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内部革新,扫清旧弊(1/2)
随着根据地不断扩大,投奔人员背景日趋复杂,原有的、带有浓厚山寨色彩的管理模式已显得捉襟见肘。
林铭深知,若不能建立起高效、廉洁、有序的内部体系,即便军事上取得再大胜利,根基也终将腐朽。
在晋升少将、权限提升后,林铭结合系统提供的更先进的管理知识框架,与顾启明、陈真等核心骨干,并邀请了投奔而来的几位受过新式教育的管理和法学人才,共同启动了根据地的内部革新。
·确立章程,明晰权责:
制定了《林家军暂行管理条例》与《根据地施政纲要》,明确军队与民政的权责边界,建立各级议事和决策流程,杜绝个人独断。虽战时需保持高效,但基本框架必须立起来。
·整饬吏治,设立监察:
成立由顾启明兼管的监察处,独立于各级行政体系之外,负责监督官员廉洁、调查舞弊。
林铭亲自下令:
“无论功劳多大,地位多高,一旦触犯贪墨、欺压百姓等铁律,严惩不贷!”此举狠狠震慑了一些心存侥幸、带有旧军队习气的人员。
·财政公开,预算管理:建立统一的财政司,管理根据地的税收(主要是合理的商业税和农业税)、物资和支出。推行简单的预算制度,每笔较大款项的用途需经审议,并定期公示,接受内部监督。虽然条件简陋,但透明化的尝试极大增强了民众和士兵的信任。
·司法独立,简化程序:
设立简易的民事、刑事仲裁庭,由德高望重者及懂法之人担任仲裁员,依据颁布的简明法规处理纠纷,力求公平、快捷,逐步取代旧有的宗族械斗或长官意志决断。
这些革新触及了不少旧有利益和习惯,阻力也不小。
但在林铭的强力推动和大多数渴望新秩序的人员的支持下,得以艰难推行。
根据地内部风气为之一新,运作效率显着提升,凝聚力也更强。
素婉将这一系列改革称为“于硝烟中缔造新秩序的尝试”,写入报道,再次引发外界对这片土地治理模式的好奇与讨论。
军事斗争离不开坚实的物质基础,尤其是钢铁。
之前修复山炮、制造手榴弹所需的钢铁,大多依靠拆毁缴获的武器、收集民间废铁,来源不稳定且质量参差不齐。
一位投奔而来的冶金工程师冯益年,带来了转机。
他勘察了根据地内的一处小型铁矿和煤矿,提出可以利用当地条件,建设小型土法炼铁炉和坩埚炼钢炉。
“将军,虽不能与大型钢铁厂相比,但若能建成,日产数百斤熟铁、数十斤钢料不成问题,足以满足我们当前兵工厂复装子弹、制造手榴弹壳和地雷壳的需求,甚至可以为修复更大口径的火炮提供材料!”冯益年激动地向林铭汇报。
林铭大喜过望,立即调动人力物力,全力支持冯益年的计划。
系统提供的“初级军工生产线”知识中也有一部分关于小型冶金的内容,与冯益年的方案不谋而合,提供了不少优化思路。
于是,在更加隐秘的山谷中,一座小型炼铁基地开始建设。
就地取材的耐火砖,木炭与煤炭混合燃料,简易的鼓风设备……
在冯益年和工匠们的努力下,第一座土高炉终于点火成功。
当炽热的铁水从炉中流出时,围观的军民爆发出热烈的欢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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