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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5章 我来(155)签(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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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签一个名字,就先把后续责任撇清的一干二净,那后续那些模棱两可的责任,你们是想叫谁来承担?

大嫂提笔落字,写下了她的大名。

我站在旁边一看,不禁纳闷,心里腹诽道:“你不该签署大哥的名字吗?这种时候,男人的姓氏和名字,才是一个家庭的凝聚力和支撑力哦。作为儿媳妇,你把你的名字签在上面,是不是有点越俎代庖了?”

但是想归想,我嘴上却是一个字都不说。只是在邢邻居把协议和笔推到龙面前的时候,我一把抓过笔和协议,对龙说道:“大哥家是嫂子签的,咱家我来签吧,反正你平时也不在家。”

无需等龙答应,我已经握着笔,刷刷刷写下了我的名字。然后我把笔放在协议上,推回给了邢邻居和小舅,然后对龙说道:“孩子快放学了,咱们去接孩子吧。”

龙没有异议,起身跟在我身旁,我俩肩并肩一起走出了婆婆家。徒留身后一屋子的人,不管他们再去议论啥。

或许你们会觉得我做的过分,强势剥夺了龙作为儿子的权利。但是你们细细回想一下,在我和龙携手并肩,同甘共苦走过的这些岁月里,有哪一次,婆婆家的亲情,会是我们的助力,而不是拖后腿的累赘?

我不用想都知道,今天若是龙的名字签在了大嫂名字的若是有了纠纷没办法解决,那肯定都是龙的过错。

谁让他是唯一在场的儿子呢?他没把事情办妥,不埋怨他还能去埋怨什么都不懂的大嫂吗?

我的名字签在大嫂嫂都不懂的事儿,我哪里能懂?反正最终的结局,就是有好名声,我们妯娌俩一起享受,没有好名声,我们妯娌俩一起担着。我们两家的男人,都是置身事外的好儿子。

至于公公婆婆心里会怎么想,那重要吗?反正在婆婆心里,只有大儿子一家,才是她的儿子家,她所有能争取到的利益,都是和大儿子一家共享。小二子家,那就是漠不相关的,熟悉的陌生人而已,无关紧要,不痛不痒,一切都无所谓。

俗话所说的“打仗亲兄弟,上阵父子兵”,在我们这个家庭里,是不存在的,若是存在的话,那一定是在公公和大哥之间,龙是永远融不进那个“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的圈子里面的。至于那“兄弟齐心其利断金”,也早有事实证明,那一切都是妄谈。当大哥家和东边邻居王叔家狼狈为奸串通在一起,都不允许我家拉院墙的时候,兄弟的情分,就已经沦落到不如一个外人了。

这张白纸上我和大嫂的签名,是那么的堂而皇之,那么的理直气壮,把“阴盛阳衰”的家风,不再遮遮掩掩,躲躲藏藏,而是光明正大地展示在人前。

我不知道大嫂心里是怎么想,也不知道小舅,二婶,和邢邻居他们怎么想,但是我猜十有八九,吴司机心里,肯定是有想法的。这就是一个可欺辱的家庭,因为这个家庭里的两个儿子,都是没用的男人。

我也不管别人怎么想,反正我觉得一切都无所谓。当事情从开始到结束,我们没有参与过过程,只是到结局的时候,才被他们通知过来走个过场,那我为什么还要尽心尽力?

在这种家庭里,我一点都不想做那个出力不讨好的人。因为即使我出面能给他们争取到更多的利益,我也没有共享的权利和情分,他们反而还会理所当然的认为这是我该做的。相反,我什么都不做,他们也会接受的理所当然,因为在他们心里,他们并不是很真心地希望,我和龙,能参与到他们的利益当中去。

对于偏心的父母而言,被偏爱的那一个,永远是他们心里的宝,而被忽视和放弃的那一个,永远是他们心里的一根草。虽然我搞不懂同样都是自己亲生的孩子,他们为什么要厚此薄彼,心有偏爱?但是我却能分辨明白,当她们不爱你的时候,他们却可以对你颐指气使,理所当然。而他们维护的,始终是被偏爱的那个孩子的利益。

如果你还半信半疑,觉得天下的父母,不会偏心至此,那我就再用一个事例,来刷新一个母亲,所能让你意想不到的,偏心的程度。

这件事,是关于卖房子的事,卖的当然是曾经当做婚房的,那两间拉不起院墙的平房。

几年前的事情,算是老话重提了。当那两间拉不起院墙的平房,被我们放弃了之后,闲置了大约四五年,龙的小舅家要娶大儿媳妇。这筑巢引凤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不然人家一个姑娘家,不能平白无故地跟着你儿子餐风露宿吧?

自己家盖新房,小舅家既没地方,也没那么多现钱,就看中了我家的平房,准备三文不值二文的买下来,然后修缮一番,给他大儿子做婚房。

我们已经在马路边盖起了新楼房,自然是对那两间平房也不放在心上了。再加上拉不起院墙的事,也知道卖不上好价钱,所以当小舅像是拾便宜货似的,一口价只愿出五千块钱的价格时,我和龙商量了一下,还是决定卖掉了。毕竟卖掉还能换五千块钱,如果不卖,只是孤零零的两间平房在那里,也委实是没啥大用场。

但是我们跟小舅有言在先:“你想五千块钱买房子可以,但是只有房子。如果你想拉前院墙,跟我们无关,你自己想办法。”

小舅一口答应下来。这拉院墙的事,他一清二楚,自然知道其中的难度,他既然明明白白地答应了,那就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事了,我们除了卖两间平房,其余相关后续,就都与我们无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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