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5章 帝制新田,授土于民(1/2)
靖难二十一年·三月至五月,长安未央宫·兖豫徐灾区:
茂陵审判的血腥气息尚未在帝国的上层完全散去,一场更为深远、更具颠覆性的变革,已如同惊蛰后的春雷,在帝国的腹地悄然酝酿,并即将以雷霆万钧之势,轰然落地。
未央宫,宣室阁。此地已不再是单纯的议政之所,更似一个庞大帝国工程的核心指挥部。四壁悬挂的不再仅是舆地图,更增添了巨幅的灾区田亩勘测图、豪强庄园分布图、以及新绘制的“授田规划草案图”。
空气中弥漫着墨香、灰尘以及一种高度紧张、却又充满创造激情的特殊气息。
丞相田千秋、御史大夫、大司马大将军、治粟内史、少府、将作大匠等核心重臣,以及被特旨召入的绣衣直指使者邴吉,皆环立于巨大的沙盘与图册之前。皇帝刘据,一身简便的深衣,手持一根细长的竹鞭,立于中央。
他的脸上已不见悲戚,唯有一种专注于宏大创造的锐利光芒。
“诸卿,”刘据以竹鞭点向沙盘上那一片代表兖、豫、徐广袤灾区的区域,声音清晰而坚定,“赵王、河北豪强之逆产,已初步清点完毕。其兼并、强占、巧取豪夺之田亩,经邴吉与各郡太守联合会勘,剔除其原有祖产(予其家族保留基本生计田)后,得良田、中田、垦荒地…共计三千七百万亩有余!”
这个数字,让在场所有重臣,包括早已心中有数的邴吉,都再次感到了巨大的震撼!三千七百万亩!这几乎是帝国在册耕地的近十分之一!竟被少数豪强隐匿、霸占如此之久!
“此皆民脂民膏!国之公器!”刘据的声音陡然提高,带着不容置疑的决断,“岂容私相授受,世代盘剥?!朕意已决:此三千七百万亩土地,及今后所有抄没之逆产田亩,皆收归国有!称为‘公田’或‘官田’!其所有权,归于朝廷,归于朕!任何私人,不得再行买卖、质押、继承!”
“陛下圣明!”田千秋率先躬身,声音激动。他深知,此举一旦推行,将从根本上动摇土地兼并的根基,是真正的釜底抽薪!
“然,收归国有,非为充实府库,更非为皇室私产。”刘据话锋一转,竹鞭重点敲打着灾区,“收之於豪强,当用之於黎庶!朕要以此‘公田’,在兖、豫、徐重灾区,试行‘授田于民’之新制!”
刘据走到御案前,展开一卷早已拟好的绢帛诏书草案——《靖汉授田令》。其核心内容,经与重臣反复推敲,已然成型:
授田对象:优先授予灾区无地、少地之编户齐民。军功士卒、阵亡遗孤、流亡归附之民,次之。
授田标准:“计口授田”。每丁壮(男)授露田(口分田)四十亩,桑田(永业田)二十亩;每妇人授露田二十亩。家有耕牛者,每牛可增授田二十亩(限四牛)。地有薄厚,可酌情增减。
权益与义务:所受之田,只有耕种权、收益权,无所有权。不得买卖、不得抵押、不得抛荒,违者收回。须向朝廷缴纳定额田租,每亩岁纳粟二升及户调绢帛若干。免徭役三年,三年后,依制服役。
回收与继承:受田者身故,露田(口分田)由官府收回,重新分配。桑田(永业田)可由子孙继承,但不得分割买卖,若户绝,亦由官府收回。
管理机构:于大司农下设“公田司”,郡设“公田曹”,县设“田啬夫”,专司公田之登记、授受、管理、收租事宜。由绣衣使者协同监督,严防吏员舞弊。
试点与推广:首批于兖州东郡、豫州汝南、徐州彭城等重灾十郡试行。待有成效,逐步推广于河北、关东诸郡。
这份《授田令》草案,揉合了战国授田制、北魏均田制的某些雏形,又根据当下灾情与政治现实,进行了大胆的创新与简化。
其核心目的,并非追求绝对的平均,而是以国家力量,强制性地、大规模地将土地分配给直接生产者,确保耕者有其田,同时将土地所有权牢牢掌控在国家手中,从根源上遏制土地兼并,保障国家税基与兵源!
此令一出,即便是在这刚刚经历过血腥清洗、人人自危的朝堂上,也引发了巨大的波澜。
“陛下!”一位较为耿直的老臣出列,声音颤抖,“此制…此制亘古未有!收田于国,授田于民,虽云抑制兼并,然…恐动摇‘民得买卖’之祖制!且…官府如何管理如此巨量田亩?吏治若不靖,必生大弊!恳请陛下三思!”
“陛下!”另一位大臣接口,“三千七百万亩,看似巨万,然分摊于千万灾民,亦不过杯水车薪!且各地田亩肥瘠不同,如何能做到绝对公允?若有分配不公,必生民怨!不如发卖于富户,可得巨资,用于赈灾…”
“荒谬!”御史大夫厉声驳斥,“发卖?岂非前门驱虎,后门进狼!今日卖之,明日必再为豪强所并!陛下圣虑深远,正是要根治此痼疾!吏治不靖,便整肃吏治!田亩不均,便细致勘测,力求相对公允!岂能因噎废食!”
邴吉冷冷开口,声音不大,却让所有人心中一寒:“《授田令》乃国策,非为清议。各地豪强田亩、户册,绣衣使者已初步掌握。何人该授,何人不得授,自有法度。若有奸吏豪民敢于在此事上作奸犯科赵王府便是前车之鉴!”
提到赵王,所有反对的声音瞬间低了下去。血的教训,犹在眼前。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