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9章 海权思想立(1/2)
“东海岸巡视”的硝烟与风浪渐渐平息,但它在帝国最高决策层和海军精英心中激起的波澜,却久久未能平复。
长达万里的航行,亲眼目睹浩瀚无垠的海洋、星罗棋布的岛屿、繁忙的国际航道,以及与西洋列强舰船在大洋上的不期而遇,都强烈冲击着传统的“重陆轻海”、“以海为壑”的固有观念。
一种更加系统、更加前瞻、更具进攻性的“海权思想”,开始从感性的体验和零散的议论,凝聚为理性的思考和战略的共识。
这种新海权思想的核心推动者与阐述者,首推皇太子陈弘绪和水师提督沈葆靖。
巡海归国后,陈弘绪向皇帝陈远呈递了数万言的《巡海方略与海防刍议》奏折,沈葆靖也同时上呈了《海军建设与未来海战之管见》。
这两份文献,结合了巡海见闻、与西洋海军将领的交流心得、以及对世界海军发展史的研习,系统地阐述了新兴的海权观,其要点可概括为:
第一,明确“海权”为“国权”之延伸与保障,关乎国家兴衰。
奏折开篇明义:“古之争于陆,今之争于海。
泰西列强,如西、葡、荷、英、法,其国势之盛,莫不与其海权之张相伴。
拥有制海权,则商路通,财富聚,藩属附,兵威及于万里;失海权,则门户洞开,商路被扼,藩篱尽失,终将受制于人。
我朝拥有万里海疆,贸易遍及四海,更有台湾、吕宋等海外领地,海权之重,更甚于历代。
海权即国权,海权强则国强,海权弱则国危!”
这直接将海洋战略提升到了与国家命运休戚相关的高度,彻底颠覆了将海军视为“水上城墙”的消极防御思想。
第二,提出“近海防御”与“远洋存在”相结合的海军战略。
基于帝国现实,奏折认为海军建设应分两步走:近期以“近海防御”为主,建立强大的沿岸防御舰队,配属水雷、岸防炮、快速鱼雷艇,确保本土海岸线、主要港口、近岸航线的绝对安全,使敌人无法轻易侵入。
但同时,必须拥有一支以铁甲舰为核心的“远洋机动舰队”(或曰“大洋舰队”),其任务并非被动防守,而是:保护通往南洋、印度洋乃至欧洲的远洋商路;威慑与控制南海、东海等关键海域;在必要时前出至马六甲海峡、琉球乃至夏威夷等要地,展示力量,维护海外利益;与潜在对手(如荷兰、英国)的主力舰队在远海进行决战,争夺区域制海权。这就为海军发展指明了由“黄水”走向“蓝水”的清晰路径。
第三,强调“以商养战,以战护商”,海军与海外贸易、殖民地紧密结合。
新海权思想深刻认识到海军与经济的共生关系。“海军之费巨,非仅赖国帑。
当以海军护航,保我商船安全;以商税(海关、贸易公司利润)养我海军。海外殖民地(如吕宋),不仅为财富之源,亦为海军之天然基地、补给站、前哨。
海军强,则殖民地安;殖民地固,则海军之触角可伸及更远。”
这就将海军建设与国家的整体经济发展战略、海外扩张政策有机统一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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