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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2章 公证处的章 比平台链接硬(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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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刚蒙亮,林远带着陈毅、审计旁听官直奔公证处。

公证处门口还没完全开灯,值班窗口只有一盏小台灯。工作人员看着他们抱进来的三大箱资料,眉头跳了跳:“你们这是……要做什么保全?”

林远把申请表递过去,语气平稳:“电子数据与发布链保全。我们需要证明:接口规范、Release-ID、变更单、FAQ在某个时间点之前已公开发布,并且存在连续版本链。以及——平台下架动作发生的时间与页面提示内容。”

工作人员听到“平台下架”,眼神立刻谨慎:“这种涉及第三方平台的页面,截图不一定够。”

“所以我们带了三套取证方式。”陈毅把电脑一开,像在法庭上陈述:

1)现场联网,由公证员操作录屏取证;

2)日志镜像原件,带有服务器签名与校验;

3)纸质封存件,与电子摘要一致,便于长期存档。

审计旁听官补了一句:“我们会把取证过程纳入审计旁听纪要,确保流程可追溯。”

公证员终于认真起来,把手套一戴:“那就开始。你们不要碰鼠标,我来操作。”

屏幕上,平台下架提示再次出现。公证员把“投诉下架”文案逐字念出来,录进取证记录里,甚至连时间栏都读得清清楚楚。

随后,陈毅打开公共接口的本地镜像与Release清单。

公证员按编号一页页核对:Release-0.9A、0.9B、0.9C……

每一条都有发布时间、摘要、变更单。

当她看到0.9B旁边那行标注“非公开Build,仅用于内部演示,不得对外引用”,她抬头看林远:“这条很关键。你们自己都写了不能对外引用,那别人拿它当‘运维经验’就站不住。”

林远点头:“对。对手就是靠0.9B那条灰线,把演示变成资格,把口径变成授权。”

取证结束,公证员把文件夹一合,声音比他们想象中更直白:“你们这是典型的‘公共文件被冒名主张权利’风险。今天我能做的,是把事实封存。至于侵权与否,要看后续行政或司法认定。”

林远接过回执:“有这份回执,明天各市就不需要靠平台链接来判断真伪。”

回到办公室,刘曼已经把各市群炸成了锅。

有人担心:

“平台都说侵权了,我们继续用会不会出事?”

也有人更现实:

“明天验收签不了,谁担责?”

林远没有在群里吵,他发了一段极短的“口径公告”,只说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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