深渊巨章的本体。

这些触手灵活无比,並非强攻,而是如同巨蟒般,试图缠绕上仙城,將其拖拽入下方的海藻迷宫中。

触手上的吸盘还分泌出可以麻痹神魂与腐蚀妖力的粘液。

一些擅长精神衝击的迷魂水母,隱匿在暗流中,伞状体闪烁著诡异的幽光。

无形的精神衝击波,如同水波般扩散,直刺仙城內部,试图干扰操控者的心神。

这些海兽虽没有灵性,但其天赋本能却极为难缠。

这一次的攻击,无论是力量、属性、还是攻击方式,都远非先前可比。

三阶海兽,已相当於人类紫府期或妖修固元期的存在,它们的力量开始真正触及到五行仙城防御的实体。

“终於有点意思了。”

净莲仙子嘴角微不可察地勾起一抹弧度。

她依旧没有太大的动作,但五色湖中倒映的景象,以及仙城本身的反应,却骤然变得激烈起来。

面对那撼动海底的暗流衝击,戊土殿光芒大盛。

与此同时,仙城底部,厚重的土黄色光华如同磐石般稳固,与那暗流衝击波悍然相撞。

海底泥沙翻滚,衝击波却被更为精纯厚重的戊土之力强行抵消、镇压。

面对那沸腾海水的炽热攻击,离火殿立刻运转。

赤红色的离火之光在仙城前方形成一个巨大的火焰漩涡,竟反过来牵引、吞噬那高温水流中的火灵之力。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