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9章 一路小心(2/2)
可话说回来,明知对方有家室仍执意靠近,连你姓名都未曾牢记的人,又何苦付诸真心?
但这毕竟是杀人。程鹏内心惊惧,这是第一次,他清楚一旦败露便是死刑。
于是此后一年,他行事格外收敛,直至1990年10月。
那日他闲逛时,注意到单位下属的林产品公司新到一批货物,竟用帆布严密遮盖。
以往进货从未如此,他心下一动:莫非是猎枪?
10月18日夜,他带上时年十八岁的表弟邵小旦——同在林科所做临时工——携剪子与绳索潜至公司。
两人翻墙攀上仓库屋顶,掀瓦掏洞,系绳滑入室内。
剪开帆布一看,果然堆满崭新猎枪,足有上百支。
来不及多想,两人各取四支,又顺手带走两千发子弹,原路逃离。
这批装备足以武装一支小队。
回家后,他们将其中两支五连发猎枪的枪管与枪托锯短,便于隐藏携带。
既有了枪,便需练习。
程鹏与表弟四处盗来鸡鸭鹅,撒在院中任其扑腾奔走,二人则在远处举枪射杀,美其名曰“移动靶训练”。
击毙的禽畜,或炖或烤,吃不完的便喂了那群狼狗。
枪声与犬吠之间,一种新的危险,正在寂静中悄然滋长。
起初,他们在院子里练枪时,偶尔会引来邻居的探头探脑。
“这家子在折腾什么?整天叮叮当当的。”
待看清是在自家院里打靶,人们也只是摇摇头,不再过问。
一来是知道程鹏这人不好招惹,二来也清楚他不务正业,终日提笼架鸟,尽弄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儿。
久而久之,对那不时响起的枪声,四邻便也习以为常了。
这里需得说明,在1990年,民间尚未全面禁枪,猎枪可以合法买卖。
尤其在林业部门,因护林巡山需要,配枪是常事,只是按规定需办理持枪证。
不过,若真不办理,通常也无人深究。
蹊跷的是,那家公司失窃了八支猎枪,竟也无人追查,最终不了了之。
手中有了枪,枪法也日渐纯熟,程鹏的腰杆便硬了起来,胆气也更壮了。
他决心要“干点大事”。
于是,他与表弟时常在夜间揣枪出门。
然而,最初的胆怯让他们仍只敢行盗窃之事,那几支枪便如同烧火棍一般,毫无用武之地。
转机出现在1990年12月。
一日,一位名叫于大伟的朋友来找程鹏喝酒。
于大伟原在一家公司任职,最近提出辞职,老板李国栋却扣着他三千元工资不肯发放。
酒酣耳热之际,于大伟向程鹏大倒苦水:“鹏哥,我最近实在憋屈。我想辞职,可老板硬压着我的工资不给,怎么讨都要不回。你说,我该怎么办才好?”
他来找程鹏,本是看中程鹏父亲有些地位,指望他能出面说情,对方总会给几分面子。
没曾想,程鹏轻描淡写地说:“怎么办?简单,杀了便是。”
于大伟吓了一跳:“杀……杀了?”
程鹏道:“对啊,不给钱,留着他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