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8章 法律的雏形(2/2)
陆啸脸色沉下来:“刘大嫂,你说具体些。谁说的闲话?谁动手动脚?”
刘大嫂低下头:“就是……就是坊里几个男工匠。俺告诉了管事,管事说‘男人开个玩笑,别当真’。”
“砰!”陆啸一拳砸在桌上,“放屁!”
所有人都吓了一跳。
陆啸深吸一口气,压下怒火:“裴宣,记下来。《工坊律》加一条:凡工坊之中,男女同工同酬,不得歧视。凡言语调戏、动手骚扰者,初犯杖二十,再犯逐出工坊,永不录用。管事包庇者,同罪!”
他看向刘大嫂,语气缓和:“刘大嫂,你放心。从今天起,工坊设‘女监工’,专管女工事务。再有人敢欺负你们,直接报官,我陆啸给你做主。”
刘大嫂眼圈红了,深深一福:“谢主公!”
百姓们见陆啸真听他们的,胆子越来越大。这个说“衙门办事太慢”,那个说“告状要花钱请讼师”,还有的说“有些小吏吃拿卡要”……裴宣一一记下,承诺律法里都会写清楚。
五月初十,经过半个多月的忙碌,《梁山水泊刑统》初稿终于完成。
说是“刑统”,其实包括了《军律》《民律》《工律》《市易律》《田亩律》五大类,共二百四十七条。每一条都是众人反复商议、反复修改的结果。
初稿完成这天,陆啸让人抄写了十份,挂在忠烈堂外的照壁上,公示三日。又让萧让在《梁山旬报》上全文刊载,发到三州八县。
照壁前挤满了人。识字的念给不识字的听,大家七嘴八舌议论。
“看这条:‘凡伤人致残者,除赔偿医药费外,须养其终身’——这个好!以前打残了人,赔点钱就完事,苦主后半辈子咋活?”
“这条也好:‘凡官吏收受贿赂,一经查实,罢官、追赃、杖责,永不录用’——看那些贪官还敢不敢!”
“嘿,这条有意思:‘凡夫妻和离,财产对半分,子女从母从父皆可’——那婆娘要是跟俺和离,还能分走俺一半家产?”
“你想得美!就你那三间破屋两亩薄田,谁稀罕!”
众人哄笑。
公示第一天,就出了件事。
李逵手下一个叫王五的小头目,在酒店喝酒不给钱,还打伤了掌柜。掌柜告到裴宣那儿,人证物证俱在。
按新律,这属于“寻衅滋事、伤人毁物”,该杖四十,赔偿损失。可王五是李逵的亲信,跟李逵闯过东平府,立过战功。
李逵闻讯,提着板斧就冲进忠烈堂:“裴宣!你敢打俺的人?”
裴宣正在审案,头也不抬:“铁牛兄弟,律法面前,人人平等。王五犯了法,就该受罚。”
“放屁!”李逵瞪眼,“王五跟俺出生入死,喝点酒打个人算什么?赔钱就是了,打什么板子?”
陆啸从后堂走出来:“铁牛,新律公示了,你也看了。若今日饶了王五,明日就有人敢杀人。咱们梁山还要不要规矩?”
李逵梗着脖子:“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主公,你就说句话,饶他这次!”
陆啸摇头:“我说了不算,律法说了算。裴宣,按律执行。”
王五被按在忠烈堂前,打了四十杖。打完,裴宣又判他赔偿掌柜医药费、误工费共十贯。
李逵气得跺脚,却不敢真的闹事——他再浑,也知道主公定了的事,不能改。
这件事传开,再没人敢小瞧新律法了。
五月十五,《梁山水泊刑统》正式施行。各州县衙门挂起了“明镜高悬”的匾额,设立了“鸣冤鼓”。裴宣从各营抽调了三十个识文断字、为人公正的老兵,办了半个月的速成班,派下去当“法官”。又设“监察司”,专查官吏违法。
施行第一天,就接了十七桩案子:有田界纠纷,有债务纠纷,有婚姻纠纷,甚至还有一桩工坊工伤索赔。虽然处理得磕磕绊绊,但总算有了章法。
傍晚,陆啸和裴宣站在忠烈堂前,看着夕阳下的梁山泊。
“裴宣兄弟,这一个月,辛苦你了。”陆啸道。
裴宣摇头:“不辛苦。属下当年做孔目时,就想编一部公正的律法。可惜朝廷腐败,法不成法。如今在梁山,终于能做些实事。”
陆啸望着山下点点灯火:“律法是骨架,没有骨架,血肉无所依附。但光有骨架还不够,还得有血肉——那就是公正的执行,百姓的信任。”
他转过身,郑重道:“裴宣,从今天起,你就是梁山‘大理寺卿’,总掌刑律。我要你记住一句话:法不阿贵,绳不挠曲。在梁山,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若有一天我陆啸犯了法,你也要依法处置。”
裴宣浑身一震,深深一揖:“属下……谨记!”
夜幕降临,忠烈堂前的照壁上,新律法的条文在灯笼照耀下清晰可见。
那些密密麻麻的文字,不仅写在纸上,更将一点点刻进这片土地的记忆里。
从今日起,梁山不再只是凭义气、凭刀枪说话的地方。
它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而这法律的雏形,将如一棵幼苗,在这乱世中顽强生长,终有一天,会枝繁叶茂,荫蔽万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