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4章 律师函警告(1/2)
只不过树欲静而风不止,有些人是打定了主意,不让陈川好过。
第二天,陈川躲在师父家绞尽脑汁思考这最后一首歌到底选哪首的时候,刘强阴沉着一张脸找了过来。
见面没有任何废话,拿出一张传真推到陈川面前。
“强哥,难得啊!今儿这是走高冷霸总的路线了?......”
边说,陈川一边拿起那张传真仔细看了起来。
这一看之下,陈川的表情也变得有些古怪起来。
“不是......恋综?恋综按照合同约定,咱们不是一周前就应该解约了吗?这是怎么回事?”
陈川拿起传真纸抖了抖一脸疑惑,按照之前刘强和他说的,恋综停摆超过一周,他们有权解除合同。
这都停摆一个月了,怎么忽然又通知让他前去进行为期一周的录制了?
刘强深吸一口气,沉声说道:
“没错一开始我们签订的合同也确实是这么约定的,之前我也一直以为这件事儿已经告一段落了。
刚才对方发过来这张传真,我们经过调查才知道,是对接这件事儿的工作人员疏忽,再加上恋综那边想尽了办法推脱。
我们这边的工作人员没有第一时间联系法务,也没有上报,才造成了现在这个局面。
出错的那个员工已经被开了,所以......”
说完,刘强一脸惭愧的看向陈川,这就是一个本来就不该出现的低级失误。
对方在这个时间点抛出来,摆明了就是要让陈川履行合约,进而让他错过第二大项最后一首歌的演出。
刘强也知道这件事儿的重要性,第一时间就给对方发函,以对方违约在先为由提起解约流程。
只不过,恋综主办方就像是吃了秤砣铁了心一样,打死都不同意,就要陈川前去拍摄。
甚至已经通知了其他嘉宾,周瑾和陆知夏更是在第一时间就被催回了录制现场,现在整个拍摄现场就差陈川一人,偏偏陈川又是刚才接到通知。
这也让所有嘉宾心中产生了一种陈川就是在耍大牌的恶劣印象。
陈川用屁股想都知道,对方这是在挖坑等自己往里跳呢。
不论是同意前往继续拍摄,还是终止合作,只要节目方稍微一运作,到时候所有问题都会直指陈川本人。
再加上节目组刻意在其他嘉宾们心中给陈川营造的耍大牌形象,到时候绝对会对他的公众形象造成不可逆的影响。
略一思索,陈川心中便有了应对之策,没有任何犹豫直接开口说道:
“我记得咱们和对方解除合同的时候,应该发过公函的吧?”
刘强点了点头,在此之前他们确实给节目方发出过正式公函。
“那不就结了?以公司和我的名义发出正式告知函,说明公函发出日期及对方的回复情况。
还有通知法务进行正式起诉,把律师函发过去。”
“什么?!川儿,这么做是不是太......太不近人情了些?”刘强有些犹豫的开口说道。
陈川则摇了摇头,神情严肃道:
“这事儿必须这么做,强哥难道你还没想到对方这么做的目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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