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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1章 年新沂县涵洞无名尸案乌龙冤狱背后的杀亲惨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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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7月21号下午3点半,江苏省新沂县公安局的办公室里,电话铃突然急促地炸响起来,尖锐的铃声刺破了午后的沉闷,把正在整理卷宗的民警们都惊得抬起了头。接线员手忙脚乱地抓起听筒,电话那头传来棋盘乡派出所民警急促又沙哑的声音,带着难以掩饰的慌张和凝重,穿透电流砸了过来:“县局!不好了!紧急情况!冯庄村小鹿庄西边的骑行公路,那个公路桥的涵洞里头,发现了一具无名男尸,看着……看着不像是意外,倒像是他杀!”

“他杀?”接线员心头一沉,不敢有半分耽搁,立刻将情况上报给局领导。要知道,在那个年代,无名男尸加上他杀嫌疑,这可是天大的重大刑事案件,容不得丝毫马虎。局领导当即拍板,抽调刑侦队、技术科的骨干力量,带上勘察工具和法医器材,冒着瓢泼大雨,火速赶往案发现场。

那雨下得叫一个凶,豆大的雨点砸在地上,溅起半尺高的水花,土路被冲刷得泥泞不堪,坑坑洼洼全是积水。警车在土路上艰难地前行,时不时就会陷进泥坑,干警们干脆跳下车,披着湿透的雨衣,深一脚浅一脚地推着车往前走。雨水顺着他们的脸颊往下淌,模糊了视线,衣服紧紧贴在身上,又冷又沉,可没有一个人抱怨,也没有一个人放慢脚步,人命关天,每多耽误一分钟,可能就会错过关键的线索。

等县公安局的侦查和技术人员冒雨赶到现场时,天色已经渐渐暗了下来,雨势虽然小了一些,可现场的环境依旧恶劣。涵洞周围挤满了闻讯赶来的村民,交头接耳,神色慌张,议论声此起彼伏,给这场突如其来的惨案更添了几分诡异和压抑。民警们立刻拉起警戒线,驱散围观群众,保护现场,随后便投入到紧张的勘察工作中。

第二天一大早,天刚蒙蒙亮,徐州市公安局的干警们也连夜赶了过来。毕竟是重大刑事案件,市级公安部门高度重视,抽调了经验丰富的刑侦专家和法医,与新沂县公安局的干警们汇合,两级公安机关联手,重新对现场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勘察,对尸体展开了严谨的检验。

经过一整天的忙碌,勘察和尸检工作终于有了初步结果。民警们结合现场环境,一点点梳理出了关键信息:现场的骑行公路是西南东北走向,横穿公路的那个涵洞,因为地势低洼,常年积水,平日里就阴暗潮湿,很少有人会靠近。据最早发现尸体的村民回忆,7月21号早上,他路过涵洞旁边,无意间瞥见涵洞口的积水中漂浮着一个黑乎乎的东西,凑近一看,才发现竟是一具尸体,吓得他魂飞魄散,立刻就跑到派出所报了案。

勘察过程中,民警们在涵洞内部的积水中,打捞出了一把镰刀,这把镰刀柄长52厘米,刃长21厘米,刀刃上还残留着一些模糊的污渍,因为长时间浸泡在水里,已经有些生锈。除此之外,在涵洞外边那条小河的东岸边上,民警们还发现了一条旧的蓝色裤头,裤头已经被水泡得发胀、褪色,看起来穿了有些年头了,上面同样没有任何能直接证明身份的标记。

最关键的还是尸体检验的结果,法医小心翼翼地对尸体进行了解剖和检验,每一个细节都不敢放过。可眼前的尸体,因为长时间浸泡在积水中,加上当时正值盛夏,气温偏高,已经高度腐败,模样惨不忍睹:全身的表皮和指甲已经全部脱落殆尽,用手一碰就会往下掉,脸部的软组织严重缺损,只剩下一团模糊的血肉,根本看不清原本的面容,连五官的轮廓都分辨不出来。

唯一能看清的,是死者头顶部的枕部,那里的头皮还勉强粘连在头骨上,上面稀疏地残留着几根干枯发黄的头发,显得格外诡异。除此之外,法医还发现了多处致命损伤:死者下颌骨正前方正中位置,以及右下颌角,都有横断性的骨折,骨折部位已经脱落,显然是受到了巨大的外力撞击;死者的右腋下有两处创口,创口边缘不规则,深浅不一;肚脐上方还有一处创口,这处创口深得吓人,竟然能够直达肾脏,显然是致命伤之一。

更令人费解的是,死者的下身隐私部位有明显的剥离损伤,直至顶端,这种反常的损伤,让办案民警心头泛起了嘀咕。另外,法医在死者右肩胛下边的内侧,发现了一个铜钱大小的陈旧性伤疤,这个伤疤颜色较浅,边缘平整,应该是小时候留下的,大概率是区分死者身份的关键特征。

法医还对死者的胃内容物进行了检验,发现胃里还有大约500克的食物残留,这些食物已经消化得差不多了,呈现出西湖状,这里要说明一下,这并不是说死者生前喝了粥或者汤,而是食物进入胃部后,经过消化液的分解,自然形成的状态。胃内容物中,还能清晰地看到韭菜、辣椒等食物的残留,由此可以推断,死者生前最后一顿饭,吃的应该是带有韭菜和辣椒的家常饭菜。除此之外,法医还检测出,死者的血型是B型。

勘察和尸检工作全部结束后,已经是深夜了,可县公安局的办公室里依旧灯火通明。两级公安机关的干警们放弃了休息,连夜召开案情分析会,围着桌子坐在一起,烟雾缭绕,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疲惫,可眼神却格外坚定。大家结合现场勘察和尸检的结果,一点点分析案情,最终得出了初步的判断。

第一个判断,也是最关键的一个,从尸体的损伤情况来看,这起案件大概率是奸情杀人。为什么会这么判断?最核心的一点,就是死者下身隐私部位的剥离损伤,这种针对性极强的损伤,通常只有在涉及情感纠纷、奸情报复的案件中才会出现,凶手的目的,大概率是为了泄愤,或者掩盖某种与情感相关的线索。

第二个判断,抛尸现场并非第一杀人现场。民警们分析,涵洞常年积水,而且位于公路旁边,人来人往,虽然平日里比较偏僻,但始终有村民路过,根本不具备隐蔽杀人的条件。所以,凶手大概率是在其他地方将死者杀害后,为了掩盖罪行,才将尸体转移到这个涵洞里抛尸,想要借助涵洞的积水和偏僻,掩盖尸体,拖延被发现的时间。

第三个判断,死者的死亡时间。结合尸体的腐败程度,以及胃内容物的消化情况,法医初步推断,死者的死亡时间,距离被发现的时间,大约在4到5天左右,也就是说,死者大概是在7月16号到7月17号之间被杀害的。

第四个判断,凶手极其残忍,大概率有作案经验。民警们分析,死者从身高来看,虽然只有一米六左右,但根据骨骼发育情况,年龄应该在25岁左右,正是身强力壮的时候,可却被人打得遍体鳞伤,最终残忍杀害,还被抛尸、毁容(脸部软组织缺损大概率是凶手刻意为之),由此可以看出,凶手不仅心狠手辣,而且大概率不是第一次作案,心理素质极强,下手毫不留情。

案情分析完毕,干警们都清楚,这起案子人命关天,容不得丝毫差错,而当前最紧迫、最关键的任务,就是确定尸源,只有找到死者的身份,才能顺着线索,找到凶手,侦破案件。

于是,县公安局立刻下达通知,以棋盘乡为重点排查区域,辐射周边村庄,要求各个村庄的村干部配合,通知近期有家人失踪、去向不明的村民,尽快前往县公安局辨认尸体。通知下发后,前来辨认尸体的村民络绎不绝,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悲伤和忐忑,有的是来找失踪的儿子,有的是来找失联的丈夫,还有的是来找外出未归的亲人。

辨认尸体的过程,格外沉重。前来辨认的村民,大多是哭哭啼啼地走进停尸房,掀开尸布的那一刻,要么是连连摇头,语气沉重地说“不像,我儿子比他高多了”,要么是抹着眼泪,失望地说“不是他,我丈夫比他胖,而且没有这么深的伤疤”,一个个满怀希望而来,最终却失望而归。

就这样,一天下来,辨认了几十个人,没有一个人能确定死者的身份,案件陷入了僵局。可就在干警们快要失去信心的时候,一个来自佃户村的村民,引起了大家的注意,这个人姓黄,是个老汉,大家都叫他黄老汉,他先后两次前来辨认尸体,神色格外反常。

黄老汉第一次来的时候,头发花白,佝偻着身子,被人搀扶着,脸色苍白,眼神躲闪,看起来十分紧张。他小心翼翼地掀开尸布,眯着眼睛看了半天,嘴唇哆嗦着,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手指紧紧攥着衣角,手心全是冷汗。过了好一会儿,他才缓缓摇了摇头,声音沙哑地说:“看着……看着身高体型有点像我家三儿子三宝,可……可我不敢确定,脸都看不清了,而且……而且他也不至于落到这个地步……”说完,黄老汉抹着眼泪,摇着头,步履蹒跚地走了。

干警们当时就觉得有些奇怪,黄老汉的反应太反常了,不像是普通村民辨认不到亲人的失望,反而像是有什么心事,刻意隐瞒着什么。可当时没有其他线索,也只能任由他走了。没想到,第二天一大早,黄老汉又急匆匆地赶了过来,这一次,他的神色比第一次更加激动,也更加痛苦,一走进停尸房,就直奔尸体而去,掀开尸布,只看了一眼,就当场瘫坐在地上,嚎啕大哭起来,哭声凄厉,让人听着心里发慌。

“是他!真的是他!这是我三儿子黄三宝啊!”黄老汉一边哭,一边用力拍打着地面,语气里满是愤怒、失望和悲痛,“这个畜生!不孝子!不学好!整天游手好闲,尽干些丢人现眼的事,辱没祖宗啊!现在好了,死得这么惨,还不如一条狗呢!哎呦……我的儿啊……”

黄老汉的哭声,在寂静的停尸房里格外刺耳,干警们连忙上前,把他搀扶起来,耐心安慰,同时也趁机询问,黄三宝到底是谁,为什么黄老汉会这么激动,又为什么会认定死者就是黄三宝。

经过黄老汉的哭诉,干警们终于了解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黄三宝当年24岁,从小就不爱读书,没上过一天学,大字不识一个,也没有正经工作,整天游手好闲,无所事事,在村里的名声很不好,而且一直没有结婚,平日里就靠着家里的接济过日子。

黄老汉说,7月18号晚上,黄三宝趁着天黑,偷偷跑到了他们村兽医朝某的家里,意图不轨,对朝某的妻子和女儿耍流氓。结果被朝某的妻子陈爱英和两个女儿发现了,母女三人又打又骂,把黄三宝狠狠教训了一顿,黄三宝被打怕了,就连滚带爬地逃跑了,从那以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下落不明。

黄老汉还说,他一开始不敢确定死者是黄三宝,是因为尸体面容被毁,看不清模样,可第二次来的时候,他特意注意到了尸体身上的那个铜钱大小的陈旧性伤疤,还有尸体的身高、体型,都和黄三宝一模一样。除此之外,黄老汉还提到,警方在现场提取到的那条旧蓝色裤头,和黄三宝平时穿的裤头,无论是样式、布料,还是新旧程度,都几乎一模一样,没有任何区别。

为了核实黄老汉的说法,干警们立刻前往佃户村,对黄三宝的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经过走访黄三宝的亲属和邻居,干警们确认,黄三宝的身高确实是一米六左右,平时穿38号的鞋,头发的长短和发型,也和尸体残留的头发特征基本吻合。而且,邻居们也证实,黄三宝平时确实爱穿一条旧的蓝色裤头,和警方在现场提取到的那条,一模一样。

除此之外,干警们还找到了兽医朝某的妻子陈爱英和两个女儿,对她们进行了询问。面对民警的询问,陈爱英和两个女儿没有隐瞒,坦然承认,7月18号晚上,黄三宝确实闯入了她们家,意图对她们耍流氓,她们母女三人出于自卫,才对黄三宝又打又骂,把他打跑了。陈爱英还说,黄三宝被打跑的时候,神色十分狼狈,而且眼神里满是怨恨,当时她还担心黄三宝会回来报复,没想到,从那以后,就再也没有见过黄三宝。

所有的线索,都指向了一个结论,涵洞里的无名男尸,就是黄三宝。干警们结合这些线索,再次分析案情,最终得出了一个看似合理的推断:黄三宝7月18号晚上闯入朝某家耍流氓,被陈爱英母女三人打跑后,并没有走远,而是伺机报复,或者再次试图闯入朝某家,结果在与陈爱英母女三人的争执和反抗中,被陈爱英母女三人失手杀害。之后,陈爱英母女三人担心事情败露,就将黄三宝的尸体转移到了涵洞里抛尸,想要掩盖罪行。

专案组的干警们还认为,黄三宝大晚上闯入民宅,图谋不轨,本身就是违法犯罪行为,死不足惜;而陈爱英母女三人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致人死亡,并不是故意杀人,和一般的杀人案件有本质的区别。而且,在那个年代,社会治安相对混乱,这类流氓滋事案件频发,尽快侦破这起案件,不仅能给死者家属一个交代,还能震慑那些意图滋事的流氓分子,搞好全县的社会治安。

于是,县公安局立刻抽调大批民警,投入到破案攻坚工作中,围绕朝某一家,展开了全面的调查取证工作。干警们挨家挨户走访,不放过任何一条线索,经过几天的努力,果然获取了很多重要的线索,进一步印证了之前的推断。

第一条线索,是朝家人打算弄死黄三宝的相关言行,这直接证实了朝家人和黄三宝之间的矛盾,也为“防卫过当致人死亡”的推断,提供了因果关系支撑。干警们走访朝家的邻居时了解到,黄三宝闯入朝家耍流氓之后,陈爱英母女三人先后几次找到黄老汉,对着黄老汉大吵大闹,指责黄老汉管教无方,骂黄三宝不怀好意,还放狠话:“你家小三子就是个畜生,再敢来我家耍流氓,不改邪归正,我们就不饶他了,就算是拼了命,也要弄死他!”

更关键的是,干警们还了解到,陈爱英曾经在黄三宝失踪后,找到过派出所的民警,语气十分强硬地说:“黄三宝那个畜生,多次来我家骚扰,我们实在是忍无可忍了,如果公家不处理这事,不把他抓起来,我们就自己动手,把他砸死,大不了一命抵一命!”这句话,被当时接待陈爱英的民警记在了心里,如今被翻了出来,成为了关键线索。

第二条线索,是朝家人的反常举动。经过调查,干警们发现,7月18号晚上,朝某因为要在兽医站值班,并不在家,直到第二天上午才回到家。而朝某回家之后,朝家一家人就变得十分反常,整整几天,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院子里静悄悄的,连平时的鸡犬声都没有,就算是有人敲门,也没有人应答。

除此之外,干警们还发现,朝家的两个女儿,原本一直住在西堂屋,可自从朝某回家之后,就突然搬到了东堂屋,和她们的母亲陈爱英挤在一个屋子里睡觉,而西堂屋则被牢牢锁住,钥匙被陈爱英贴身保管,任何人都不准靠近,哪怕是朝某,想要进入西堂屋,也要经过陈爱英的同意。这种反常的举动,让干警们更加怀疑,西堂屋很可能就是杀害黄三宝的第一现场,朝家人锁住西堂屋,就是为了掩盖现场的血迹和痕迹。

第三条线索,也是最关键的一条线索,警方在朝家进行秘密搜查时,搜出了血衣和疑似作案工具。干警们趁着朝家人不注意,对朝家的院子、房屋进行了全面的搜查,最终在朝某大女儿的房间里,发现了一件刚洗过不久的裤褂,裤褂的衣角和袖口,还残留着一些淡淡的血迹,虽然经过了清洗,但依旧能通过技术手段检测出来。

除此之外,干警们还在朝家的厨房角落里,发现了一把斧头,这把斧头的刃口,有明显的磨损痕迹,而且刃口的形状,和死者头部的骨折损伤形状,基本吻合,大概率就是击打死者头部的作案工具。更让干警们确定的是,朝家人在接受询问时,无意中提到,家里原本有一把镰刀,可不知道什么时候,突然不见了,而这把丢失的镰刀,无论是尺寸还是样式,都和警方在涵洞里打捞出的那把镰刀,一模一样。

三条线索叠加在一起,证据链看似已经完整,专案组的干警们当即判断:陈爱英母女三人,在黄三宝闯入家中耍流氓时,出于防卫反抗,将黄三宝杀害,而朝某回家之后,得知事情的真相,并没有选择报警,而是参与了毁容、抛尸等活动,帮助妻子和女儿掩盖罪行。

随后,县公安局当即决定,对陈爱英、朝某,以及朝家的两个女儿,依法实施拘留审查。经过审讯,陈爱英母女三人,在警方的政策攻心和证据面前,最终承认了杀害黄三宝、毁容抛尸的罪行(后来证实,这份口供是在诱供情况下作出的,存在诸多破绽),而朝某则始终否认自己参与了作案,声称自己回家之后,才知道妻子和女儿杀害了黄三宝,并没有参与抛尸和毁容。

案件侦查终结后,新沂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陈爱英、朝某和朝家两个女儿提起公诉,新沂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黄三宝深夜闯入朝某家中,实施流氓犯罪活动,意图侵犯陈爱英母女三人的人身权利,陈爱英母女三人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致人死亡,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考虑到陈爱英母女三人是出于自卫,而且黄三宝本身存在严重过错,法院依法对她们从轻处罚,最终于1983年9月26号作出判决:判处陈爱英有期徒刑半年,缓刑一年;朝家的两个女儿,因未满十八周岁(当时朝家大女儿17岁,小女儿15岁),且属于防卫过当,免于起诉;朝某因没有参与作案,证据不足,依法释放。

判决结果出来后,很多人都觉得,这个判决合情合理,既惩罚了“凶手”,也考虑到了案件的特殊情况,并没有过度追责。大家都以为,这起轰动一时的涵洞无名尸案,就此尘埃落定,再也没有波澜。可谁也没有想到,这起案件,并没有就此结束,一场更大的乌龙和尴尬,还在后面等着所有人。

县法院宣判仅仅8天之后,也就是1983年10月4号,一个让所有人都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那个被大家一致认为已经死亡、被陈爱英母女三人杀害的黄三宝,竟然奇迹般地出现了,而且是由他的父亲黄老汉,还有几个亲属陪着,主动来到新沂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当黄三宝出现在公安局办公室门口的时候,所有在场的民警,都惊呆了,一个个目瞪口呆,半天说不出一句话。大家看着眼前的黄三宝,身高一米六左右,留着平头,右肩胛下边有一个铜钱大小的陈旧性伤疤,穿着一条旧的蓝色裤头,和他们之前认定的“死者”,一模一样,可他却活生生地站在那里,眼神里满是愧疚和忐忑,根本不像是一个已经死去多日的人。

干警们连忙上前,仔细打量着黄三宝,确认他确实是活生生的人,不是幻觉,也不是有人冒充。随后,干警们将黄三宝和黄老汉请到办公室,耐心询问,这才弄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也揭开了这场乌龙冤案的真相。

原来,7月18号晚上,黄三宝确实是趁着天黑,偷偷闯入了朝某家,意图对朝某的妻子和女儿耍流氓。可他刚一进门,就被陈爱英和两个女儿发现了,母女三人毫不畏惧,对着他又打又骂,还拿起家里的扫把、棍子,狠狠打了他一顿。黄三宝本身就游手好闲,胆子不大,被母女三人打得鼻青脸肿,疼得嗷嗷叫,当时就被打怕了,生怕母女三人真的会打死他,于是就连滚带爬地从朝家跑了出来。

跑出来之后,黄三宝心里十分害怕,他知道,自己闯了大祸,不仅被朝家人打了一顿,而且如果朝家人报警,他肯定会被抓起来,受到法律的惩罚。而且,他也不敢回家,生怕黄老汉会打死他,骂死他,于是就干脆破罐子破摔,连夜收拾了一点简单的行李,偷偷逃到了邻县的郫县,之后又辗转逃到了遥远的黑龙江省。

在黑龙江,黄三宝隐姓埋名,找了一份临时工的工作,在一个工地上搬砖、和水泥,干最苦最累的活,赚一点微薄的工资,勉强维持生计。可逃亡的日子,并不好过,他整天提心吊胆,惶惶不可终日,生怕被警方发现,也生怕朝家人会找到他,报复他。而且,他孤身一人,在遥远的异乡,无依无靠,吃不饱,穿不暖,受尽了委屈,也渐渐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就这样,黄三宝在黑龙江干了两个多月的临时工,实在是受不了这种逃亡的煎熬了,他想念家里的亲人,也不想再继续过这种提心吊胆的日子,于是就下定决心,偷偷返回家乡,主动到公安局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黄三宝回到家之后,黄老汉和家里的亲属们,看到他活生生地站在眼前,都吓傻了,一个个面面相觑,半天反应不过来。黄老汉先是愣了半天,然后上前,一把抓住黄三宝的胳膊,用力拧了一下,确认他不是鬼魂,才忍不住哭了起来,一边哭,一边骂:“你这个畜生!你没死啊?你知不知道,你吓死爹了!你知不知道,就因为你,朝家母女被抓起来了,还被判刑了!你这个不孝子,你干的这叫什么事啊!”

黄三宝被黄老汉骂得低下了头,满脸愧疚,不停地磕头认错:“爹,我错了,我知道错了,我不该耍流氓,不该逃跑,我对不起你,对不起朝家的人,我现在就去公安局投案自首,任凭警方处置!”

就这样,黄老汉带着满心的愧疚和愤怒,陪着黄三宝,主动来到了新沂县公安局,投案自首。黄三宝主动交代了自己7月18号晚上闯入朝某家耍流氓,然后逃跑的全部经过,还主动承认了自己的错误,愿意接受法律的惩罚。

黄三宝这一“死而复生”,瞬间在新沂县公安政法机关掀起了轩然大波,也让所有参与这起案件的民警,陷入了巨大的压力和尴尬之中。大家都知道,这起案件,办砸了,办出了一起乌龙冤狱,明明黄三宝还活着,警方却错误地认定涵洞里的无名男尸是黄三宝,还将无辜的陈爱英母女三人送上了法庭,判处了刑罚,这不仅冤枉了好人,也严重影响了公安部门的声誉。

一时间,外界的质疑声、指责声,源源不断地传来。有人说,新沂县公安局的民警办事不力,草菅人命,连死者的身份都搞不清楚,就胡乱断案;有人说,民警们主观臆断,偏听偏信,才造成了这起冤假错案;还有人说,警方是不是收了好处,故意冤枉朝家母女三人。

朝某一家,得知黄三宝“死而复生”,而且主动投案自首的消息后,更是悲愤交加。朝某带着妻子陈爱英和两个女儿,直接跑到了新沂县公安局的办公室,坐在地上,不肯走,强烈要求公安局立刻为他们平反昭雪,恢复他们的名誉,赔偿他们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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