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6章 谁敢说“临时演示”,就让谁上风控表(1/2)
“第三方技术支持单位”这几个字,像把门缝撬开了一条线。
陈毅把补充说明的附件拉开,里面只有一页纸,盖了个模糊的章,连负责人姓名都没有,典型的“能糊弄就糊弄”。
刘曼气得拍桌:“他们这是想把锅甩给外包!你看,连单位全称都不写,等你追问,他就说‘笔误’!”
“笔误也要编号。”林远把那页纸推到审计旁听官面前,“请按程序:补充说明入台账,缺项退回。再发一次补正,写清楚:单位全称、合同关系、交付清单、交付时间。”
审计旁听官点头,落笔就是一个新编号:
FLOW-LIST-REJ-02|清单补正通知(第2次)
通知一发出去,对方的电话立刻就打来了——还是那种“既硬又虚”的腔调:“林总,你们这样搞,会把合作氛围搞坏。临时演示版本很正常,很多地方都是这样做的。”
林远只问一句:“正常?那就更该写清楚。你怕写,是因为写了就有人要背。”
对方咬牙:“你到底想要什么?”
林远声音很平:“我只要银行能复核、审计能旁听、住建能交代。你们临时演示可以,但必须满足三条:
1)演示版本必须来源可追溯;
2)演示过程必须入台账;
3)演示版本不得用于对外解释与整改口径。”
对方沉默几秒,忽然抛出一句:“你这是要卡死省里工作。”
“不是我卡死。”林远回得更冷,“是你们想把‘解释权’变成‘服务包’卖出去,才会被流程卡死。”
挂断电话后,何经理那边主动发来一份银行风控补充条款,标题就很刺眼:
《关于非公开Build参与整改说明的风险提示》
里面只一句话压得人喘不过气:
“凡整改说明引用非公开Build界面、口径或模板,视为风险来源不明,银行将调高项目风险权重并启动人工抽检。”
这句话不需要上新闻,不需要吵架,它只需要进入风控系统——就能让所有想走灰路的人自动收手。
下午,省里临时组织“协调会”,这次来的不再是普通联络员,而是那个签了《粤信协调〔2009〕17号》的签发人——周科,省信息口协调处的负责人,名头不大,但位置很关键:会议组织、对接外包、统筹“口径”。
周科进门第一句话就很稳:“林远,我知道你们做事讲规则。但规则是为了推进工作,不是为了让工作停在规则上。”
林远也稳:“我同意。所以我们今天只谈一件事:GD-PLAT-0.9B的来源。你说临时演示,那就把交付链写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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