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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大兴灭门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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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捕:从北京到三亚的10小时

11月27日深夜,线索指向:李磊案发后在深圳、湛江停留,可能乘坐北京至三亚的t201次列车,于11月28日7点抵达三亚火车站。

凌晨4点,紧急协查通报经海南省公安厅转发至三亚市公安局。三亚市长助理、公安局长连夜部署,60余名民警组成抓捕组,在三亚火车站设伏封锁。但列车到站后,所有乘客走完,仍未见李磊踪迹。

三亚警方立即调整部署,排查全市机场、车站、酒店。中午11点,三亚汽车站附近一家酒店报警:一名体貌与李磊吻合的男子入住后离开,未退房。监控显示,李磊住在5楼,窗外有大树便于逃脱。警方分成蹲守、跟踪、接应三组,在闹市区伺机行动。

两个多小时后,李磊出现在酒店附近——他刚买了新衣服掩人耳目,往返确认安全后才返回。民警一路跟踪至河西路一家休闲会馆。下午5点50分,李磊洗浴完毕走出会馆,在空旷的门前被侦查员当场摁倒,反铐带走。此时,距他抵达三亚仅10小时。

供述:家庭积怨的总爆发

突审在三亚新居派出所展开。起初,李磊极力否认,直到两小时后心理防线崩溃。抽完一根烟,他吐露了令人发指的真相:

“从小父母管教太严,结婚后妻子强势,我在家没地位。”内向的李磊长期积压怨气,近几个月矛盾激化。11月23日,他在饭馆忙了一天,晚上和朋友喝酒后,于8点开车回家。

“当时妹妹在玩电脑,父母、妻子和两个孩子都睡了。”他拿出事先准备的单刃尖刀,先杀了妻子,再杀了妹妹。父母被惊醒后赶来,也被他杀害。“坐在客厅想,我跑了,孩子没人管,干脆一不做二不休。”一小时后,他闭着眼捅死了熟睡的两个儿子。

作案后,李磊用抹布清理现场,次日清晨开车离开。他早已买好11月24日晚8点赴深圳的火车票,在深圳挥霍两天(每天花上万元),11月27日转乘长途汽车去三亚——“从没去过天涯海角,以为逃到天边就抓不到了。”

审判:速死请求与遗产终局

2009年11月30日,李磊被押解回北京,案件宣告破获。

2010年8月12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庭审中,李磊当庭认罪,未作辩护,只反复请求“判我速死”,称杀人源于长期家庭积怨。10月15日,北京一中院一审判决:李磊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附带赔偿345万余元。

李磊以“财产不足”为由就民事部分上诉,被驳回。2011年9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其死刑;9月16日,李磊被执行死刑。

这场历经4年审理的案件,最终以遗产分割落幕:李家800余万元遗产,由李磊的奶奶继承437万元,姥姥继承266万余元,岳父岳母继承109万元。

反思

案件背后,是李磊长期抑郁无处宣泄的悲剧。正如办案人员所言,社会应加强心理干预,让人们在情绪积压时能找到合理的释放途径——这或许是避免类似悲剧重演的重要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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