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9章 石家庄假学院诈骗案《四》(1/1)
郭延力被捕后,这起轰动石家庄的高校招生诈骗案终于尘埃落定。经统计,郭延力通过虚假办学,共骗取教职员工集资款6万5500元、学生学费6万7300元、住宿费4500元,加上变卖床具所得和拖欠的广告费、货款,涉案金额超过20万元。在2001年,这笔钱相当于普通工薪阶层十几年的收入,给受骗者带来了沉重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打击。
那些受骗的教职员工,原本以为找到了一份稳定体面的工作,还拿出积蓄入股,渴望获得高额回报,到头来却竹篮打水一场空,不仅丢了工作,还欠了一身外债。15名受骗学生,怀揣着新闻梦想,背井离乡来到石家庄求学,却误入骗局,不仅浪费了时间和金钱,还耽误了学业,不少学生因此一蹶不振,重新振作起来花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
而那些被郭延力赊账欺骗的商家,也蒙受了不小的损失。装饰公司老板王某,按照合同约定将床具等物品送到学校,却分文未得,直到去学校催款时,才发现学校早已人去楼空,床具也被变卖,多年的心血付诸东流。报社不仅没收到13万元广告费,还因为刊登虚假广告,声誉受到了严重影响,不得不向公众道歉。
这起骗局之所以能成功实施,并非郭延力的手段有多高明,而是抓住了人们的心理弱点和当时的社会漏洞。从受害者的角度来看,部分教职员工和学生家长急于求成,对“名校分院”“包分配”等诱人条件缺乏抵抗力,没有仔细核实办学资质,轻易相信了郭延力的谎言。尤其是在2001年,民办高校开始逐步发展,部分院校可以在专科线以下适当降分录取,这一政策让一些成绩不理想的学生和家长看到了希望,也给了骗子可乘之机。
从监管层面来看,当时的广告审核机制还存在漏洞。虽然报社实行广告三审制,要求提供相关批文和证明材料,但审核人员缺乏专业的辨别能力,对虚假文件难以识别,加上郭延力刻意营造的“干部”形象,最终让虚假广告顺利刊登,扩大了骗局的影响范围。此外,高校办学资质的公示渠道不够畅通,普通群众难以快速查询院校的真伪,也为虚假办学提供了生存空间。
值得一提的是,郭延力的骗局并非个例。在2000年前后,类似的虚假高校招生诈骗案屡见不鲜。不少骗子打着“名校分院”“合作办学”的旗号,伪造文件、刊登广告,骗取学生和家长的钱财。就像办案民警郑磊回忆的那样,2008年他参加播音主持艺术联考时,考点门口摆满了各类“高校”的招生摊位,不少摊位声称“不用考试,交报名费就发录取通知书”,甚至有“北京大学中法学院”这样的虚假院校,打着合作办学的幌子骗取钱财,手段与郭延力如出一辙。
这些骗局警示我们,面对各类招生信息,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切勿被“名校”“包分配”“高额回报”等诱人条件冲昏头脑。正规高校的招生都有严格的流程,必须通过高考录取,具备明确的办学资质和固定的办学场所,学费标准也会经过教育部门和物价部门审批,不会随意定价。如果对院校的真实性有疑问,可通过教育部门官网、高校总部等正规渠道核实,切勿轻信报纸广告和陌生人的推销。
对于媒体而言,要严格执行广告审核制度,加强对教育、医疗等重点领域广告的审核力度,配备专业的审核人员,对广告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严格核查,杜绝虚假广告刊登,守住媒体的公信力。对于监管部门而言,要加强对民办高校的监管,完善办学资质审批和公示制度,加大对虚假办学、招生诈骗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长效监管机制,保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郭延力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他的骗局也被彻底揭穿,但这起案件留下的教训却值得我们永远铭记。教育是关乎人生的大事,容不得半点虚假和欺骗。无论是学生、家长,还是媒体、监管部门,都要各司其职,共同筑牢防范招生诈骗的防线,让每一个怀揣梦想的学子都能在正规的校园里追逐梦想,不让骗子有机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