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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8章 赵易生案开庭(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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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初十,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座无虚席。

旁听席挤满了人——记者、矿业圈老板、赵家亲戚、还有不少看热闹的市民。法警不得不加设警戒线,维持秩序。

案子拖了十年,终于开庭。

张大财坐在被告席,穿着深灰色西装,没打领带,脸色平静。旁边是他的辩护律师,省城最有名的刑辩大状刘文东。对面,公诉人席上坐着三位检察官,为首的姓周,以铁面着称。

审判长敲响法槌。

“现在开庭,审理被告人张大财涉嫌故意杀人一案。”

旁听席瞬间安静。

一、公诉方的致命指控

周检察官站起身,声音洪亮。

“审判长,各位陪审员,本案是一起情节恶劣、手段残忍的故意杀人案。十年前,被害人赵易生与被告人张大财因合伙j经营金砖业务产生矛盾,被告人怀恨在心,于1998年7月23日晚,将赵易生骗至草橘村废旧仓库,用钢管捅入被害人胸部致死,后将尸体沉入废弃矿井,伪造失踪现场……”

他一边说,一边出示证据。

第一组证据:赵易生的日记本。

日记里详细记录了他和张大财的合作、金砖的发现、以及两人日益激化的矛盾。最后一篇日记写于失踪前三天:“大财近来眼神不对,恐生变故。金砖之事,需早做打算。”

第二组证据:通话记录。

电信局出具的记录显示,失踪当晚22点07分,赵易生从村办公室座机拨打张大财住处电话,通话时长四分二十八秒。这是赵易生生前最后一个电话。

第三组证据:物证。

警方在赵家老宅拆迁时,从赵易生旧物中提取到一块碎布片,上面沾有赵易生的血迹。而这块布片的材质、纹理,与当年张大财常穿的一件工装外套完全吻合。

第四组证据:证人证言。

两个关键证人——一个是当年参与埋尸的矿工王贵田(已在押),他供述当晚亲眼看见张大财用钢管捅入被害人胸部,然后指挥他们将尸体抬进废弃矿井;另一个是赵易生的女儿赵欣欣,她提交了那份关键的通话记录,并当庭陈述:“我父亲失踪前,曾多次说过张大财想独吞金砖,对他起了杀心。”

每出示一项证据,旁听席就响起一阵低语。

铁证如山。

张大财坐在被告席,面无表情,只有手指在桌下微微蜷缩。

刘律师小声说:“张总,别急。等我们这边。”

二、辩护方的惊天反转

轮到辩护方发言。

刘文东站起身,扶了扶金丝眼镜,先向法庭鞠躬,然后开口,声音温和却极具穿透力。

“审判长,各位陪审员,公诉人指控我的当事人犯有故意杀人罪,但我要说的是——我的当事人无罪。不仅无罪,他反而是这起案件的受害者。”

旁听席哗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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