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朋友(2/2)
“我跟你说。”
“我现在陈记酒楼的后厨打杂。”
“不管工钱。”
“但是东家好说了,每天最后一桌客人吃剩的,我们都可以随便吃,还可以打包。”
“我到时候多给你打包点回来,晚上吃一顿,然后白天吃一顿。”
“总之哥们绝对不会让你饿着。”瘸腿的少年拍着胸脯保证。
“那陈记酒楼,可是燕州城排得上号的大酒楼!”少年脸上有些自豪:“以前那酒楼中偶尔有客人想吃狗肉,都是我爹送去的。”
“你放心,我到时候都给你打包那种客人没怎么动的菜。”
霍明脸上露出了笑容,他道:“好!”
“这燕州城挺不错的。”
“你要是想找差事做,那是随便找的。”
“你认得字多嘛。”
“脑袋机灵,随便做账房先生什么的。”
“你要是不想找,那就每天出去玩,等晚上我给你带吃的回来。”
“你就在这里待着。”
“保证你爹找不到你。”
“玩一段时间,急死他!”
“好!”
霍明道,随后问道:“你不是写信跟我说,你来跟你爹做屠夫吗?”
“还有你的腿怎么瘸了?”
霍家那时候算是个小家族。
再加上霍铮的存在,所以家中规矩很严。
孟杰家则是一户普通人家。
但是还是没有阻止两人成为最好的朋友。
那时候的孟杰带着霍明上蹿下跳。
掏鸟捉鱼,套兔子。
哪怕孟杰后来因为家境贫穷不再继续读书,可依旧没能影响他们的感情。
没事的时候。
霍明就去找孟杰玩。
一直到后来,孟杰跟着父母去了燕州城。
那时候,霍明难过了很久。
孟杰听见霍明的话,笑着道:“我爹我娘病死了,我就没继续做屠狗买卖了。”
“我一个半大孩子,怎么做得来。”
“至于这腿,摔的。”
“不过没关系。”
“我虽然瘸了,但是跑得可快了。”
“等我想办法攒些钱,等你爹跟你认错了。”
“我们就回天风郡。”
“到时候,我还继续带你套兔子。”
“记得你以前可喜欢了。”
“对了,我走的时候送了你一只幼鹰,那只鹰还在吗?”
“它应该能飞很远了吧?”
那是少年临别时赠予霍明的礼物。
一只雀鹰的幼鸟。
这在孩子中可是绝对的硬通货。
霍明道:“被我爹放飞了,他说我玩物丧志。”
孟杰挠了挠脑袋。
随后安慰道。
“没关系的。”
“等我们再次回去,我再给你抓一只。”
“我知道它们在哪里筑巢。”
多年不见的两个少年都很兴奋。
他们聊到了很晚。
霍明就这样在燕州城住了下来。
他白天就在燕州城随意闲逛散心。
晚上就回到孟杰家。
孟杰每次都会给他打包回很多酒楼客人吃剩的剩饭剩菜。
偶尔还有些酒。
饮酒是男子汉的标志。
霍明走到了一个乞丐身前。
掏出了几枚铜钱。
那是他身上仅剩的了。
是用一枚符钱换的银子。
但是出门在外实在是太花钱了。
他最后只剩这几枚了。
他把那几枚铜钱丢在了乞丐的碗里。
然后道:“问你些事情。”
“公子发财!”
“公子吉祥!”
“您问!”
“小的一定知无不言!”
乞丐说了几句吉祥话。
“唉。”
“这可是好酒!”
“那桌客人是大人物,我跑得快,第一时间抢到了!”
晚上。
孟杰宝贝似的拿出一坛酒。
还有一些用荷叶包着的肉。
都是打包的剩菜。
两人对饮。
“我明天要出去一下,可能回来有点晚。”
“也可能不回来了。”
孟杰愣了一下。
“不回来了?”
他有些急切的道:“为啥不回来啊。”
“是嫌弃我带回来的东西吗?”
“我明天去跟东家借点银子,我给你买新的酒肉!”
霍明笑着拍了拍自己朋友的肩膀:我们可是一起偷别人家地瓜烤,吃得一嘴黑的人。
“我是家中有人来了。”
“明天我去见他们。”
“如果谈得好,就跟他们一起回家,不回来了。”
“如果谈得不好。”
“就再回来。”
孟杰有些失落。
可还是道:“那你就算要回家,也回来跟我道个别。”
我到时候好去送送你!
“和朋友,千万不要不告而别。”
“好!”
霍明重重的点头。
“你怎么这么早就起了?”
大半夜。
孟杰起身。
他在酒楼厨房里打杂,需要起很早。
但是让他没想到的是。
今天的霍明也起得很早。
听见朋友的话。
霍明道:“早些去,等着对方。”
“哦哦。”孟杰点头,随后又道:“你如果要回家,真的要跟我告别一声。”
“等以后,我也会回天风郡的。”
“放心,我一定回来跟你告别的,如果回家的话。”
天色茫茫。
霍明就这样透过窗户看着自己的朋友一瘸一拐的身影。
直到对方消失在街道的拐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