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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3章 刑满释放人员(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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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石头个人的服刑档案最先被理清。

此人因偷盗入狱,刑期一年,于建安二十七年四月初八刑满释放。服刑期间表现“尚可”,无重大违规记录。

但凌析的目光,在档案中一项不起眼的“劳役安排”记录上停住了。

“建安二十六年十一月至十二月,调派至甲字区,协助修缮老旧库房及附属冰窖,为期五十日。”

甲字区是南城牢营关押轻犯和进行内部劳役的区域。

修缮冰窖?凌析精神一振。

她立刻将这份记录抽出,放在一旁,并示意陈辉:“查同一时期,甲字区冰窖修缮工程的详细记录,包括用工、物料、监工人员,任何细节都不要漏。”

“是,大人!”陈辉立刻在另一堆账册中翻找起来。

凌析则继续翻阅与孙石头相关的其他记录。

同监舍人员名单没什么异常,探视记录寥寥无几,奖惩记录也很平常,因修缮工程中“手脚勤快”得过一次口头嘉奖,也因“私藏半块工匠偷带的饴糖”挨过三鞭子……

然而,在调阅同期与南城牢营有物资往来的商户名录及粗略账目时,凌析的眉头微微蹙起。

这一个名录颇长,涉及米面粮油、菜蔬肉蛋、布匹药材、乃至砖石木料等方方面面。

仅仅是供应肉类的商户,就不止一家。

陈辉很快将甲字区冰窖的修缮记录找到送来。

记录显示,那是一次小规模的内部检修,主要更换了部分腐朽的木架,加固了窖口,清理了淤塞的排水道。

工期五十天,动用囚犯劳力八名,孙石头名列其中。

监工是一名姓刘的管事,记录上只写了“刘”。

凌析的手指在名录上缓缓移动,掠过“张记肉铺”、“王屠户”、“李家庄牲口行”……最后,停在了一个名字上——“永富肉铺”,东家赵永富,供应品类:猪羊鲜肉及下水,供应期:建安二十六年八月至今。

永富肉铺的供应记录看起来与其他几家肉铺大同小异,供货量随季节和牢营人数浮动,价格也属市价范畴。

但凌析注意到,在建安二十六年十一月、十二月,也就是孙石头参与修缮冰窖的那两个月,永富肉铺的供应单据后面,偶尔会附有一行小字,或是一个简单的标记,内容多是“加急”、“特需部位”或画个圈。

而经手验收签字的,多次出现同一个花押——经过比对,正是那位刘管事的私章。

“陈辉,”凌析指着那几行记录,“查一查,同期其他肉铺的供应单,可有类似的加急、特需标注?刘管事可还有其他经手的特殊物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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