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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2章 鲁荣渔2682号完(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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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要问题在于,他思虑过于简单,不如刘贵夺心细。举一例:遭遇疑似“海盗”船时,尚未确定对方身份,包德便急于分发刀具,却被刘贵夺立刻制止。当时他们仅十一人,并不占绝对优势,若贸然发刀,很可能给予辽宁籍船员反抗的机会。

在他决意除掉刘贵夺时,虽再次显现出胆魄,却立刻遭黄金波背叛。这也说明,在识人用人方面,包德较刘贵夺略逊一筹。

在此等生死攸关的大事上,包德不够严谨,警惕性不足。被黄金波出卖后竟毫无察觉,轻易便堕入刘贵夺的连环计中,连自身与同伙的武装都被解除。他的失败,可谓不可避免。

此案之中,人性的展现尤为值得深思。

有人或许会以“上帝视角”评判:若我在船上,必当如何如何,从而全身而退。这多是事后的空谈。当真置身其中时,所有人的第一反应必然是保全自身,因为事态将如何发展,全然是未知数。

例如,当有人喊你出舱,你怎知那是索命?平日干活也常如此呼唤。你如何防备?难道一听叫唤便与人拼命?况且手无寸铁,对方却持刀结队,你又有何绝世武功?

现实往往是,一旦被盯上,便难逃厄运。

亦有人说,刘贵夺一伙仅寥寥数人心狠手辣,为何其他人不联合起来反抗?须知人心涣散、难以齐力方是常态;万众一心反倒罕见。

人人各有盘算,岂会皆如你所愿?你去煽动反抗,他或许正想举报你以“立功”。况且,刘贵夺等人又岂会轻易给予你们串联的机会?

那么,是否便注定无路可走?倒也并非绝对。

明智的应对之法并非没有。本案中便有两人——段志芳与项立山——某种程度上可谓“全身而退”(虽分获四年与五年刑期,但已属不幸中的万幸)。

从段志芳身上,或可窥见在此类极端境遇中明哲保身之道。

船上诸多被杀害者,其实并无“造反”之意,纯属被“冤枉”处决。说到底,这往往取决于平日的为人处世。生死关头,他人如何对待你,常在一念之间。若你平时给人留下良好印象,关键时刻或能被放一条生路。

段志芳便是如此。他最初便拒绝参与劫船,恪守“四不”原则:不参与、不干涉、不乱说、不抱团。因而刘贵夺对他印象不差,始终未动杀心。

但这并非完全的信任——安排他做饭,同时派人监视,他始终未被真正视为“自己人”。

另有一处细节此前未提:大副傅义忠等人乘木筏逃跑前,曾暗中招呼段志芳一同登筏。段志芳以“等我把活干完”为由,选择留在船上,但也未曾立即高喊举报以“立功”。

这一细节亦可看出,段志芳平日的为人颇得人心,值此生死关头,旁人仍愿拉他一把;而他亦未选择出卖他人以求自保。

并非段志芳有多么过人智慧,而是他平日为人处事的习惯救了他自己。这便是一个活生生的例证。

平日行事低调,深知“祸从口出”,不逞口舌之快,不事事争先,不将快乐建于他人痛苦之上,避免成为招人厌烦的角色——这些看似平常的准则,在极端环境下可能成为保命的关键。

剖析此案,并非只为猎奇。

我们或可从中反思自身处世之道,思索在复杂环境中如何更好地保全自己。不妨对照己身,检视平日言行,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当然,古语亦有云:“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改变并非易事,但保持一份警醒,总是好的。

至此,鲁荣渔2682号的故事,便全部讲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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