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2章 年代之被送走的女儿33(1/2)
瘸子好了之后,第一时间就是丢掉自己的拐杖。
那个时候的王志红以为自己已经好了,再也不需要依靠原主,所以说出的话,那叫一个难听。
正是因为有了她的作证,街坊邻居议论起来,说出的话就更难听了。
毕竟在他们的观念之中,如果连原主的亲妈都这样说,那就说明原主确实不是一个好东西。
王志红的这些话,让原主的心都已经被她给伤透了。
要不是后来原主的男人非逼着原主回来,继续伺候王志红,原主是一点都不想再踏入那个让她伤心的地方。
后来王志红身体又不好了,其他几个孩子指望不上,所以她又把算盘打在了原主身上。
原主那个时候根本就不想再和王志红有什么交集,是王志红他们以利诱之,所以原主才会被迫回来。
毕竟那个时候的原主,一方面是因为受到了丈夫的逼迫,另外一方面,则是考虑到了孩子的以后。
第二次回来照顾王志红,是王志红自己信誓旦旦,亲口保证要把房子过户给原主的。正是因为她的这份保证,所以家中的一切花销都由原主一家承担,王志红手里的钱,可不会随便拿出来。
而最后呢?
原主将王志红伺候到死,付出了时间,付出了精力,付出了自己的辛勤劳动,又付出了一定的钱,但是等待原主的结局是什么?
钱没分到一分,房子更不是她的,能够获得的只有一身被泼的脏水。
这种被泼脏水,百口莫辩的感觉,总得让王志红自己亲自尝尝。
刀子插在她的身上,她才能感觉到痛。
回到家里,让王志红头疼的是,杨春草竟然把杨常年工作给卖了,而且还是极低的价格把工作给卖掉的。
王志红大声的吼道。“你怎么能把你爹的工作给卖了?还卖的这么便宜,300块钱,现在一个正式的工作放到外面800块钱都有可能,你竟然300块钱就给卖了,你到底卖给了谁?把钱还给他,咱们把工作要回来。”
杨春草把工作300块钱给卖了,这个消息实在是让人无话可说,毕竟现在一个工作的价值可远不止如此,特别是杨常年可是一个正式工的工作。
在外面普普通通的临时工的工作都能卖上400多块钱,一个正式工的工作至少要翻上一倍多。
杨春草这个没有脑子的,被人家一哄,就把工作给卖了。而且这个工作没有卖给其他人,卖给的还是杨春草亲妈那边的亲戚。
杨春草梗着脖子,“你管我卖给了谁,反正我卖了这个工作,所有的钱都是我的,你可别想占我爹这个工作一毛钱的便宜。
你以为我心里不知道,你肯定是想把这个工作换成其他的工作给你的女儿,我现在要是不把这个工作给卖了,我一毛钱都拿不到。这是我们杨家的工作,和你没有任何的关系……”
她也不是真正的傻子,自然知道一个正式工工作的重要性。
只不过目前她根本胜任不了这个工作。她只有十三四岁,即使想要这个工作,也没有办法办理入职,所以她就将这个工作给卖了出去,300块钱只是一部分的定金,剩下的钱,那些人说了会补给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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