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都市重生 > 我在东莞夜总会当保安 > 第470章 局中局

第470章 局中局(1/2)

目录

东京都警视厅,留置室。

李晨和千夏戴着手铐坐在长凳上,对面是两个中年刑警,一个胖一个瘦。

留置室不大,灯光惨白,墙上贴着“禁止吸烟”的日文标识。

胖刑警翻开笔录本:“姓名?”

“李晨。”

“年龄?”

“二十四。”

“国籍?”

“华国。”

例行公事的询问。李晨一一回答,但心里在盘算——假钞模板的事闹大了,警察会怎么处理他这个“闯入者”?

瘦刑警一直盯着千夏:“你是山口组的人?”

千夏点头:“是,但我今晚是以个人身份行动,与山口组无关。”

“个人身份?个人身份闯进假钞工厂?个人身份跟稻川会、山口组的人混在一起?千夏小姐,你当我们是傻子?”

千夏还想说什么,留置室的门被推开了。

进来的是个西装革履的中年男人,戴着眼镜,手里提着公文包。两个刑警看见他,立刻站起来:“木村律师。”

木村律师点点头,从公文包里拿出两份文件:“保释手续办好了。我的当事人现在可以离开。”

胖刑警瞪大眼睛:“木村律师,这……这是重案!假钞模板……”

“模板是鬼丸的,我的当事人是去销毁证据的。”木村律师推了推眼镜,“而且,千夏小姐的父亲是警视厅的殉职警官,你们觉得她会参与制造假钞?”

两个刑警面面相觑。

木村律师把文件拍在桌上:“签字,放人。还是说,你们想等警视总监亲自打电话来?”

五分钟后,李晨和千夏走出警视厅大楼。

门口停着那辆黑色劳斯莱斯。

中村站在车旁,手里夹着雪茄,看见两人出来,微笑:“辛苦了。”

李晨盯着中村:“中村先生,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上车说。”中村拉开车门。

车上,中村先递给李晨一个包:“你的行李,在机场丢失的那些。看看少没少。”

李晨打开包——护照、钱包、文件袋,都在。连现金都没少。

“中村先生,你……”

“别急,一件件说。”中村抽了口雪茄,“先回答你第一个问题——为什么放你们出来这么快?因为从一开始,这就是个局。”

“局?”

“假钞案,警方查了半年了,半年前,日本市面上突然出现一批高仿假钞,仿真度超过百分之九十五。警方追查,线索指向山口组。我接手调查,发现是鬼丸的手笔——他跟东南亚的犯罪集团合作,盗取了央行印刷局的废弃模板,重新翻新使用。”

“那你为什么不直接报警?”

“直接报警?”中村笑了,“李桑,我是山口组的若头辅佐。如果我出面举报自己人,以后还怎么在极道混?兄弟们会怎么看我?叛徒?内鬼?”

“所以你就利用我?”

“不是利用,是合作。”

中村看向李晨,“李桑刚来日本,在机场遇到的那场‘意外’,是我安排的。目的是试试李桑的身手——能在那种混乱中保持冷静,还能打,说明不是普通人。李桑的行李被‘偷’,也是我的人做的。目的是看看李桑丢了重要东西,会有什么反应。”

李晨想起机场那场打斗、丢失的行李,原来都是中村在试探。

“那你试出什么了?”

“试出李桑是个有原则的人,丢了证件和钱,第一反应不是盲目报警求助,而是自己想办法。在‘月见’,面对小丽的遭遇,会出手相助。在大久保,面对极道火拼,会挺身而出。这样的人,值得合作。”

车子开进港区那栋高级公寓的地下车库。

中村带两人上楼,还是上次那个大平层。但这次没有理惠、美雪,只有他们三人。

中村亲自泡茶:“李桑,第二个问题——为什么大费周章,就为了让你去做这件事?”

李晨没说话,等着下文。

“因为这件事,只有外人能做,鬼丸在山口组经营多年,根基很深。我动他,会引起内乱。警察动他,他有保护伞,动不了。只有外人——一个跟日本极道没有任何利益瓜葛的外人,才能打破这个僵局。”

“那佐藤呢?”

“佐藤是附带的。”中村笑了,“稻川会一直想扳倒山口组,这次鬼丸的假钞生意,他们早就盯上了。我故意泄露消息给佐藤,让他以为有机会截胡。然后借李桑的手,把鬼丸和佐藤一起送进局里。一箭双雕。”

“中村先生,你算计得很深啊。”

“江湖就是这样,你不算计人,人就算计你。”中村说,“李桑,我知道你心里不舒服,觉得被我利用了。所以我准备了补偿。”

中村拍拍手。

侧门拉开,走进来三个穿和服的年轻女人。

不是上次那三位,是新的面孔,但个个气质出众。

“李桑今晚受惊了,好好放松一下,这是东京最顶级的服务,从按摩到料理到……其他服务,应有尽有。李桑可以体验一下,正宗的日本服务是什么样。”

“中村先生,我说过,我是来找人的,不是来玩的。”

“找人也要休息,而且,李桑不想知道,日本的服务和东莞的有什么不同吗?”

李晨一愣。

“李桑在东莞的生意,我略有耳闻。你的那些产业……都是娱乐产业。李桑是行家,正好可以对比对比。”

说完,中村带着千夏离开了。

客厅里只剩下李晨和三个和服女人。

为首的女人大约二十五六岁,鹅蛋脸,丹凤眼,气质温婉。她跪坐在李晨面前,鞠躬:“李桑,我叫小百合。今晚由我们为您服务。”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