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案卷调阅的闭门羹(1/2)
周一清晨的法院档案楼,瓷砖地面泛着冷光,陈砚抱着提前准备好的《阅卷申请》,站在档案管理科的窗口前。玻璃后的工作人员扫了眼申请上“李明华抢劫杀人案”的案号,指尖在键盘上停顿片刻,抬头时语气带着几分公式化的冷淡:“这个案子是十年前的旧案,档案已经归档封存,需要原办案单位出具的《调卷函》才能查阅,光有律师事务所的申请不行。”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辩护律师有权查阅本案所有案卷材料,不需要原办案单位的调卷函。”陈砚将打印好的法律条文递过去,语气保持着专业克制,“我是李明华再审阶段的委托代理人,已经提交了授权委托书和律所公函,符合阅卷条件。”
工作人员接过条文看了眼,又拿起电话拨了个号码,低声说了几句后,对陈砚说:“刚联系了原办案团队的张警官,他说这个案子当年证据充分,没必要再调卷,让你别白费功夫。”
“张警官是谁?”陈砚追问。
“是当年负责这个案子的主办民警,现在已经退休了,档案科这边需要他的意见才能调卷。”工作人员将申请推回窗口,“你要么找张警官签字,要么让原办案单位出函,不然我没法给你调。”
陈砚握着申请的手指紧了紧——他早料到阅卷会有阻力,却没想到卡在了“退休民警意见”这个非法定流程上。从法院出来后,他立刻根据工作人员提供的信息,查到了张警官的住址,就在市郊区的一个老旧小区。
下午两点,陈砚按照地址找到小区,楼道里弥漫着潮湿的霉味,张警官家在三楼,门上贴着褪色的“光荣之家”牌匾。他敲了敲门,里面传来一个沙哑的声音:“谁啊?”
开门的是个头发花白的老人,穿着深蓝色的旧警服外套,腰间还系着当年的警用皮带,脸上的皱纹里透着一股老派的严肃。“您是张警官吧?我是律师陈砚,想跟您了解一下李明华案的情况。”陈砚递上名片,语气恭敬。
张警官接过名片看都没看,就扔在门口的鞋柜上,侧身让他进来:“进来吧,别在门口站着。”屋里的陈设很简单,客厅墙上挂着几幅泛黄的奖状,都是当年办案获得的,茶几上放着一个搪瓷杯,上面印着“公安先进个人”的字样。
“李明华的案子,十年前就结了,证据确凿,判得也没问题,你怎么还揪着不放?”张警官坐下后,直接开门见山,语气里带着明显的不耐烦,“当年我跟同事熬了三个通宵才破案,现在你说要翻案,不是打我们老公安的脸吗?”
“张警官,我不是要否定您当年的工作,只是案卷里有几个疑点需要核实。”陈砚拿出案卷复印件,翻到《物证鉴定报告》,“您看,案发时间是3月15号,凶器送检却是3月18号,中间这三天,凶器是怎么保管的?有没有登记记录?”
张警官端起搪瓷杯喝了口茶,眼神闪烁了一下:“时间太久了,记不清了,可能是当时忙,耽误了送检。”
“还有,李明华说案发时他在邻市打工,有工友能证明,当年您有没有去核实过?”陈砚又问。
“核实过!”张警官突然提高声音,“他说的那些工友都是跟他一起打工的,证词不可信,我们当然不能采纳!”
“可案卷里没有任何核实记录,既没有工友的询问笔录,也没有工地的考勤证明。”陈砚拿出笔,“如果您能回忆起当年核实的细节,或者提供一下工友的联系方式,对我们查清案情很有帮助。”
张警官沉默了,手指在茶几上轻轻敲击着,过了好一会儿才开口,语气带着几分警告:“小陈,我劝你别管这个案子了。十年前的案子,翻来覆去没什么意义,还容易得罪人。你一个年轻律师,好好做你的商事案赚钱不好吗?非要来蹚这浑水。”
“张警官,我做律师不是为了赚钱,是为了守住法律的底线。”陈砚语气坚定,“如果李明华真的是冤枉的,我们就该还他清白;如果他确实有罪,查清疑点也能让判决更扎实。这不是蹚浑水,是法律人该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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