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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叔嫂初见(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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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免又把来历和打虎经过,备细说了一遍。

知县就厅上赐了几杯酒,把上户凑的赏赐钱一千贯给与江枫。

这一千贯可不是小钱!

寻常人家,买田置业,可以在县城过上小康生活了。

《水浒》原书中,武松豪气干云,直接把这一千贯分给了猎户等人,买了个好名声,顺便被知县授予了“都头”之职。

江枫深知钱财的重要性,何况还有个三万贯的支线任务要做,肯定不能这么发癫。

装豪爽,也要讲个尺度。

当即禀道:“小人托赖相公福荫,偶然侥幸,打死了这个大虫。

非小人之能,如何敢受赏赐?

小人闻知,县里官差,并这众猎户,因这个大虫受了不少劳苦,情愿拿出五百贯来,散与众人随喜!”

知县喜道:“既是如此,任从壮士。”

在场众人,无不大赞江枫仗义疏财,是条真好汉。

本来还看江枫不爽的差人,脸上也有了几分笑容。

分钱肯定是由官差来分,这里面操作空间大了!

猎户们,能拿走三四十贯钱,就算不错。

大头,自然都入了官差们的腰包。

知县见他是个知进退,有能耐的好汉,有心收为己用。

便捋着胡须道:“虽你原是清河县人氏,与我这阳谷县只在咫尺。

我今日就参你在本县做个都头,如何?”

“若蒙恩相抬举,小人终身受赐。”

知县随即唤押司立了文案,当日便参江枫做了步兵都头。

县里众上户,都来与江枫作庆贺喜,连连吃了三五日酒。

江枫又出钱结交了几个小吏、班头、牢头之类的地头蛇。

他出手阔绰,人人夸赞。

自此上官见爱,乡里闻名。

江枫安顿下来,休息了三五日,只等武大郎自己找上门来。

果然,这日出门闲逛,被一个极矮的丑汉扯住。

纵然是在古代,这等矮小粗短的人物,也是难得一见。

江枫不用多问,便知这是武松的大哥。

陪着武大郎演了一会儿兄弟重逢的戏码,江枫跟着去了武大位于紫石街的住所,拜见了嫂子。

“还以为那潘金莲,是个什么闭月羞花的大美人,真是闻名不如见面!”

这个名义上的大嫂,二十五六年纪,长得只能说是小有姿色。

妙在身段婀娜,眉眼自带媚态,确实有几分风情。

通俗点讲,就是媚骨天生,眼睛里有钩子。

有一说一,配武大,实在有些委屈。

但西门大官人,好歹也算个土财主,吃过见过的。

偏好她这一口,最后把命都搭上了,实在难评。

只能说,古今男人都踏马一个德行。

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

那潘金莲见江枫如此一个伟男子,便有些动念,淫心如炽,屡屡用眼神去挑逗“武松”。

别以为潘金莲就偷了西门庆一个,之前在隔壁清河县,她就已经是“名声在外”。

武大在本地都呆不住了,不得已,这才带着老婆跑路到阳谷县生活。

按后世的说法,武大本人就是个龟男。

明知道老婆偷人,他也不敢吱声,算是弱化版的牛头人。

之所以后来悲剧,坏就坏在武松的出现,让他感觉自己有了靠山。

没实力,你抓什么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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