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五毒(三)(1/2)
那情绪处理完了,还要处理事情吧,不处理那情绪还会卷土重来对吧,师父?
(师父眼中精光一闪,对李静能立刻抓住这个关键衔接点大为赞许。)
“问得精准,静儿!这正是‘理可顿悟,事需渐修’的核心。情绪如浪,暂时平息后,若那海底的岩石(现实问题)仍在,风(外缘)一起,浪必再生。故曰:治心为体,处事为用。心不明则事必乱,事不决则心难安。”
第一步:以“清明之心”为剑,剖“混沌之事”
“处理完情绪后的你,已非刚才被五毒缠身的你。此刻的你,如同风暴过后明净如洗的天空,或泥沙沉淀后清澈见底的湖水。你要用这份刚刚恢复的‘波态清明’,去照亮、分析那个导致风暴的‘粒子态困境’(被抢功事件)。
“此时再问自己:
1.事实究竟如何?(我的贡献具体有哪些?同事的行为是故意还是误会?领导知晓多少?)
2.我的核心诉求是什么?(是要承认?要补偿?还是要避免下次?)
3.何种方式最契合‘道’?(是公开对峙?私下沟通?还是用更高维度的表现来证明?)”
第二步:借“事上练”之功,固“心中之能”
“处理此事本身,就是巩固你情绪修为的最佳‘实战道场’。
·若选择沟通:练习‘不带嗔怒的坚定,不带傲慢的坦诚,不带怀疑的真诚’。这是检验你是否真的化解了“嗔”、“慢”、“疑”。
·若选择暂时放下,着眼未来:练习‘不怀痴怨的远见,不存贪恋的洒脱’。这是检验你是否真的化解了“痴”与“贪”。
“每一步行动,都在反过来锤炼和验证你的心性。事情处理得越圆满,你内心的‘有序波态’就越稳固,因为它经过了现实检验,获得了正向反馈。”
第三步:立“反馈循环”之机,达“理事无碍”之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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