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二章 听话要听音(求月票)(2/2)
现在这么说,人家拿出工信部的规定来,那直接就是找死,到时候去工信部一投诉,完蛋,比公益诉讼输了还要惨……
高明的律师一定要避免让自己的委託人陷入不利局面的。
不能像某位张姓律师那样,原本好好的赔钱就行,辩著辩著,莫名其妙就二十年了。
所以只能说,我们的这些软体一定是可以卸载的,你们之所以没卸载成功,那是没找对方法,这不怪我们。
“与手机系统相关,卸载程序就会繁琐,我认为被告这一说法纯粹是无稽之谈,更遑论眾所周知,因为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这些软体是和手机系统相关的,亦或者是属於法定的『应当卸载程序繁琐』的情况。”
更別说根本没有这种规定。
双方开始了唇枪舌剑!
不得不说,周毅都能看出来,这位张明华律师算是和方大状旗鼓相当的对手。
他的落脚点很特殊,而且对於法律规定同样是信手拈来。
只可惜,现在的法律规定越来越密了,能辩的点,可辩的点越来越少。
儘管再是巧舌如簧,也无法让法官信服,毕竟手机厂商提供的卸载方法,那是正常人根本想不到的……
这都不需要用到高度盖然性標准。
所以辩著辩著,张明华律师也无法继续说下去了。
反倒是对面的方大状,现在那叫一个激动,那叫一个振奋!
“请被告方拿出证据来证明,这所谓的卸载方法是任何一个消费者都能想到的,这里面甚至涉及到了专业的编程知识,需要进行至少五分钟的操作,这是正常消费者所能想到的吗”
“还有,根据工信部预装软体的规定,其卸载方法都应该简洁,这样的卸载方法简洁了吗每次卸载都必须用电脑,我並不认为这是简洁的方法。”
“纵然有著这样的卸载方法,对於普通消费者而言也没有任何作用,因为没人会知道或者是应当知道这样的卸载方法。”
“所以,便应该视为无法卸载!”
一句一句话,如同刀子一样扎来,让张律师没办法张嘴了。
他是那种传统的律师,找不到辩点了,不可能再说车軲轆话,所以这辩论也就结束了。
到这里,一直看著直播的网友总算是开心了,最起码这场辩论很值!
也让人看到了方大状的功力,一层一层,如同蜘蛛织网,层层递进。
搞辩论,很忌讳直接把关键东西拋出来,必须得先把其他的路堵死了,才可以拋。
不然,你这辩论的观感就完全不一样了。
审判长宣布法庭辩论结束,隨即开始问双方还有没有最后意见。
这个最后意见就是对应的刑事辩护中的最后陈诉,当然,也並不是一定要叫最后意见,有时候法官会问你们有没有什么要补充的。
方大状自然没了,该说的都说了。
张明华身边的律师却站起来,开始说之前网上的意见,那就是企业发展的重要性。
为什么要这么说,因为法官有自由裁量权,双方努力辩论就是为了说服法官。
终於,庭审结束,这案子事关重大,基本上是不可能当庭宣判的,所以周毅也没有感觉意外。
而很快,网上就有了相关的消息,毕竟直播庭审,庭审时谁占理谁没占理就算是普通人都能看出来。
藕片公司的康总把直播看完了,差点又砸了一个手机。
大价钱请来的律师也没用,怎么都没用,我们做手机的利润都已经这么小了,通过预装软体赚一点不合適吗
其实没人说预装软体不合理,甚至有人喜欢预装软体。
但是预装软体不能卸载就不合理,只可惜,这里面的利润太大,厂商选择性地看不到。
官司打完了,只是当三人回到车里的时候方大状还在诧异,他还想著等会见见那个老张呢,结果却一直没等到。
好像对方在躲著自己似的,我有那么嚇人吗
网上已经有很多专业人员將这场直播中双方的意见整理了出来。
不难看出,方大状这边的很大依仗就是工信部的相关规定。
这也让很多人第一次知道了这方面居然有规定,知道了我们的工信部居然做了这么多的事……
於是很多人又开始道歉了,然后又是反思。
不经意间,周毅的一段视频,方大状的一次诉讼,居然帮著工信部进行了一波很大的宣传!
几天后,法院宣判了,支持汉东省消保委的诉求,藕片公司手机的预装软体必须要有简单的卸载方法。
对其所声称的,“预装软体属於手机系统,卸载方法肯定是会很繁琐”的意见没有採纳,认为缺乏相应的证据。
伴隨著这个消息一起来的,还有藕片公司宣布上诉的消息。
这太正常了,对於很多公司来说,不把二审走完好像都不舒服一样。
办公室里,康总正在拿著手机说著什么。
“二审有了把握是吗,我们有了新证据行,这官司必须要打到底!”
刚刚和张明华说完掛了电话,办公室的门敲响了,秘书火急火燎地跑了进来,赶忙道:“康总,工信部发文,就手机预装软体无法卸载的情况即將介入调查!”
什么康总闻言一愣,顿时脸色大变!
听话要听音,而对於他们这些和亲爹打交道很多的公司来说,介入调查释放的信號就已经很明显了,尤其是这个要命的时候!
真的要是调查开始,那就晚了……
愣了三秒,康总赶忙拿起电话:“餵张律师,那什么……我们不上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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