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5章 苏州隐形杀妻案《四》(1/1)
尸检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法医对顾苏的尸体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解剖,结合各项病理检测,最终得出了明确的结论:顾苏系在心肌缺血性病变的基础上,因“氯胺酮”中毒引起心力衰竭而死亡。氯胺酮俗称“K粉”,常用于医学麻醉,过量使用会导致呼吸抑制、心力衰竭,甚至死亡。这一结果,彻底证实了顾自荣的猜测,顾苏是被人下毒杀害的。
与此同时,顾自荣同学那边的精准检测报告也出来了,顾苏的胃内容物中,确实含有氯胺酮成分,剂量足以导致中毒身亡。两份报告相互印证,警方立刻将侦查重点锁定在邱小强身上。作为顾苏最亲近的人,邱小强有充足的机会接触顾苏的饮食,且他身为医生,有渠道获取氯胺酮,具备作案的条件和能力。
警方立刻对邱小强展开深入调查,一方面调取他的行踪轨迹、通话记录,排查他与氯胺酮来源的关联;另一方面,加大对邱小强的询问力度,寻找破绽。面对警方的反复询问,邱小强起初依旧镇定自若,坚称自己没有下毒,对氯胺酮的来源也矢口否认。可当警方拿出尸检报告和胃内容物检测报告时,邱小强的心理防线开始松动,回答问题时频频出错,眼神躲闪,不再像之前那样从容。
警方察觉到邱小强的异常,进一步加大审讯力度,同时扩大调查范围,走访邱小强的同事、朋友,收集更多线索。很快,一条关键线索浮出水面:有人反映,邱小强近两年来与医院的一名护士关系暧昧,两人经常私下见面,举止亲密,甚至有同事看到他们一起出入酒店。
警方立刻找到这名护士进行询问。起初,护士还试图隐瞒,在警方的耐心劝说和证据面前,终于松口,承认了自己与邱小强的婚外情关系。护士表示,她和邱小强相识多年,邱小强对她温柔体贴,经常向她抱怨自己的婚姻不幸福,说顾苏性格内向,两人缺乏共同语言,早已没有感情。邱小强还曾向她承诺,会尽快和顾苏离婚,娶她为妻。
婚外情的曝光,彻底揭开了邱小强的虚伪面具。警方再次提审邱小强,将婚外情的证据摆在他面前。在铁证如山的情况下,邱小强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终于低头认罪,供述了自己毒杀顾苏的全部过程。
原来,邱小强与顾苏的婚姻,从一开始就掺杂着利益的考量。当年他选择和顾苏结婚,一方面是看中顾苏的人品和工作,更重要的是看重顾自荣在医学界的地位和资源,希望借助顾自荣的帮助,在事业上走得更远。婚后,顾自荣确实给了他很多帮助,让他顺利进入苏州儿童医院,还在学术上给予指导,助力他事业腾飞。
可随着时间的推移,邱小强渐渐对顾苏产生了厌倦。顾苏性格内向,不善交际,与邱小强日益增长的野心和社交需求格格不入。再加上他结识了那名护士,被护士的热情主动吸引,很快陷入婚外情的漩涡。他想要和护士在一起,却又不敢轻易提出离婚——一方面,他担心离婚会影响自己的声誉和事业,失去顾自荣的支持;另一方面,顾苏为人正直,他找不到合适的离婚理由,也不愿意分割财产。
思来想去,邱小强萌生了杀害顾苏的歹念。他身为医生,深知氯胺酮的特性,知道适量使用可以让人出现类似心脏病发作的症状,过量则会导致死亡,且这种成分不易被常规检测发现。从2001年开始,他就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偷偷获取氯胺酮,在晚上趁顾苏不注意,将少量氯胺酮混入她的饮食中,让她出现头晕、心慌、胸闷等症状,伪装成心脏病发作。
每次顾苏发作,邱小强都会及时送她去医院,通过输液稀释体内的氯胺酮浓度,让顾苏快速好转。这样一来,既不会立刻害死顾苏,又能让所有人都相信顾苏患有不明原因的心脏病,为日后的致命一击做铺垫。他之所以选择在晚上作案,就是因为晚上光线暗,不易被察觉,且即使顾苏病情恶化,也能以“心脏病夜间发作”为由掩盖真相。
2003年9月11号中秋节,邱小强觉得时机成熟。他知道顾自荣打算在中秋过后和他一起分析顾苏的病情,担心夜长梦多,被人发现破绽,于是决定在这个团圆夜动手。他将足以致命剂量的氯胺酮混入咖啡中,让顾苏喝下。看着顾苏痛苦倒地,他没有立刻送医,而是故意拖延时间,直到顾苏昏死过去,才假装慌乱地联系亲友,上演了一场悲痛欲绝的戏码。
他本以为自己的计划天衣无缝,既能除掉顾苏,又能以深情丈夫的形象全身而退,和护士双宿双飞。可他万万没想到,顾自荣凭借多年的从医经验,从顾苏的尸体症状中发现了破绽,又通过胃内容物检测锁定了毒物,最终让他的罪行暴露在阳光下。
案件真相大白后,所有认识邱小强的人都为之震惊。曾经的模范丈夫、优秀医生,竟然是一个背信弃义、心狠手辣的恶魔。顾自荣夫妇更是悲痛欲绝,他们万万没想到,自己悉心培养、无比信任的女婿,竟然会对女儿下此毒手。顾苏的同事和朋友也难以接受这个事实,那个对顾苏百依百顺、对同事热心周到的邱小强,原来一直在用虚伪的面具欺骗所有人。
2003年11月18日,庭审过程中,邱小强突然推翻了自己9月11号下毒杀妻的供词,试图狡辩。他的辩护人提出,邱小强的犯罪行为属于间接故意,请求法院从轻处理。但法院经审理后,结合尸检报告、毒物检测报告、证人证言以及邱小强的前期供述,查明了案件的全部事实,认定邱小强因婚外情产生杀妻歹念,精心策划并实施了毒杀行为,犯罪情节恶劣,手段残忍,主观恶性极大。
2004年1月2日上午10时许,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邱小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