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章 房产归属合法合规(1/2)
下午。
林雪专程陪同陆凡,一起前往法院。
随着法官法锤落下,正式开庭。
许瑶代理胡律师首先列举证据。
“法官大人,根据原告许瑶女士提供证据,陆凡卖出去的那套房产,房产证上面的名字正是许瑶,那套房产,按理,归我方原告许瑶女士所有。”
“可陆凡却通过不正当手段,将房产证上面的名字,无故变更为他自己的名字,卖出去。”
“法官大人,我代表当事人许瑶,要状告陆凡和房产局。”
“让他们双方,共同赔偿我当事人许瑶的房产。”
法官等胡律师说完,再把之前,写了许瑶名字的房本拿出来,呈上去,递给法官过目。
“法官大人,这就是我当事人,原告许瑶之前所拥有的房产证,上面,清清楚楚写着她的名字。”
“可之后,房产局却在没有通知我的当事人许瑶的情形下,私自更改房产证信息,变更为陆凡,导致我当事人许瑶房产被陆凡卖掉。”
“请法官大人,判陆凡和房产局,共同赔偿我当事人许瑶的房产。”
法官接过诉方律师呈上来的房产证,看到上面,清清楚楚写着许瑶的名字。
法官看向陆凡这一方。
“辩方律师,对于诉方提供出来的明确证据,有何要说?”
“还有房产局黄局长,你为何要私自变更原本属于许瑶的房产证信息?”
安律师起身,上前。
“法官大人,我方当事人到房产局变更房产证信息,完全合乎法规和协议精神。”
“首先,记录在许瑶名下的这套房产,本来就是我当事人陆凡先生所购买,然后,许瑶以结婚的名义,让我方当事人陆凡先生,将这套房产的房产证信息,变更为许瑶所有。”
“其次,变更房产信息的时候,两人更是签订协议,任何一方出轨,这套房产即归对方所有。”
“而许瑶在与我方当事人陆凡先生,以结婚名义交往期间,直接出轨当时的富二代吴不凡,凭此,可以判定,许瑶当时根本就没有想与我方当事人陆凡先生结婚。”
“她只是以结婚名义,骗取属于我方当事人陆凡先生的房产,其行为,已属于诈骗性质,再加上之前,双方签订好的协议。”
“我方当事人前往房产局,变更房产证信息,完全合法合规,更是遵守协议精神。”
“法官大人,我方辩诉完毕。”
“同时,这是我方当事人与许瑶在过户房产给许瑶时候,所签订的协议。”
安律师说着,呈上当时,陆凡与许瑶签订的协议。
法官接过两人当时所签订协议,仔细看完,再看向许瑶一方。
“原告方,根据你们最初过户房产时候签订的协议,陆凡变更房产信息,完全合法、合规,而且,这套房产本就是陆凡先生购买,然后,再过户给许瑶。”
“两人在过户房产的时候,更是签订过明确协议,谁出轨,房产就归对方所有。”
“陆凡只是依照当时签订的协议,拿回原本属于他自己的房产,这完全合法合规。”
听了法官的话,许瑶顿时急了。
许瑶赶紧与胡律师商议。
胡律师也赶紧给出建议,两人合计之后,胡律师再次起身。
“法官大人,我觉得,此事并非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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