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4章 林东航的杀机(2/2)
有关部门最终查实,邹同河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建设、合作经营、物资采购、产品销售、职务晋升、工作调动等各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亲属、情妇等人,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总计折合人民币高达数亿元!其中单笔受贿金额就经常超过千万,甚至数千万最高的一笔受贿金额达到了1.6亿。
其生活之奢靡,令人咋舌:在首都、海南、香港等地拥有多处顶级豪宅;坐拥劳斯莱斯、宾利等顶级豪车;穿戴皆是国际顶级奢侈品牌;其个人日常消费挥金如土,一顿饭动辄花费数十万,一瓶酒价值上百万。
再就是肆无忌惮的滥权。
邹同河在单位内部大搞“一言堂”,将国有企业视为私人领地,任人唯亲,排除异己。
重大项目决策、巨额资金调动,往往由其一人说了算,将民主集中制和组织程序完全抛在脑后。他利用央企的垄断地位和资源优势,与不法商人进行权钱交易,大肆侵吞国有资产。
在其主导下,公司出现了大量决策失误、投资失败的项目,造成国有资产的巨额流失。
更加令人不齿的是其混乱的私生活,甚至与多名贪官共享情妇。
邹同河道德败坏,生活腐化堕落。他长期与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并利用职权为这些“情妇”谋取巨额利益,安排工作、输送项目,甚至动用公款为她们购买房产、奢侈品。其行为严重败坏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形象。
傲慢与覆灭:邹同河位高权重,长期脱离监督,养成了刚愎自用、狂妄自大的性格。对于组织的提醒和群众的反映,他置若罔闻,甚至打击报复。他自以为根基深厚,关系网错综复杂,可以一手遮天。
然而,多行不义必自毙。随着中央反腐败力度不断加强,关于邹同河问题的举报和线索逐渐汇集。最终,在掌握了确凿证据后,中央纪委果断对其立案审查。调查过程中,邹同河曾试图利用关系网对抗调查,但在铁证面前,一切抵抗都是徒劳。
最终的审判:
2009年,经过严肃审查,邹同河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经过审理,法院认定邹同海犯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等,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这只曾经不可一世的“能源巨鳄”,最终在法律的审判下,迎来了政治生命的终结和人身自由的丧失,在铁窗中度过余生。此案在当时引发了极大震动,成为了央企反腐的标志性案件之一。
前世记忆中关于“邹同河案”的报道细节、审判结果、社会反响,此刻无比清晰地在脑海当中浮现。
林东航知道,像邹同河这种身居高位、手握重权、作风霸道、且私德有亏的国企“一把手”,其行为模式、腐败轨迹和最终结局,具有高度的相似性和必然性——那就是倒台。
邹同河的倒台是必然的,2007年,距离现在只有两年。他的倒台只是时间问题,只需要一个合适的契机,或者,一股足够强大、精准的推力。
而现在,邹同河竟然将黑手伸向了沈晚晴,用他最无法容忍的方式,触碰了他的底线。这就不再是前世的“旁观”,而是今生的“对决”!
林东航缓缓睁开眼,眸中寒光凛冽。他看向纸上那个被红叉贯穿的名字,嘴角勾起一抹冰冷至极的弧度。
“邹同河……本来,你我井水不犯河水。你贪你的,我发我的财。可惜,你千不该,万不该,不该动我的人,更不该用这种下三滥的手段。”林东航低声自语,声音在空旷的书房里回荡,带着死神宣判般的冷漠,“你以为你位高权重,就可以为所欲为?就可以强娶豪夺?抱歉,你踢到铁板了。”
他拿起那张纸,凝视着那个猩红的“X”,仿佛已经看到了邹同河未来的结局。前世的覆灭,就是今生邹同河最好的“预告片”。
而他林东航,手握“先知”的优势,拥有庞大的资本,更拥有不惜一切代价保护身边人的决心。他有的是办法,可以成为那个“合适的契机”,成为那股“强大而精准的推力”!
“你不是喜欢以权压人吗?”林东航的声音冰冷,“那我就让你尝尝,被权力反噬,被资本围猎,被正义审判的滋味!你的死穴,我了如指掌。你的罪行,罄竹难书。你的保护伞,在我眼里不堪一击。”
他拿起打火机,“啪”地一声点燃火苗,将写着“邹同河”名字、划着红叉的A4纸点燃。火焰迅速吞噬了纸张,也将那个名字化为灰烬。跳跃的火光映照着林东航冷峻的侧脸,仿佛在宣告一场不死不休的战争,正式打响。
“晚晴,我说过,交给我。”林东航对着窗外无边的夜色,仿佛在立下誓言,“很快,就不会再有任何人,能打扰你的安宁。邹同河……你的好日子,到头了。”
一场针对石油系统超级巨鳄的狩猎,在这个平静的夜晚,于林东航的书房中,悄然拉开了序幕。
这一次,他将主动出击,利用前世的记忆和今生的资源,编织一张无形的大网,誓要将这条盘踞高位的毒蛇,彻底打入万劫不复的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