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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章 朋友(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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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你说。”

“我现在陈记酒楼的后厨打杂。”

“不管工钱。”

“但是东家好说了,每天最后一桌客人吃剩的,我们都可以随便吃,还可以打包。”

“我到时候多给你打包点回来,晚上吃一顿,然后白天吃一顿。”

“总之哥们绝对不会让你饿着。”瘸腿的少年拍着胸脯保证。

“那陈记酒楼,可是燕州城排得上号的大酒楼!”少年脸上有些自豪:“以前那酒楼中偶尔有客人想吃狗肉,都是我爹送去的。”

“你放心,我到时候都给你打包那种客人没怎么动的菜。”

霍明脸上露出了笑容,他道:“好!”

“这燕州城挺不错的。”

“你要是想找差事做,那是随便找的。”

“你认得字多嘛。”

“脑袋机灵,随便做账房先生什么的。”

“你要是不想找,那就每天出去玩,等晚上我给你带吃的回来。”

“你就在这里待着。”

“保证你爹找不到你。”

“玩一段时间,急死他!”

“好!”

霍明道,随后问道:“你不是写信跟我说,你来跟你爹做屠夫吗?”

“还有你的腿怎么瘸了?”

霍家那时候算是个小家族。

再加上霍铮的存在,所以家中规矩很严。

孟杰家则是一户普通人家。

但是还是没有阻止两人成为最好的朋友。

那时候的孟杰带着霍明上蹿下跳。

掏鸟捉鱼,套兔子。

哪怕孟杰后来因为家境贫穷不再继续读书,可依旧没能影响他们的感情。

没事的时候。

霍明就去找孟杰玩。

一直到后来,孟杰跟着父母去了燕州城。

那时候,霍明难过了很久。

孟杰听见霍明的话,笑着道:“我爹我娘病死了,我就没继续做屠狗买卖了。”

“我一个半大孩子,怎么做得来。”

“至于这腿,摔的。”

“不过没关系。”

“我虽然瘸了,但是跑得可快了。”

“等我想办法攒些钱,等你爹跟你认错了。”

“我们就回天风郡。”

“到时候,我还继续带你套兔子。”

“记得你以前可喜欢了。”

“对了,我走的时候送了你一只幼鹰,那只鹰还在吗?”

“它应该能飞很远了吧?”

那是少年临别时赠予霍明的礼物。

一只雀鹰的幼鸟。

这在孩子中可是绝对的硬通货。

霍明道:“被我爹放飞了,他说我玩物丧志。”

孟杰挠了挠脑袋。

随后安慰道。

“没关系的。”

“等我们再次回去,我再给你抓一只。”

“我知道它们在哪里筑巢。”

多年不见的两个少年都很兴奋。

他们聊到了很晚。

霍明就这样在燕州城住了下来。

他白天就在燕州城随意闲逛散心。

晚上就回到孟杰家。

孟杰每次都会给他打包回很多酒楼客人吃剩的剩饭剩菜。

偶尔还有些酒。

饮酒是男子汉的标志。

霍明走到了一个乞丐身前。

掏出了几枚铜钱。

那是他身上仅剩的了。

是用一枚符钱换的银子。

但是出门在外实在是太花钱了。

他最后只剩这几枚了。

他把那几枚铜钱丢在了乞丐的碗里。

然后道:“问你些事情。”

“公子发财!”

“公子吉祥!”

“您问!”

“小的一定知无不言!”

乞丐说了几句吉祥话。

“唉。”

“这可是好酒!”

“那桌客人是大人物,我跑得快,第一时间抢到了!”

晚上。

孟杰宝贝似的拿出一坛酒。

还有一些用荷叶包着的肉。

都是打包的剩菜。

两人对饮。

“我明天要出去一下,可能回来有点晚。”

“也可能不回来了。”

孟杰愣了一下。

“不回来了?”

他有些急切的道:“为啥不回来啊。”

“是嫌弃我带回来的东西吗?”

“我明天去跟东家借点银子,我给你买新的酒肉!”

霍明笑着拍了拍自己朋友的肩膀:我们可是一起偷别人家地瓜烤,吃得一嘴黑的人。

“我是家中有人来了。”

“明天我去见他们。”

“如果谈得好,就跟他们一起回家,不回来了。”

“如果谈得不好。”

“就再回来。”

孟杰有些失落。

可还是道:“那你就算要回家,也回来跟我道个别。”

我到时候好去送送你!

“和朋友,千万不要不告而别。”

“好!”

霍明重重的点头。

“你怎么这么早就起了?”

大半夜。

孟杰起身。

他在酒楼厨房里打杂,需要起很早。

但是让他没想到的是。

今天的霍明也起得很早。

听见朋友的话。

霍明道:“早些去,等着对方。”

“哦哦。”孟杰点头,随后又道:“你如果要回家,真的要跟我告别一声。”

“等以后,我也会回天风郡的。”

“放心,我一定回来跟你告别的,如果回家的话。”

天色茫茫。

霍明就这样透过窗户看着自己的朋友一瘸一拐的身影。

直到对方消失在街道的拐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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