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8章 成婚(1/2)
两年刑期转眼即过。
出狱后他拒不归家,既恨父母,却又无可奈何,唯有以“断绝关系”为表态,仍旧回到原单位浑噩度日。
需知若非其父的关系,似他这般行径,入狱之时工作便早该不保,能为他保留职位已属不易。
如此混至一九八八年。
这四年间他倒未再惹出大祸,时年二十六岁,到了谈婚论嫁之时。
经人介绍,他结识一名女子,比他年长一岁,却是个大学生。
在那个年代,大学生凤毛麟角,含金量极高。以他初中未毕业的学历,能遇上一位女大学生,自然应允。
至于对方看上他什么,不言自明——无非是其父的地位。学历低些,便也罢了。
一九八八年五月二十九日,程鹏与此女成婚。
妻子是林科所的技术干部,多数时间在南部山区林场工作,常年不归家,自然也管束不了程鹏。
这倒为他日后作案留下了可乘之机。
然而程大少新婚不久,便办理了停薪留职,不再上班,重获自由身。
为何如此?只因他上班素来三天打鱼两天晒网,随心所欲,无人敢管。
时日一长,旁人难免议论,领导亦难服众。
单位领导索性与他商议:不如办个停薪留职,去做些喜欢的事,职位暂且保留,待玩够了再回来。
潜台词未曾明说:若非看在你父亲面上,早已将你清退。
程鹏一听,正中下怀:这班早就不想上了,正好去经营自己的爱好。
他有何爱好?养狗。
在他眼中,社会复杂,人心难测,唯有狗才是人类最忠诚的伙伴。人能负我,狗却不会。
既与人处不来,便与狗为伴。程鹏尤爱大型狼犬,也算得上本地较早一批玩狗之人。
一九八八年,改革开放已有些年头,宠物交易渐兴,他便在家中养了二十余条大狼狗,终日流连于各个狗市,潜心钻研此道。
约莫婚后三个月,他去了趟兰州,许是为逛狗市。
从兰州返回银川时,他乘坐火车,对座恰是一位年轻女子。
那女子生得十分出众:身材高挑窈窕,一头乌黑披肩长发,正是程鹏偏爱的类型。
程鹏心下暗动:莫非遇上艳遇,走了桃花运?何不试探一番,成则美事,不成也罢。
他便主动搭话:“姑娘,到哪儿下车?一个人出行?”
继而东拉西扯,攀谈起来。女子姓赵,具体名讳连程鹏亦不知晓,最终也未曾查明。姑且称她为赵小芸。
小芸时年二十四岁,石嘴山人,此行是到银川亲戚家小住几日。
程鹏闻言更觉机会难得:同到银川,且非本地人,又要盘桓数日。他当即百般热情,万分殷勤,使尽浑身解数。
莫看程鹏平日一副纨绔模样,口才却着实了得,伶牙俐齿,能言善辩。
他天南地北与小芸畅谈,从宇宙苍穹到人情世故,无所不及。
加之小芸从未远行,更未见过什么世面,被他一番言语说得目眩神迷,渐入彀中。
只见程鹏咧开嘴,滔滔不绝道:“你去银川,可知道银川是什么模样?知道我在银川做什么吗?我父亲是谁谁谁,是做什么什么的——我在银川可算有些门路。到了那儿,有事你只管找我,没有摆不平的。”
“对了,你去过北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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