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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6章 文创部的新难题(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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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昌明汽车全球总部,三楼文创事业部。

平日里,这里是整栋大楼最温馨、最令人放松的角落。

空气中总是弥漫着淡淡的野兽派香薰味,背景音乐是轻柔的爵士或民谣,到处摆放着可爱的潮玩手办和绿植,连墙壁都被刷成了温暖的奶油色。

但今天,这里的氛围却像是一个被刚刚洗劫过的战场。

那种令人舒适的香薰味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股浓烈刺鼻的、混合了好几种大牌香水的脂粉味,以及一种让人反胃的、像是腐烂水果般的甜腻气息。

会议室的大门敞开着。

原本整洁的长条会议桌上,此刻堆满了喝了一半的奶茶杯、撕开的零食包装袋、甚至是沾着口红印的纸巾团。

十几个穿着打扮极其时尚、甚至有点非主流的男男女女,正毫无形象地瘫坐在那些昂贵的人体工学椅上。

有的在刷抖音,有的在大声打电话,还有的甚至把脚翘到了会议桌上,鞋底的灰尘蹭在了白色的桌面上。

这些人,是当下娱乐圈顶流小生——Kris的经纪团队。

而作为昌明文创部总监的陈语柠,此刻正坐在主位的对面,像个受气的小媳妇一样,双手紧紧交握在膝盖上,脸色苍白。

在她的对面,坐着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女人。

她穿着一件极其夸张的豹纹皮草,戴着一副几乎遮住了半张脸的墨镜,手指上戴满了各种各样的宝石戒指,手里夹着一根细长的女士香烟。

她就是圈内赫赫有名的“金牌经纪人”——花姐。

“啪!”

花姐把手里刚喝了一口的咖啡杯重重地磕在桌子上,咖啡溅出来,弄脏了

“这什么东西?”

花姐皱着眉头,一脸嫌弃地看着那杯咖啡,语气尖锐得像是指甲划过黑板。

“陈总监,这就是你们昌明的待客之道?”

“我不是说了吗?我们家Kris的团队,只喝手冲的瑰夏,或者是星巴克的馥芮白。你这端上来的是什么?速溶的吧?一股子刷锅水的味道!”

陈语柠深吸了一口气,强压下心里的委屈,解释道:

“花姐,这是我们公司特供的意式浓缩,豆子是……”

“行了行了!我不想听什么豆子不豆子的!”

花姐不耐烦地挥了挥手,打断了她的话,那种傲慢的姿态,仿佛她面对的不是一家千亿市值企业的部门总监,而是一个路边推销保险的小妹。

“我就问你一句,Kris人呢?怎么还没到?”

“花姐,约好的时间是下午两点,现在已经三点半了……”陈语柠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小声提醒道。

“三点半怎么了?”

花姐眉毛一竖,摘下墨镜,露出一双画着浓重眼线的眼睛,眼神里满是理所当然。

“你知道我们家Kris有多忙吗?”

“他刚从米兰时装周飞回来,时差都没倒过来!为了来你们这破公司谈个代言,推了两个综艺和一个杂志封面!”

“让他多睡会儿怎么了?你们等一会儿怎么了?”

“你们昌明不就是个造车的吗?时间能有我们顶流明星的时间值钱?”

这番话,说得如此理直气壮,如此厚颜无耻,以至于会议室里的昌明员工们都惊呆了。

陈语柠身后的几个小姑娘气得眼眶通红,拳头捏得死死的。

在昌明,哪怕是周致远这个董事长,开会迟到了都会主动道歉。

可这个所谓的“顶流”,人还没露面,架子已经摆到了天上。

“好,我们等。”

陈语柠咬了咬嘴唇,她知道这次代言对于“凌云”轿跑版的重要性。

市场部的数据显示,这个吴顶流在00后群体中的号召力极其恐怖,为了公司的战略,她必须忍。

“那我们先聊聊合同细节吧。”

陈语柠把那份被咖啡渍弄脏的策划案往旁边推了推,拿出了一份草拟的合同。

“关于代言费和权益……”

“不用看了。”

花姐直接把那份合同扒拉到地上,看都没看一眼。

她从那只限量版的爱马仕铂金包里,掏出了一份早就准备好的文件,像是施舍一样扔到了陈语柠面前。

“签这个。”

陈语柠愣了一下,捡起那份文件。

翻开第一页。

她的瞳孔瞬间放大。

“代言费用:人民币壹亿元整(税后)/年。”

“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即付全款。”

“一亿?!还是税后?!”

陈语柠忍不住惊呼出声,“花姐,这个价格……是不是弄错了?之前沟通的时候不是说……”

之前市场部给出的预算是三千万,这已经是行业顶薪了。

一亿?这简直是抢劫!

“没弄错。”

花姐重新戴上墨镜,靠在椅背上,从鼻孔里喷出一股烟雾。

“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

“你知道昨天晚上Kris发的那条微博有多少转发吗?一千万!”

“这是什么概念?这是流量!是真金白银!”

“你们那个什么车……叫凌云是吧?听都没听过。要不是看在你们给钱爽快的份上,这种国产杂牌车,我们Kris看都不会看一眼。”

“代言你们,那是给你们面子,是在帮你们这种土味品牌‘抬咖’懂不懂?”

“收你们一个亿,那是友情价!”

陈语柠的手在微微颤抖。

土味品牌?杂牌车?

这可是周致远带着几千名工程师,没日没夜熬出来的血汗结晶!是刚刚在欧洲打破了世界纪录、让外国人都要竖大拇指的工业奇迹!

在这个女人的嘴里,竟然成了必须要靠戏子来“抬咖”的垃圾?

“花姐,这个价格我们无法接受。”

陈语柠深吸一口气,语气变得强硬了一些。

“而且,我看了一下条款。”

她指着合同的附件部分。

“艺人权益与义务:”

“1.每年配合拍摄平面广告2次,视频广告1次(视频时长不超过15秒)。”

“2.不参与任何线下发布会、路演、车展等公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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